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年檢需要帶什麼材料
車輛年檢材料有:《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機動車行駛證;交強險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車主身份證。如果是單位的車,還要准備代理人的資料,即包括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委託書(蓋鮮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機動車在年審前的3個月,都可接受檢測申請年審。最好提前兩個月或1個多月,別等到距離年檢到期只剩不幾天才想起受檢。其次,每月10日前,檢測站業務量相對偏少,是過線免排隊的良機,中旬開始車子增多,下旬是扎堆期。
年檢的結果有:
1、定期檢驗合格的車輛,分別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定期檢驗表》加蓋印章。
2、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車輛,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修復,逾期仍然不合格的,車輛管理機關有權收繳不合格車輛的號牌和行駛證,這樣的話將不能在道路上行駛,也不可以轉籍。
3、因故不能參加定期審驗的車輛,應事先向車輛管理機關申請延期;駐外汽車可委託所在地車輛管理機關代檢,檢驗後將結果通知原籍車輛管理機關;無故不參加定期檢驗的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行駛。
⑵ 車輛年檢需准備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私車除車主簽字外還須附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公車的須附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及填寫《授權委託書》並加蓋公章2、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
3、行駛證(正副頁)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新車第一、二次參加年檢時可免)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採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8、委託本地核發合格標志的需提供《委託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和回執9、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5、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⑶ 車年檢要帶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1.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檢測線進行檢測並繳納檢測費用。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簽注行駛證副頁,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2.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2、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復印件。屬於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上簽注已納稅信息的,提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
(二)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三)連續三個記分周期不參加審驗的。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注銷的准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
⑷ 汽車年檢時候必須帶哪些資料
車輛年檢必須帶齊的資料有:
1、行駛證原件及路橋卡;
2、交強險副本;
3、路橋票,第一聯黑色;
4、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年檢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去辦理,否則車子上不了路。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⑸ 車輛年審需要帶什麼資料
1、機動車行駛證。
2、交強險保險憑證。
3、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4、車主身份證。如他人代辦的,代辦人需攜帶身份證,如果是單位的車,還要准備代理人的資料,即包括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委託書(蓋鮮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車輛年審注意事項
汽車年檢要求車輛與上牌時保持一致,這期間如果愛車經過了任何改裝,年檢時都要恢復原樣。如果愛車是在條例許可之下進行了外觀顏色的修改,則年檢時最好備好當初提出改色時的相關批准文件。
此外,車管所對機動車安全防護裝置、車身反游標志和載客汽車玻璃窗膜等安全設施不達標的車輛將一律不予辦理相關業務,車輛輪胎不符合出廠標准,窄了寬了都不能通過年檢。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最全駕駛證年審新規定 這4種駕照必須每年審、網路-車輛年審
⑹ 車輛年檢需要帶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車輛年檢需要帶的材料是: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驗車人身份證。新車的車輛年檢是每兩年審一次,需要車主本人帶好行駛證、交強險保單去車管所專門負責年檢的窗口申領年審標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