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一方去世車輛具體過戶流程
夫妻一方去世車輛過戶的流程如下:
1、配偶准備好過戶資料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其他繼承人要現場放棄繼承權;
2、繼承人取得繼承公證書之後到車輛所屬車管所,申請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手續;
3、辦理車輛過戶手續手續並繳納應收費用;
4、領取新的車輛產權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條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條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民事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條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條
動產物權轉讓時,當事人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㈡ 人去世了汽車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車主去世,需要攜帶死亡證明、公證處的證繼承公證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開車到所屬車管分所辦理過戶手續。車主不幸去世,需要帶著死亡證明到公證處做公證。然後帶著死亡證明、公證處的證繼承公證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開車到所屬車管分所辦理過戶手續。(外地戶口的還須帶一年有效期的暫住證)。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按照一般遺產繼承手續辦理。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需要召集所有第一項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然後做公證,就可以得到繼承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㈢ 人過世了車子怎麼過戶手續
法律分析:車主去世,需要攜帶死亡證明、公證處的繼承公證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開車到所屬車管分所辦理過戶手續。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按照一般遺產繼承手續辦理。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機動車行駛證;(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㈣ 夫妻一方去世車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車主死亡,需要車主合法繼承人到本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之後,再到車輛所屬車管所,申請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㈤ 老公去世後,汽車怎麼過戶
車主不幸去世,需要帶著死亡證明到公證處做公證。然後帶著死亡證明、公證處的繼承公證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開車到所屬車管分所辦理過戶手續。(外地戶口的還需帶一年有效期的暫住證)。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按照一般遺產繼承手續辦理。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項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然後做公證,就可以得到繼承公證書。
㈥ 夫妻一方已去世,車輛過戶如何過戶
需要辦理繼承,有全部第一序列合法序列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選取配偶一人繼承,其他人選擇放棄,得到公證書,再有配偶辦理車輛繼承過戶,需要死者死亡證明,婚姻證明,車輛行駛證和保險票據等。
㈦ 夫妻一方去世車子如何過戶
夫妻一方已經去世,車子需要過戶。將一方去世的醫院給開具的死亡證明以及派出所的銷戶證明。到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
㈧ 老公去世之後車的所有權怎麼分配
老公去世後車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分配,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這個車是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可以由其中一個繼承人獲得所有權,然後補償該車一半價值給被繼承人的配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