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輛年檢去哪裡辦
車檢去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辦理。年檢內容: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B. 機動車行駛證檢驗有效期馬上到期了再哪辦
需要立即去車管所辦理年檢手續,不能駕駛汽車上路。這里有兩種情況,如果是在六年內免上線年審過期,或者是滿了六年未滿十年符合不用上線的年份,可以直接帶著行駛證去車管所辦理年檢手續。如果已經過了六年而且需要上線年檢,就需要找拖車帶著車輛去年檢不能直接開車去年檢了。
記得不管是不是需要上線年檢,當發現自己的行駛已經過期的情況下,汽車是不能開的。也就是說就算是車輛免上線年檢,也不能駕駛汽車,因為這時候車輛已經處於脫審的狀態,遇到交警查車,會面臨扣車的嚴重後果。所以先自行帶行駛證去年檢,遇到需要上線年檢的話就只能找拖車來幫忙。這也提醒我們盡量不要讓自己處於這種被動的狀態。
C. 車輛檢驗有效期到期了如何辦理
車輛檢驗到期了需要盡快去車管所年審。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車輛年檢日期即為檢驗有效期前三個月(含當月),應該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九十天內前去辦理車輛年檢,向車輛所在地的車管所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納入免檢范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超出6年後,10年內的9座以下私家車由之前的每年一檢放寬至每兩年年檢一次。也就是說10年以內的私家車,只需要在第6年和第8年上線檢測兩次。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D. 車輛年檢去哪辦理
車輛年檢的,能去車輛管理所,也能去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E. 汽車年檢在哪裡可以辦理
車輛年檢需要到車管所進行。
車輛年檢流程是怎樣的
1.外觀檢測到達檢測場後,第一步是外觀的檢驗,車主需要把車輛停在專門檢驗外觀的場地,把車輛中的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准備好,並把車輛的發動機艙蓋和後備廂打開,等待工作人員檢驗;
2.在外觀檢驗時,工作人員會拿出兩張表格,分別是機動車檢驗記錄單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有的檢測場是需要車主自己去業務大廳領取這兩份表格的)。工作人員會檢查並記錄車輛車架號、發動機號等數據,同時還會查看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等安全裝置是否齊全。當工作人員檢查外觀合格後,會在表格的外觀這一項簽字;
3.外觀檢測需要注意的是,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這樣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還有車身的顏色、外觀是否與行駛證上的照片一致。現在很多年輕人喜歡在自己的車上貼一些個性車標,這在驗車時是不會通過的,車主需要先把車標清理干凈,才會通過外觀檢驗。不過也有特例,「實習」標等經過公安機關備案審批的合法車貼是被允許的。如果你是新買的車也不要馬上貼上自己喜歡的帖紙,需要在上牌完成之後再貼。
4.還有就是,按照規定前排車窗三角窗夾角處不能貼膜,這里需要留出良好的透光性為駕駛員觀察兩側後視鏡提供便利,所以此處一旦貼膜,將不能通過驗車。
F. 車年檢去哪裡辦理怎麼辦理
汽車年檢在哪裡辦理
車輛年檢需要到車管所進行。
車輛年檢流程是怎樣的
因故不能參加定期審驗的車輛,應事先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延期;駐外汽車可委託所在地車輛管理機關代檢,檢驗後將結果通知原籍車輛管理機關;無故不參加定期檢驗的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行駛。
檢車前有哪些項目需要自檢
機動車年檢中剎車、手剎、燈光亮度這三項是否決項,意味著只要有一項不合格,全車即為不合格。為此,從以下幾個方面下手:
輪胎氣壓檢查:把輪胎氣壓盡量調到車輛標定氣壓(看說明書,千萬別聽輪胎修理部),四個輪胎氣壓一致。
路試剎車:急剎時不能有甩頭或甩尾的情況。如果新換了剎車片或剎車盤,一定要跑過500公里以上再去檢車。另外剎車片盡量左右同時換,避免剎車力量不均勻。
手剎的調整:找個熟悉的修車店,把手剎調到3個牙,即使「咔咔咔」三響,手剎幾乎不動了。特別注意,檢車合格後,再調回正常狀態,否則會費手剎。
燈光的調節:燈光亮度要正常,把燈罩擦乾凈。找個夜間,大燈打遠光,距離車燈5米的距離,一般要照在人的腰帶位置稍下點。左右和上下偏移不是否決項目,屬於建議調整。
檢車前盡量保持車容整潔,輪胎上沒有泥污,特別是燈罩干凈。
按照以上提示去做的有車一族,您基本可以高效的完成檢車了。
G. 車輛年檢去哪
免檢車在車管所或者交管12123辦理,年檢在機動車檢測站進行。
H. 汽車檢驗有效期到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需要及時到車管所進行車輛檢驗。因為車輛到達年檢的時間沒有及時進行年檢的話,還上路行駛被交警查到,查處以後會處以扣三分,罰款200的相關違章處理。所以說車輛到期了以後一定要及時進行車輛年檢。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I. 機動車年檢去哪裡辦理
汽車年檢(或車輛年檢),指對已經領取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定期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的檢驗。目的在於檢查汽車主要技術狀況,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使汽車經常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汽車行駛安全。
J. 機動車檢驗有效期到期怎麼辦
如果機動車檢驗有效期到期意味著行駛證已經過了有效期,必須要立刻去車管所辦理年檢手續,不可以駕駛機動車上路,否則為嚴重的違章行為,如果是在六年內免上線年審過期,或者是滿了六年未滿十年符合不用上線的年份,可以直接帶著行駛證去車管所辦理年檢手續。如果已經過了六年而且需要上線年檢,就需要找拖車帶著車輛去年檢不能直接開車去年檢了。
(10)汽車檢驗有效期哪裡去辦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