❶ 汽車在異地損壞 ,如何報廢處理
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無法在本市機動車解體廠交售報廢機動車的,機動車所有人在向車輛報廢地機動車解體廠交售機動車後。
應當向車輛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出具機動車異地解體證明。機動車所有人應持辦理注銷登記時要求提交的資料以及機動車異地解體證明向本所申請注銷登記。
辦理車牌補領手續的具體流程如下:
1、除了車輛的行駛證和自己的身份證外,已經辦理了機動車登記證的一定要帶上,公車還要帶好組織機構代碼。
2、車主先到車管分所填一張補領牌證申請表,公車要加蓋單位公章後交給車管所。車管所將給您一張警務回執單和一張臨時牌照。臨時牌照貼在車輛前風擋明顯位置,以便民警查驗。使用臨時牌照不影響年檢。如果您的車只丟失了一個牌照,您還要在辦理申請補領牌照手續時把舊牌照交回。
❷ 汽車怎麼報廢處理手續
一、汽車怎麼報廢處理手續
1、汽車報廢處理手續如下: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報廢審批申請表,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
(3)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七條
國家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
達到下列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二)租賃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四)公交客運汽車行駛40萬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80萬千米;
(六)專用校車行駛 40萬千米;
(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八)微型載貨汽車行駛50萬千米,中、輕型載貨汽車行駛60萬千米,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行駛70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40萬千米,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千米;
(九)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50萬千米;
(十)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
二、汽車報廢辦理手續需要什麼材料
1、《機動車登記表》;
2、《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車輛號牌;
6、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❸ 交通事故車輛在什麼情況下能做報廢處理
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符合汽車報廢標准,執行強制報廢。
根據現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 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 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拓展資料:
車輛辦理報廢的流程
1、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個人交售報廢機動車需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報廢汽車屬於單位的需提供代碼證復印件4份並加蓋公章,個人的需提供車主身份證復印件4份。
2、公司業務部門專管員負責接收報廢機動車並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表,單位加蓋公章,個人車主簽字。專管員、保管員驗車拍攝照片,塗磨發動機號、車架號。
3、專管員、保管員驗車合格後,專管員負責填寫公司內部印製的報廢汽車報告單,分別由交售人、專管員、保管員、科長、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後,保管員對其進行登記,辦理入庫手續,然後由專管員將相關證件轉交辦公室專管員登記。
4、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專人定期到公司驗車,驗車合格後簽字蓋章,辦公室專管員到市政府一站式商業局窗口開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5、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驗車後進行拆解,大、中型以上貨車和營運車輛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監督下進行拆解,並拍攝照片,填寫報廢機動車監銷登記表。
6、專管員在機動車解體七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報廢機動車監銷登記表一並送交公安機關車輛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
7、辦理注銷登記後,通知車主領取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注銷登記手續和殘值款。
❹ 我車撞了我不想要車了有什麼辦法能讓保險公司給報廢
事故發生了,事故車不是你想不想要。如果事故車的修理費太高,保險公司是建議車主報廢,直接賠錢,讓車主買新車。但修理費不超過或接近事故車的價值,保險公司就會讓車主維修。
沒有什麼辦法能夠影響到保險公司對車輛的判損傷判定,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過程以及對車輛的損傷判定都是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哪怕是業務員本人也沒有辦法來輕易改變。
一、保險如何判定車輛報廢:
車輛受損後,保險公司會初步估算車輛修復所需費用。
維修金額較大的,保險公司會按照車輛在二手車市場上所具有的價值估算車輛剩餘價值。
將修復費用與車輛剩餘價值進行比較,若修復費用高於剩餘價值則認定車輛沒有修復價值,可以認定車輛達到報廢標准。
另外,保險公司也可能對維修金額接近於剩餘價值的車輛進行收購拍賣,折價給事故車車主。
二、汽車報廢年限:
首先,要看車的性質,按使用性質,公司注冊的車也分為營運和非營運,非營運和家庭自用是一樣的。不管是私人車還是公車,只要注冊時不是營運車就沒有報廢年限。只要年審合格就可以合法上路。非營運車輛注冊15後年不允許交易。20年後每半年就要年審一次。對個人使用,沒有強制報廢年限,但15年後須辦理申請延期報廢,半年檢驗一次。
三、車輛年檢: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對於車輛年檢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中有相關規定,在年檢前需要一些准備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關信息,網上預約,流程,車需要注意的問題等)以保證能夠正常順利通過,年檢有初次和定期年檢,也有一些相關政策。
❺ 報廢車怎麼處理流程
據國家交通部法規,機動車報廢流程如下:
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確認車輛唯一性,審核交驗手續,無誤後收車,開具解體廠收車證明。
3、解體廠到地區分所查詢車輛信息,確認車輛,如果查出是盜搶、抵押、事故逃逃逸車則會通知相關部分處理,如不是車輛不存在以上情況,則進入4。
4、按法規規定對大型客車、大型貨車及其它營運車輛進行現場監銷,留存監銷後照片,在《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及《監銷機動車唯一性確認表》上簽字,解體廠填寫監銷台賬。在第4中會出現需要進一步拆解和二次監銷的車輛,遇到這類情況進行二次監銷,解體廠留存數碼照片檔案,填寫拆解台賬,可利用零件標明汽車報廢回收字樣後可以銷售。
5、經過4中說到的兩種情況後,解體廠整理檔案資料後到地區分所辦理注銷手續,地區分所審核後出具當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銷機動車登記決定書。
6、解體廠向機動車所有人開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並將當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銷機動車登記決定書交給機動車所有人,告知其注銷養路費等相關手續。
報廢標准
1、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2、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3、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准規定值15%的;
4、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5、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網路-報廢汽車
❻ 報廢車如何處理
車管所回收之後折現。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發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范圍及補貼標准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於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載貨車(含普通貨車、廂式貨車、倉柵式貨車、封閉貨車、罐式貨車、平板貨車、集裝箱車、自卸貨車、特殊結構貨車等車型,不含全掛車和半掛車),補貼標准為每輛車18000元。
報廢途經:
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向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
2、車管所將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3、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4、回收企業再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5、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❼ 車怎麼報廢
汽車報廢流程其實非常簡單方便:
第一步:去交警隊處理違法,如果脫審還要接受脫審處罰。
第二步:處理完畢後,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機動車回收企業會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第三步: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會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車輛管理所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❽ 我車撞了,不想要車了,有什麼辦法能讓保險公司判報廢
每年都會發生不小的交通事故,但大多數情況都是由於駕駛員不遵守交通規則,有些是因為盲目變道,有些是因為車速過快,但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會為我們的生命安全帶來威脅。那假如說車輛撞車之後,不想要車了,有什麼辦法能讓保險公司判定車輛為報廢呢?下面小編就來仔細講解。
以上就是小編了解的關於車輛撞車之後,不想要車了,有什麼辦法能讓保險公司判定為報廢的內容。實際上是沒有什麼辦法能夠影響到保險公司對車輛的判損傷判定,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過程以及對車輛的損傷判定都是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哪怕是業務員本人也沒有辦法來輕易改變。所以我們最好的方法是在車輛出現事故之後,完全的按照保險公司的理賠流程來進行操作,為我們減少損失。
❾ 車子壞了已經不能行駛了,如何報廢
機動車報廢流程
機動車報廢流程可以是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報廢車報廢,也可以因交通肇事、著火燒毀等原因,使車輛嚴重損壞,已無法正常使用,並且沒有修復價值的,經有關部門出具證明、檢查車輛之後,可以直接辦理報廢批准手續。
機動車報廢流程
1、車管所大廳領取並填寫《機動車報廢單》,同時提交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需保留原號牌需先將車輛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2、車管所檔案室查檔審核《機動車報廢單》,審核合格後電話通知領取《機動車報廢單》。
3、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將機動車送交機動車報廢回收企業,領取並填寫《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同時提交行駛證、機動車牌照、機動車登記證書(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不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機動車報廢單》。
4、民警查驗機動車,查驗被報廢解體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確認車輛五大總成(車身/車架、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後橋)是否齊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5、車輛銷毀要求,民警負責進口機動車、校車、中型(含)以上載客汽車、中型(含)以上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低速汽車、掛車、危險貨物運輸車報廢解體監銷,其他車輛由報廢回收企業自行銷毀。
6、車輛銷毀後,報廢回收企業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由報廢回收企業工作人員將以下資料送交車管所窗口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業務。
❿ 車輛報廢手續如何辦理
辦理報廢登記有關程序和要求: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交警支隊車管辦證大廳辦理汽車報廢業務流程:
1、車主帶報廢手續到辦證大廳登記審核崗審核;
2、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
3、到檔案管理崗領取蓋好業務章的報廢申請表。
辦理汽車報廢業務流程圖:
領表申請--登記審核崗受理--機動車查驗崗驗車--繳交行駛證、車牌--交費--回收公司解體照相--機動車查驗崗查驗解體情況--業務領導崗審批--支隊辦公室蓋章--注銷機動車檔案。
(10)汽車如何修復報廢擴展閱讀
按中國汽車報廢標准,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①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
② 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年、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其他輛使用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從事營運性運輸的各種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3個月檢驗一次);考慮到家庭轎車的發展,對於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
上述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後需繼續使用的,必須依據國家機動車安全、污染物排放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檢驗,檢驗合理後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長連用期間按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一個檢驗周期內連續三次檢驗不合格的應報廢。
③ 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④ 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⑤ 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准規定值15%的;
⑥ 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⑦ 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報廢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報廢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