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連寶馬車主惡意撞死5人被批捕,肇事司機將會面臨什麼處罰
自古以來,對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的爭論一直沒有停止,曾經大名名鼎鼎的商鞅,絕對人性本惡,還是人性本善,做出了自己的見解,他認為人性本惡,需要用法律來約束人的行為,這也是典型的法治思想,到如今這個話題依然被人們討論。我們見過太多的善舉,也見過很多令人發指的惡行,他們都屬於兩個極端,代表著善惡,再不交錢,一名大西北的農民救助了六名馬拉松運動員,保住了他們的生命,這樣的善舉更是讓他獲得了一片贊譽,但同時在今日,一位大連的寶馬車主,因為投資失敗,接受不了現實,產生了報復社會的心理開車撞向人群,這樣的惡劣事件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Ⅱ 大連寶馬撞人致5死嫌疑人被批捕,車主將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像他這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綜合案件造成的民眾恐慌和社會影響來說,犯罪嫌疑人絕不可能輕判。另一方面,屬於民事范疇的賠償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但根據警方公布的結果來看,嫌疑人投資失敗,據說寶馬車都被抵押了,他大概率是沒有賠償能力了。
同時我猜測以前有可能因為開車遇到行人刁難或者開車過馬路時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否則不可能因為開車撞人的方法去報復社會。
Ⅲ 江蘇被寶馬車主狂扇耳光男子堅決走法律程序,涉事司機將面臨什麼處罰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以和為貴」是最受大家推崇的思想,然而在江蘇卻發生了一件因為兩車無法錯車行駛,而動手打人的事情。
由於當時寶馬車無法與對方車輛錯車行駛,於是寶馬車主就扇了另一車主好幾個耳光,甚至寶馬車主還揚言聲稱「就算你報警也沒有用」。
被打男子並不願意私下調解,而是想要通過法律途徑對寶馬車主進行懲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寶馬車主犯有故意傷害他人罪以及影響公共秩序,因此寶馬車主有可能會被處以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且還會被暫扣駕駛證,同時還需要向被打車主進行書面道歉。
寶馬車主除了會被追究刑事處罰以外,還會被暫扣駕駛證。由於寶馬車主在打人的過程中,散布了很多虛假言論,因此寶馬車主必須要向警方進行公開道歉,同時寶馬車主還需要向受害車主進行書面道歉,如果寶馬車主拒絕道歉,那麼警方和受害車主將有權追究寶馬車主的相關法律責任。
結束語
從被打的車主堅決希望走法律程序就能夠看出,寶馬車主必然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要知道寶馬車主的行為將會被記錄在個人檔案內,在以後的工作和學習當中,寶馬車主都將會受到這次行為的影響,甚至有可能會因此影響到自己子女的工作和學習。
如果寶馬車主在與他人發生摩擦時,能夠保持冷靜的態度,我想任何人都能夠給予理解。凡事以和為貴,不僅能夠增進與他人之間的關系,感情同樣也能夠避免自己被其他因素困擾,很顯然寶馬車主並不懂得這個道理,所以寶馬車主必須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雖然在這件事情上,私了和走法律程序都是受害人的個人選擇,但是受害人能夠堅決走法律程序,我還是會表達對於受害人的尊重以及認可。
Ⅳ 江蘇一寶馬車主掌摑他人,致其耳膜穿孔,寶馬車主因此受到了什麼懲罰
江蘇寶馬車主掌摑另一個司機案件已經有了最新的進展,目前寶馬車主已經被按照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被判處一年以內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的罰金。
一、事件經過
寶馬車主逆行後因為對向車輛未主動退讓引起雙方口角,寶馬車主遭到拒絕後竟然掌摑他人,並且揚言就算是報警也不懼怕。
被打男子當時拄雙拐沒有對寶馬車主的行為進行反抗,報警後依然被寶馬車主持續毆打,最終鑒定為耳膜穿孔,會影響本身的聽力。
二、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處理
事發後被打男子立即到達指定醫院進行傷情鑒定,最終認定為輕傷,並且表示自己沒有任何過錯,會通過法律程序維權,不會接受寶馬車主的道歉和私了行為。
案件中寶馬車主是明顯的過錯方,本身逆行的行為就違法了交通法規定,屬於危險駕駛罪。
動手打人致耳膜穿孔的行為也形成了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事實,按照我國《刑法》對故意傷人罪的量刑標准規定,寶馬車主的行為可以判處一年以內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Ⅳ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女司機家被扒了個底朝天。後來呢
這次事故,共造成了2死4傷。主要原因就是譚某酒後駕車,在事發的當天譚某和另外兩個人一起在永城市雪楓路一家燒烤店吃飯喝酒,三人總共喝掉13瓶啤酒。喝完酒後,譚某就開著車帶著另外兩個人跑到大街上飈車,先後與8輛車發生剮蹭,最後直接就撞飛了正在等信號燈的寶馬車,導致車輛起火,車內後座兩個人身亡,前面的司機受傷。
女司機家被扒了個底朝天
首先是她的朋友圈和微博被很多網友和媒體扒了出來,各種炫富內容讓人感到非常膚淺。譚某家在村裡經營著一家皮革廠,這家皮革廠就是譚某炫富的資本,也是家庭財富的主要來源。這家廠子規模一般,屬於中小型企業。譚某出事後,廠子就停止生產了。
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對譚明明酒後駕車不予勸阻,在發生事故後又慫恿譚明明駕車逃逸,以致發生嚴重後果。被告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後果持放任態度,客觀上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後我希望無論任何人,開車上路的時候都應該謹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因為我們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希望此類的悲劇不要再發生!
Ⅵ 譚明明一審死刑還是判無期瑪莎拉蒂案為何還沒判拖這么久
塵埃落定,譚明明一審判無期徒刑。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松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張小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信息,3名受害者的家屬和3名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
與此同時,事故倖存者寶馬司機王某仍然在醫院接受治療。
(圖片來源:河南高院)
【譚明明事件經過回顧】案件發生2019年7月3日22時42分,河南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一輛牌號為豫NE**55的瑪莎拉蒂轎車追尾撞擊了一輛在路口等待紅綠燈的一輛寶馬(牌號為豫N0**2L),導致寶馬著火燃燒,車內2人死亡,1人受傷;肇事瑪莎拉蒂車內3人受傷。
永城瑪莎拉蒂事件全過程並不在瑪莎拉蒂追尾寶馬開始,真正引發這一事件的開端是譚明明駕駛瑪莎拉蒂在東城區地稅巷與路邊的一輛皖FE**69牌大眾車、以及多輛轎車發生剮蹭,被群眾攔截隨後逃逸,最終才撞上等紅綠燈的寶馬。
事件導致寶馬車內葛某、賈某當場死亡,倖存者王某二度燒傷(40%),重傷一級;肇事車內駕駛員譚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折,劉松濤肺挫裂傷、側骨骨折,張小渠腹腔積液。
案件首次開庭審理2020年1月16日8時30分,「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審理。由於事件引起了比較大的輿論,譚明明家經營皮毛生意多年,家境較好。此外,庭審中有受害者家屬的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指出,劉松濤在國外留學,父親開有多家百貨超市,家境也很優越,所以由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們法院進行審理。
(圖片來源於《法制日報》微信公眾號)
公訴機關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瑪莎拉蒂三人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沖撞行駛並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並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為嚴重的後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譚明明系主犯,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
事發時,譚明明(23歲、無業)、劉松濤(24歲、澳大利亞留學生)和張小渠(21歲、市屬企業職工)共喝三種酒:1瓶紅酒(劉松濤從家裡帶的),3瓶清酒(張小渠飯前買的)、11瓶啤酒(在烤串店點的)。經檢測,譚、劉、張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別為167.66mg/100ml、231.10mg/100ml、170.36mg/ml。撞上寶馬車時,瑪莎拉蒂的車速為120~135km/h。
(圖片來源於網路,從左往右分別是劉松濤、譚明明、張小渠)
被告三人態度譚明明:譚明明當庭表示認罪,痛哭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並下跪,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
張小渠:不認罪。
劉松濤:服從法庭判決。
受害者家屬態度
不同意調解,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
庭審的焦點譚明明在接受警方詢問的時候稱:自己曾叫過代駕,但是等待一段時間都沒來,最後才自己駕車。發生連環剮蹭事故後,車被攔住,她曾慌張問怎麼辦,張小渠連說「譚明明快跑」。庭審中,譚明明說,她聽到劉松濤也說了話,但因張小渠的聲音蓋住了劉松濤的聲音,劉松濤說什麼她沒聽清,意思也是讓走。
劉松濤說:不清楚自己有無說讓譚明明快走,因為自己當時已經斷片,「記不清了」。
張小渠說:自己怎麼上的車,車上發生了什麼都不知道,如果自己有意識,不可能讓譚明明走。不過,其曾供述稱,第一次連環刮蹭被攔停後,譚明明曾問自己怎麼辦,自己還問劉松濤怎麼辦。她還表示,自己曾看到譚明明來回撥動檔位。
事發之前,譚明明已經劣跡斑斑,譚明明的駕照從2017年6月到案發,處理過18次違章,包含闖紅燈、超速、逆行等。其駕駛的瑪莎拉蒂,從2017年4月到案發,有68次違章。
所以審判討論的,主要是瑪莎拉蒂其餘兩人劉松濤、張小渠是否在駕駛員譚明明醉駕發生事故後,教唆逃逸,導致隨後撞上寶馬造成嚴重傷亡。
譚明明三人背景及寶馬車主背景(僅為網友爆料,未經核實)
有網友扒出了譚明明家的背景,譚明明爺爺從二十多年前就開始從事皮革生意,由家庭作坊發展到皮革廠,現在查詢可以知道該公司是「永城市華誠皮毛銷售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其次就是經營范圍為皮毛加工和銷售,在當地確實非常有錢。
此外譚家的皮革廠還是當地最大的企業,光利稅就有6000多萬,而且其產業一直在擴張,雖被多次舉報污染嚴重,但最後不了了之。譚明明事發後,皮革廠已經停工停產。
車上另一位女性張小渠被扒出,21歲的她就在永城市屬企業工作,其父親曾是國土資源局土地評估交易所副所長。
男乘客劉松濤24歲,是一名留學生,其父母是連鎖超市聚客隆的老總。
寶馬車上的司機王某是普通民眾,其家屬為救治他已經變賣家裡的土地房產。
死者葛某44歲,於商丘人社局任職,有傳是副局長,也有傳稱是二級機構就業服務中心的負責人。
死者賈某43歲,是商丘當地一所技校的校長。
當晚,兩名死者是到當地市委開會,因為時間已經太晚,所以王某好心送他們回家。
瑪莎拉蒂案件最終判決結果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法院要聞: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1月6日,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開宣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譚明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審判長對審判結果進行解讀,並回答了公眾所關注的幾個問題,《》網摘取了片段。
1、瑪莎拉蒂案為何還沒判拖這么久因雙方當事人人數較多,訴求不一,市縣兩級政法機關及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我們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加之開庭後新冠疫情爆發,致使案件審理周期較長。
2、本案為什麼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本案是一起由醉酒駕車引發的重大惡性案件,被告人譚明明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沖撞逃離,在市區內高速行駛中撞擊正在等待通行信號的寶馬轎車,致乘車人葛某某、賈某某當場死亡,駕駛員王某某重傷;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對譚明明酒後駕車不予勸阻,在發生事故後又慫恿譚明明駕車逃逸,以致發生嚴重後果。
被告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後果持放任態度,客觀上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對三被告人量刑的考量因素本案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如何對三被告人定罪量刑,是本案審判的重點,也是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問題。根據刑法規定,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三被告人共同飲酒後,被告人譚明明駕車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開,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無法通行,被撞車主和周圍群眾勸阻時,劉松濤、張小渠慫恿譚明明駕車逃逸,譚明明不顧周圍群眾勸阻,繼續駕車逃逸,高速撞擊被害人駕乘車輛,釀成慘案。
譚明明是犯罪行為的直接實施者,系主犯,依法本應嚴懲,鑒於其駕車時處於醉酒狀態,主觀上不希望、也不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屬於間接故意犯罪,其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與故意駕車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
譚明明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考慮以上情節,參考近年來類似案例裁判情況,決定對譚明明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犯罪情節較輕,積極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可依法對其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