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看待崑山寶馬男持刀砍人反被殺事件電動車車主算正當防衛嗎
扯蛋,人家開的是寶馬,還好幾個人在車上,開電動車的怎麼逃?只要劉某沒被砍死,而是上了寶馬車,必然會開車追擊電動車,那麼最後於某就會被剁成肉醬!對劉某這種人,當時沒被砍死,必然後面會加倍報復,或者往後找機會加倍報復,說不定,哪天於某全家被抄殺都有可能,所以,遇到這種垃圾人,要不就不跟他開整,要整,就要徹底把他整死,否則,後犯無窮!
Ⅱ 告訴你們崑山反殺案屬於故意殺人
2018年9月1日,崑山市公安機關以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為由對該案作出撤銷案件決定。檢察機關認為: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根據上述規定和查明的事實,本案中,死者劉海龍持刀行凶,於海明為使本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侵害人劉海龍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造成劉海龍死亡,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2018年8月27日崑山市震川路於海明致劉海龍死亡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並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現就該案件調查處理情況予以通報。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18年8月27日21時30分許,劉海龍駕駛寶馬轎車在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與同向騎自行車的於海明發生爭執。劉海龍從車中取出一把砍刀連續擊打於海明,後被於海明反搶砍刀並捅刺、砍擊數刀,劉海龍身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偵查認定事實
接到報警後,崑山市公安局立即出警處置並立案偵查。鑒於此案社會關注度高,江蘇省公安廳、蘇州市公安局第一時間派出力量赴崑山指導案件偵辦工作。經現場勘查、走訪調查、詢問訊問、視頻偵查和檢驗鑒定等工作,案件事實已經查清。
(一)涉案人員情況
劉海龍,男,36歲,甘肅省鎮原縣人,暫住崑山市陸家鎮某小區,案發前在崑山市陸家鎮某企業打工。
於海明,男,41歲,陝西省寧強縣人,暫住崑山市青陽路某小區,案發前在崑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案發時劉某某(男)、劉某(女)、唐某某(女)與劉海龍同車。劉某某參與毆打於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劉某、唐某某下車勸解,未參與案件。於海明同行人員袁某某,未參與案件。
(二)認定主要事實
1.案件起因。案發當晚,劉海龍醉酒駕駛皖AP9G57寶馬轎車(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載劉某某、劉某、唐某某沿崑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時,向右強行闖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自行車的於海明險些碰擦,雙方遂發生爭執。
2.案件經過。劉某某先下車與於海明發生爭執,經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劉海龍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於海明。雖經勸架,劉海龍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砍刀(經鑒定,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全長59厘米,其中刀身長43厘米、寬5厘米,系管制刀具),連續用刀擊打於海明頸部、腰部、腿部。擊打中砍刀甩脫,於海明搶到砍刀,並在爭奪中捅刺劉海龍腹部、臀部,砍擊右胸、左肩、左肘,刺砍過程持續7秒。劉海龍受傷後跑向寶馬轎車,於海明繼續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車(經勘查,汽車左後窗下沿有7厘米長刀痕)。劉海龍跑向寶馬轎車東北側,於海明返回寶馬轎車,將車內劉海龍手機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達現場後,於海明將手機和砍刀主動交給處警民警(於海明稱,拿走劉海龍手機是為了防止對方打電話召集人員報復)。
3.案件後果。劉海龍逃離後,倒在距寶馬轎車東北側30餘米處的綠化帶內,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經法醫鑒定並結合視頻監控認定,在7秒時間內,劉海龍連續被刺砍5刀,其中,第1刀為左腹部刺戳傷,致腹部大靜脈、腸管、腸系膜破裂;其餘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並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處開放性創口及3處骨折,死因為失血性休克。
於海明經人身檢查,見左頸部條形挫傷1處,左胸季肋部條形挫傷1處。
Ⅲ 崑山「砍人被反殺」事件有何新進展
崑山男子「砍人被反殺」事件有新進展。8月30日,從當事人於海明身邊人處獲悉,於海明目前已經出院,被警方羈押。
從知情人處獲悉,寶馬車主名叫劉海龍,騎電動車男子名叫於海明。29日,崑山當地檢方提前介入此案。
今日(30日)13時許,從於海明的朋友處得知,目前,於海明已經出院,現被警方羈押在當地看守所,「他妻子跟我說,傷勢問題不大,現在家人安全」。
Ⅳ 崑山寶馬社會男被白衣哥除害,寶馬男的兄弟們會不會報復白衣哥呢
即如此案發生時,寶馬車上的其他兩名男性,一開始推推搡搡時,還幫助劉某龍壯壯聲勢,可是看到劉某龍拿出砍刀後,兩人明顯後退,不想沾惹上身,然後劉某龍受到反擊,這兩人也是無動於衷,好像不認識劉某龍一樣,連拉架的動作都沒有,可見他們的關系也就僅限於吃喝玩樂。既然在劉某龍被反擊的現場他們都沒有上前報復,就更不用說事後去報復了,而且現在事情鬧得這么大,誰也不想成為被打擊的那個出頭鳥。至於劉某龍的家人,其出生在甘肅農村,指望家人幫其出頭,那也是不現實的。騎車男子此舉還是比較英明的,如果他不把劉某龍打倒,那事情就很難說了,也許命喪當場的是他,也許受到巨額敲詐的也是他,不僅他自己,連家人跟著一起倒霉,下輩子別想安穩了。
網友表示:
打架拿出刀的一刻,性質就變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出刀的任何後果都是出刀人全責!你出刀的目的是砍死別人!還是讓對方欣賞一下自己的收藏的禁品呀!紋身界的鎮攝作用從龍哥這徹底消失,怕熱的紋身族再亮出花大價錢買的假畫,只能成為笑柄!有一個穿黑色衣服的是路人吧,他也沒有幫助劉某龍,還在勸架,看了那麼多評論都沒人留意他的,我覺得他很勇敢,當劉某龍給砍時,他沒有後退,還拉了下砍人的手,還一直追著他們。這是沒有敢超人民的衛士110啊,109的數字是有寓意的啊,這是趕超前輩三國時期的梁山好漢啊,趕緊詔安吧,龍哥一死,正好和梁山好漢人數等同了。人走茶涼,現在早已不是那個為兄弟可以兩肋插刀的時代了。。人如果是重傷,出於交情道義,他兄弟們肯定會給他出氣,現在人都沒了,現給誰看呢?沒事何苦自找麻煩?萬一又一個反殺呢?道上的人精著呢,不會做這種傻事的。說得簡單了。一個隨時拿刀砍人的被監獄過的有犯罪記錄的人,他顯擺的團隊出這么大事情後居然是說成一些喬庄愛好者,這這是很深奧的搞笑。建議當地警方解釋吧。不是我說的,這種小事就動刀的人,為人太囂張,就算是兄弟團的也不會真心喜歡他。都是混一起沒辦法。真正能得人心的黑幫頭子,不會因為這點小事就親自上陣,動刀槍。反而沉穩,不會隨便惹事。殺心一起,就不會在乎這些了。混社會的多了,都不傻,都曉得只有一條命,知道什麼時候該上什麼時候該退,多是無利不起早之徒,倒是那小哥,殺心一起,怕是今後的人生會有所改變。視頻上看,寶馬男一貫強勢 強勢佔道,佔道不行,下車強勢,辱罵別人,並,拳打腳踢。還動用殺傷管制武器,蓄意殺人未遂,後因電動車主自我保護,為民除害。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答案看法大家基本都清楚,問一下如果當時是你、你會怎樣做,不這樣那對方的那些兄弟上來比他本人都還凶的多,見多了,此事真正能看到什麼叫真正的"正能量"但可能看到的還是永遠都改變不了的,錢、權為尚。殺人肯定不對,我覺得白衣男應該狠狠的給他個教訓,拘留一個星期罰款200元,終生不許殺人。不可能,一來這不是真的社團,二來這些只是平時吃吃喝喝自娛自樂的豬朋狗友,三來這個風口浪尖再弄出點什麼來,就真是豬一般的隊友,四來花臂男被白衣男倒追時,花臂男的朋友反應大家都看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