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的譚明明,她的出身是怎樣的
震驚社會的瑪莎拉蒂撞寶馬的案件中,由於事件的惡劣性質,受到了廣泛的關注。網路上盛傳譚明明父親為永城市華誠皮毛銷售有限公司的老闆。據永城市警方調查,瑪莎拉蒂女司機身份譚明明,23歲、無業遊民,某職業技術院校畢業,家境十分富裕。當時整個事件造成了很大的轟動,整個撞車事故是怎們樣的呢?讓我們一起看一下。在2019年7月3日,河南永城女子譚明明和一位男性朋友以及女性朋友醉駕瑪莎拉蒂追尾寶馬汽車。在當天凌晨,譚明明開車撞到了路邊停靠的寶馬車,車上2名人活活被燒死,4人受害。據了解,當晚22點42分一輛寶馬7系正在等紅綠燈,被突如其來的瑪莎拉蒂撞出數十米遠,瞬間引爆燃燒。這輛被撞毀寶馬7系車價值300萬,雖說沒有瑪莎拉蒂價格昂貴,但也算是寶馬系列頂級豪車。
後排座上的兩名男子當場死亡,其中死者葛某某,44歲,商丘市某區勞動人社局職工。死者賈某某,45歲,商丘市某區勞動人社局職工。駕駛瑪莎拉蒂車的犯罪嫌疑人譚某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折,劉某肺挫裂傷、側骨骨折,張某腹腔積液,目前3人均已蘇醒,無生命危險,在永城市某醫院重症監護室繼續監護治療。
B. 譚明明撞寶馬事件處理結果是什麼
譚明明駕駛瑪莎拉蒂撞寶馬的案件已經審判結束,譚明明被判無期徒刑。在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開宣判。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譚明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商丘被撞寶馬是什麼型號擴展閱讀:
本案件為一起由醉酒駕車引發的重大惡性案件,被告人譚明明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沖撞逃離,在市區內高速行駛中撞擊正在等待通行信號的寶馬轎車,致乘車人葛某某、賈某某當場死亡,駕駛員王某某重傷;
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對譚明明酒後駕車不予勸阻,在發生事故後又慫恿譚明明駕車逃逸,以致發生嚴重後果。被告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後果持放任態度,客觀上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瑪莎拉蒂女撞寶馬判6年1000萬瑪莎拉蒂案件最終判決結果
瑪莎拉蒂 女撞 寶馬 被判6年1000萬,這是謠言。最終審判結果於2020年11月6日宣判: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信息,三名被害人和三名被告人的家屬已就民事賠償達成和解。
與此同時,事故倖存者寶馬司機王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來源:河南高院)
案例發生
2019年7月3日22時42分,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一輛車牌號為豫NE**55的瑪莎拉蒂轎車與一輛在路口等待紅綠燈的寶馬(車牌號為豫N0**2L)相撞,導致寶馬起火,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瑪莎拉蒂的車上有三人受傷。
瑪莎拉蒂事件的整個過程並不是從瑪莎拉蒂追尾寶馬開始的。真正引發這一事件的,是譚明明在東城區滴水巷路邊與一輛皖FE**69 大眾 及多輛轎車發生的扭打。他被群眾攔截後逃逸,最後撞上了等紅綠燈的寶馬車。
事件結果,寶馬車內的葛某、賈某當場死亡,倖存者王某二度燒傷(40%),一級重傷;肇事車內駕駛人譚某,肝臟挫傷,胸骨柄骨折,劉松濤肺挫傷,外側骨骨折,張小渠腹腔積液。
該案首次開庭審理。
2020年1月16日8: 30,「河南永城瑪莎拉蒂與寶馬相撞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審理。由於事件引起輿論巨大,譚明明家多年從事皮草生意,家境較好。此外,庭審中,被害人家屬的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指出,劉松濤在國外讀書,父親擁有多家百貨公司,家境殷實,故商丘中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瑪莎拉蒂。
被告人譚明明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聽勸阻,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在明知譚明明醉酒駕駛並發生事故,仍教唆譚明明逃逸,造成更嚴重後果的。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共同犯罪中,譚明明是主犯,劉松濤、張小渠是從犯。
事發時,譚明明(23歲,無業)、劉松濤(24歲,澳大利亞留學生)、張小曲(21歲,某市政企業員工)喝了三種酒:一瓶紅酒(劉松濤從家裡帶的)、三瓶清酒(張小曲飯前買的)和11瓶啤酒(在烤肉店點的)。譚、劉、張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別為167.66、231.10和170.36毫克/毫升。瑪莎拉蒂撞上寶馬時的速度是120 ~ 135 km/h。
三被告的態度
譚明明:譚明明當庭認罪,哭著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並下跪,表示對不起父母,向社會道歉。
張小渠:無罪。
劉松濤:服從法院判決。
受害者家屬的態度
不同意調解,要求判處三名被告人死刑。
審判的焦點
譚明明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說:他曾經叫過司機,等了一會兒也沒來,最後還是自己開車。連環相撞後,車被攔下,她慌慌張張地問怎麼辦。張小渠甚至說「譚明明跑步」。庭審中,譚明明說,她也聽到劉松濤說話,但由於張小渠的聲音蓋過了劉松濤的聲音,她沒有聽清楚劉松濤說的是什麼,意思是放手。
劉松濤說: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讓譚明明離開的,因為我當時已經很崩潰了。「記不清了」。
張小渠說:我不知道我是怎麼上車的,也不知道車上發生了什麼。如果我有意識的話,我不可能放了譚明明。但他曾坦白,第一次連環刮停後,譚明明問自己怎麼辦,他也問劉松濤怎麼辦。她還說看到過譚明明來回換擋。
事發前,譚明明一直表現不好。譚明明的駕照從2017年6月到案發共處理了18次違章,包括闖紅燈、超速和逆行。他開的瑪莎拉蒂,從2017年4月到案發,有68次違章。
因此,庭審主要討論的是,另外兩名瑪莎拉蒂男子劉松濤和張小渠是否在司機譚明明酒駕肇事後教唆逃逸,導致隨後與寶馬發生碰撞並造成嚴重人員傷亡。
譚明明背景和寶馬車主背景(僅供網友,未經核實)
有網友摸清了譚明明的家庭背景。譚明明爺爺從二十多年前開始從事皮具生意,從家庭作坊發展到皮具廠。現在,你可以發現該公司是「永城市華誠裘皮銷售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其次,經營范圍是皮毛加工銷售,在當地確實比較豐富。
此外,譚的皮具廠是當地最大的企業,利稅6000多萬元,產業不斷擴大。雖然一再舉報污染嚴重,但最終不了了之。譚明明事件後,製革廠已經停產。
車上另一名女子張小渠被拉了出來。21歲時,她在永城市屬企業工作。她父親是國土局土地評估所副所長。
乘客劉松濤是一名24歲的留學生,他的父母是連鎖超市聚客隆的老闆。
寶馬車上的司機王是一個普通市民,他的家人已經賣掉了家裡的土地和房產進行治療。
死者葛某,44歲,在商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據說是副主任,還說是某二級機構就業服務中心負責人。
死者賈,43歲,是商丘當地一所技校的校長。
當晚,兩名死者到當地市委開會。因為太晚了,王好心地送他們回家。
瑪莎拉蒂案的最終判決
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法院重要消息: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譚明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劉松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被告人張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審判長解讀庭審結果,回答公眾關心的幾個問題。《業主指南》網站摘錄片段。
1.為什麼將本案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中華 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醉酒駕車犯罪適用法律的意見》規定「醉酒者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人們明知醉駕違法,醉駕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駕,尤其是事故發生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說明人們主觀上對連續的危害結果採取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這種酒駕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應當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本案是一起因酒駕引發的重大惡性案件。發生交通事故後,被告人譚明明不聽勸阻,繼續駕車逃跑,在市區高速行駛時,撞上正在等待交通信號的寶馬車,致乘車人葛某某、賈某某當場死亡,駕駛人王某某重傷;被告人劉松濤、張曉曲對譚明明醉酒駕車未予勸阻。事故發生後,他們催促譚明明開車離開,結果造成嚴重後果。
被告人主觀上對連續的危害後果採取放任態度,客觀上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均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請介紹三名被告人量刑的考慮因素。
本案中,三被告人一起喝酒後,被告人譚明明開車將劉松濤、張小渠帶走。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無法通行。被撞車主和周圍群眾勸阻時,劉松濤和張小渠催促譚明明開車離開。譚明明不顧周圍群眾勸阻繼續駕車離開,高速撞擊受害人車輛,釀成慘劇。
譚明明是該犯罪的直接實施者,系主犯。他本應受到法律的嚴懲。由於他是醉酒駕駛,主觀上不希望或積極追求危害結果的發生,屬於間接故意犯罪。他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不同於故意駕車撞人和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
譚明明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於坦白,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如果他有悔改表現,可以依法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參考近年來類似案件,判處譚明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罪行較輕。他們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有悔改表現,依法可以給予緩刑。
@2019
D. 2600萬「買人命」一年前的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如今怎樣了
一、15瓶酒引發的慘劇
2019年7月3日,夜色已經漸漸深了起來,一個叫譚明明的富二代女孩兒,跟兩位朋友在店內吃烤串喝著酒,享受夏夜的歡樂,幾人一瓶接著一瓶,一共喝了1瓶紅酒、3瓶清酒、11瓶啤酒,即便度數有限,也架不住數量多,譚明明漸漸有些微醺了。
世界上有些悲劇,往往發生在一念之間。本來喝了酒,是不能夠駕車的,但譚明明仗著自己年輕,自詡車技出眾,沒等代駕來,硬是自己開車上路,駛向那條註定發生悲劇的路線。
當譚明明駕駛的瑪莎拉蒂一發動,就與路上多輛汽車發生了輕微刮蹭,譚明明的駕駛技術並沒有她自己以為的那麼好。周圍一眾人力勸譚明明趕緊下車,找個代駕回家安全。
沒想到酒精上頭的譚明明,此刻無比叛逆,說什麼都不聽,眾人見她小小年紀開著一輛豪車,行事又如此乖張霸道,料想不是什麼好惹的主兒,看她不聽,也不敢硬勸。
這邊譚明明見他們勸說,本身就煩得厲害,趁眾人不知道如何是好時,腳下發力踩下油門,豪車壓制性的啟動速度瞬間發揮它的優勢,車身揚長而去。
此刻是晚間22點42分,這輛車在路上飛馳,漸漸失控,禍患即將到來。
河南商丘永城,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路口。
這條十字馬路在夜間來往車輛較少,一般來說,只要遵守交通,出事的概率並不高,然而不怕一萬,就是萬一,當晚,譚明明就是那個「萬一」。
當時,王某駕駛著一輛寶馬,車上還坐著兩位朋友,正停在路口等紅燈。王某也許沒聽到身後傳來的瑪莎拉蒂的轟鳴聲,也許聽到了沒反應過來。
但無論如何,從監控畫面上看,就是譚明明駕駛的車輛,以每小時一百多公里的速度,不顧一切地從後面撞上了靜止的寶馬,寶馬車被巨大的沖擊力直接撞到馬路對面,跨越幾十米遠瞬間起火。當時還有一輛三輪車,從馬路中間駛過,堪堪避過了兩車相撞,撿回一條命。
巨大的相撞聲驚動了馬路兩邊的行人,當人們反應過來去車內救人時,寶馬車內後座上的兩人,已經當場死亡。
一場事故,瑪莎拉蒂和寶馬,六個人,二死四傷。
三名受害者死了兩人,活下來的那個也不好過,全身大面積燒傷,送往ICU時重度昏迷,一年過去了仍在昏迷中。
說到底,譚明明酒駕且撞死了人,這是無法洗白的,公眾等待法律一個公平正義的結論,也是沒有錯的,2600萬換回自由身這個謠言,也應當引起社會的關注,有人散播謠言,就代表著有人仍然存在鑽法律空子的思想,企圖用金錢了結一切。
我們無法阻止悲劇的發生,就一定要在關注時堅定站在受害者一旁,希望最終,這個案子能夠得到一個滿意的結局。
E. 瑪莎拉蒂撞寶馬2死4傷案,醉駕女司機被判無期,她為什麼沒被判死刑
只能說有錢真好。
11月6日,河南瑪莎拉蒂追尾寶馬致2死4傷案宣判,司機譚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死者賈某的姐姐得知宣判結果,表示並不滿意。她說希望判死刑,司機醉駕毀了一個家庭,多少錢都換不回他的命。
2019年7月3日晚22點42分許,商丘永城市95後譚某某在某烤串店聚餐醉酒後,駕駛瑪莎拉蒂搭載親戚張某某和同學劉某某,行至永城市東城區花園路時,連續剮蹭8輛汽車,不顧被剮蹭車主和路人勸阻,譚某某強行駕車逃逸過程中,行至東外環路與永興路交叉處時,高速追尾在十字路口因紅燈等待通行的寶馬車,致使寶馬車起火燃燒,造成寶馬車內搭載的葛某某和賈某某當場身亡,駕駛員王某某全身大面積燒傷,鑒定為重傷一級。同時,譚某某和張某某、劉某某也受傷。
F. 瑪莎拉蒂撞寶馬案都兩個月了,最後怎麼判刑的,怎麼新聞都沒有了,有知道的嗎
截止2020年10月30日,7·3永城車輛追尾事故還沒有宣判,事故經過如下:
2019年7月3日晚,譚某(女,23歲,無業)、劉某(男,24歲,學生)、張某(女,21歲,永城市屬企業職工)3人,在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雪楓路南段燒烤店吃飯、飲酒,晚上10點20分,三人飲酒後,回到譚某某的車上。譚某駕駛豫NExx55瑪莎拉蒂轎車,拉載劉某、張某2人離開。
肇事車輛上的乘車人張某稱,三人先後飲用了紅酒、日式清酒和啤酒。此外,在事發前曾叫代駕。但晚上10點23分,犯罪嫌疑人譚某駕駛瑪莎拉蒂轎車,載著劉某和張某從停車點離開。
2019年7月3日22時36分,譚某3人駕乘車輛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地稅巷時,與正在該路段行駛及路邊停放的皖FExx69大眾轎車等8輛轎車發生輕微剮蹭,未造成人員傷亡。發生剮蹭之後,被周圍群眾攔停。
攔停以後,後座男乘客(劉某)說:「不用管他,趕緊走』」,於是譚某某又發動車輛,對其他車輛又剮蹭以後,然後逃逸。譚某駕車逃逸至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追尾撞擊一輛等待信號燈的豫N0xx2L寶馬轎車,寶馬車被撞出數十米後瞬間起火燃燒。
(6)商丘被撞寶馬是什麼型號擴展閱讀
事故處置
1、緊急救援
事故發生後,受傷人員被送醫救治。
2、立案偵查
2019年7月4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對肇事車內3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永城市公安局表示,將嚴格依法辦案,從快查處,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公平正義。
3、檢驗報告
經檢驗鑒定,譚某某駕駛的這輛肇事車,事故發生的瞬間,車速是120到135之間,經檢測,譚某某抽血化驗,酒精含量是167.66,屬於醉酒,經檢測,譚某某不涉毒,排除毒駕,寶馬車上的三個人,事發當天晚上,經檢測,沒有喝酒。
對於有目擊者稱曾攔下肇事車輛,但後座男乘客催促司機譚某離開剮蹭事故現場的細節,法學者認為,發生剮蹭事故以後還催促司機快點走,這種行為可能涉嫌犯意的引誘或者犯意的加固,因此乘車的2人可能會涉嫌共同犯罪。
4、批准逮捕
2019年8月13日,永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某、劉某某、張某某批准逮捕。
5、一審開庭
2020年1月16日上午,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瑪莎拉蒂追尾寶馬致2死4傷案一審開庭,對瑪莎拉蒂車上的3名被告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6、法院辟謠
2020年10月11日,針對微博熱搜「河南商丘永城瑪莎拉蒂案主犯譚明明2600萬買回一條命」,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系不實傳聞。同時,3名受害者的妻子表示,不清楚該傳言從何而來,她們從未和被告達成諒解,也未拿到賠償。
G. 瑪莎拉蒂案塵埃落地,譚明明開始服刑,她的兩位同夥身份是什麼
虛榮告訴人們什麼是榮譽;良心告訴人們什麼是公正。——蘭多
自古以來伸張正義,懲惡揚善就是法律存在的意義,在三六九等的封建社會,有人試圖權錢交易、暗箱操作,將公平置身事外;在公正法治、自由平等的現代社會,法網密布、全民監督、透明審判,作惡者想要逍遙法外,怕是難於登天。
正如轟動全國的「7.3夜」大案,這起案件距今已有一年之久,但它的影響力絲毫未減。那個夜晚的血色案件為何而起?作惡者結局如何?
一、醉酒飛駕、肇事逃逸
2019年7月3日下午,一個名叫譚明明的富三代邀約朋友舉杯共飲,開著瑪莎拉蒂的她極為拉風,醉酒前的她行駛在永城市東城區,按照她的計劃,這又是紙醉金迷的一天。
公道自在人心,正義永不缺席。這是一個公正法治的和諧社會,人們的精神追求早已從封建時期脫離出來,想要息事寧人幾乎是無稽之談,法律不再是達官貴人維護個人利益的武器,而是懲惡揚善、伸張正義的法寶,盡管譚明明家境殷實,照樣要為自身行為付出代價。
案件落下帷幕,給無視交通規則的車友猶如當頭一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國家近些年愈發重視出行安全,交通部門也在加大醉駕、酒駕的懲處力度,心存僥幸者必定會玩火自焚。
開車不勸酒,才是真朋友,朋友之間的觥籌交錯是為了加深感情、共享人生,而非放飛自我、自尋死路,莫讓醇厚之酒成為殺人之水。
今日之中國已非昔日之中國,國家在高速發展的同時,更加註重人們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知,這種認知建立在公正法治、文明和諧的基礎上,誰敢以身試法,必將受到嚴懲,這是大國給以的底氣,也是一個民族賜予的信仰。
H. 譚明明案寶馬是哪一款
寶馬750。光從兩輛敬豎車的價值來看,當時譚明明駕駛的車輛是瑪莎拉蒂Levante落地價格150萬左右,而被撞車輛則是寶馬亮正750,落地價格160萬亮鍵大,寶馬車比瑪莎拉蒂還要更貴。
I. 被撞永城寶馬740車主背景
被撞永城寶馬740車主背景
2020年11月6日,河南永城法拉利事情一審判決,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判刑有期徒刑,奪走民事權利終生;劉松濤判刑刑期三年,判緩三年;張小渠判刑刑期三年,判緩三年。依據有關媒介發表的信息內容,3名受害人的家人和3名被告人已就刑事附帶民事一部分達到調解。
此外,安全事故生還者寶馬五系駕駛員張某依然去醫院進行醫治。
(圖片出處:河南高院)
【譚明明事情歷經回望】
案子產生
2019年7月3日22時42分,河南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順街交叉路口,一輛型號為豫NE**55的法拉利小汽車追尾事故碰撞了一輛在街口等候交通信號燈的一輛寶馬五系(型號為豫N0**2L),造成 寶馬五系起火點燃,車里兩人身亡,1人負傷;肇事者瑪莎拉蒂車內三人負傷。
永城法拉利事情整個過程並沒有法拉利追尾事故寶馬五系逐漸,真真正正引起這一事情的轉折點是譚明明安全駕駛法拉利在東城區地稅局巷與街邊的一輛皖FE**69牌大眾車、及其幾輛車小汽車產生碰擦,被人民群眾阻攔接著肇事逃逸,最後才撞上等交通信號燈的寶馬五系。
事情造成 寶馬汽車內葛某、賈某現場身亡,生還者張某二度燒傷(40%),受傷一級;肇事車內駕駛人員譚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裂,劉松濤肺挫裂傷、側骨骨裂,張小渠腹腔積水。
案子初次開庭審判
2020年1月16日8時30分,「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在永城市人民檢察院案件審理。因為事情引發了非常大的社會輿論,譚明明家運營毛皮買賣很多年,家世不錯。除此之外,開庭審理中有受害人家人的附加是民事訴訟委託人強調,劉松濤在國外留學,爸爸開有好幾家百貨超市,家世也很優異,因此由商丘市初級法院在永城市大家人民法院開展案件審理。
(照片來自《法制日報》微信公眾平台)
公訴行政機關以傷害公共安全罪提起訴訟法拉利三人
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產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不管不顧勸說,再次開車撞擊行車並產生巨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道譚明明酒駕並產生安全事故仍唆使其肇事逃逸,以至產生更為嚴重的不良影響,三被告人的個人行為均組成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在共犯中,譚明明系首犯,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
案發時,譚明明(22歲、待業)、劉松濤(25歲、澳洲留學人員)和張小渠(二十一歲、市屬企業員工)共喝三種酒:1瓶紅葡萄酒(劉松濤從家中帶的),3瓶水酒(張小渠餐前買的)、11瓶葡萄酒(在燒烤店點的)。系統檢測,譚、劉、張血夜中的酒精濃度各自為167.66mg/100ml、231.10mg/100ml、170.36mg/ml。撞上寶馬汽車時,法拉利的時速為120~135km/h。
(照片源於互聯網,從左到右分別是劉松濤、譚明明、張小渠)
被告三人心態
譚明明:譚明明復庭表明投案自首,痛哭流涕向受害人親屬致歉並跪下,表明抱歉爸爸媽媽,向社會發展致歉。
張小渠:不投案自首。
劉松濤:聽從法院裁定。
受害人親屬心態
不同意協商,規定被判三名被告人死罪。
開庭審理的聚焦點
譚明明在接納警察了解的情況下稱:自身曾叫過代駕司機,可是等候一段時間都沒來,最終才自身開車。產生連壞碰擦安全事故後,車被攔下,她曾驚慌問該怎麼辦,張小渠連說「譚明明快逃」。開庭審理中,譚明明說,她聽見劉松濤也講了話,但因張小渠的響聲遮住了劉松濤的響聲,劉松濤說些什麼她沒聽清,含意也是讓走。
劉松濤說:不清楚自身有沒有說讓譚明明快步走,由於自已那時候早已斷片兒,「想不起來了」。
張小渠說:自身怎麼上的車,車里發生什麼事都不清楚,假如自身有目的,不太可能讓譚明明走。但是,其曾口供稱,第一次連壞刮蹭被攔停後,譚明明曾問一下自己該怎麼辦,自身還問劉松濤該怎麼辦。她還表明,自身曾見到譚明明往返轉動擋位。
案發以前,譚明明早已劣跡斑斑,譚明明的駕駛證從2017年6月到事發,解決過18次 交通違章 ,包括闖紅燈違章、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等。其駕車的法拉利,從2017年4月到事發,有68次交通違章。
因此 審理探討的,主要是法拉利其他兩個人劉松濤、張小渠是不是在駕駛人員譚明明酒駕產生安全事故後,唆使肇事逃逸,造成 接著撞上寶馬五系導致比較嚴重死傷。
譚明明三人環境及寶馬車主環境(僅為網民曝料,沒經核查)
有粉絲曝出了譚明明家的情況,譚明明祖父從二十多年前就開始擔任皮料買賣,由小作坊發展趨勢到製革廠,如今查看能夠了解該企業是「永城市海勝毛皮市場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2000萬元。次之便是業務范圍為毛皮生產和市場銷售,在本地的確十分富有。
除此之外周家的製革廠或是本地最高的公司,光稅利就會有6000多萬元,並且其產業鏈一直在擴大,雖被數次檢舉環境污染比較嚴重,但最終沒有下文。譚明明案發後,製革廠早已停工停產。
車里另一位女士張小渠被曝出,二十一歲的她就在永城市屬公司工作中,其爸爸曾是國土局土地評估交易中心副局長。
男旅客劉松濤25歲,是一名留學人員,其爸爸媽媽是超市連鎖店匯客隆的老闆。
寶馬汽車上的駕駛員張某是一般群眾,其親屬為救護他早已賣掉家中的土地資源房地產。
逝者葛某44歲,於商丘市人力社保局就職,有傳是副局,也是有傳稱是二級組織學生就業服務站的責任人。
逝者賈某42歲,是商丘市本地一所技工學校的校領導。
那天晚上,兩位逝者是到本地市委市政府匯報工作,由於時間早已太遲,因此 張某善心送她們回家了。
案子一審判決
依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人民法院重要新聞:河南商丘市初級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11月6日,在永城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以危險方法傷害信息安全一案公布判決。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各自被判被告人譚明明有期徒刑,奪走民事權利終生;被告人劉松濤刑期三年,判緩三年;被告人張小渠刑期三年,判緩三年。
法官對審理結果開展講解,並回應了群眾所關心的好多個難題,《車主指南》網選取了精彩片段。
1、此案為何判定為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法院《關於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要求,「喝醉的人違法犯罪,理應負刑事處罰。」「侵權人明知道酒後駕駛違反規定、醉酒駕車會傷害信息安全,卻忽視法律法規醉酒駕車,特別是面臨肇事者後再次開車撞擊,導致巨大死傷,表明侵權人客觀上對不斷出現的損害結果持縱容心態,具備傷害交通安全的有意。
對該類醉酒駕車導致巨大人員傷亡的,應依規以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判罪。」此案是一起由醉酒駕車引起的重特大惡性事件,被告人譚明明醉酒駕車產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不管不顧勸說,再次開車撞擊逃出,在城區內汽車行使中碰撞已經等候行駛數據信號的寶馬轎車,致搭車人葛某某某、賈某某某現場身亡,駕駛人員王某某受傷;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對譚明明酒後駕駛不予以勸說,在出現安全事故後又唆使譚明明開車肇事逃逸,以至產生嚴重危害。
被告人主觀性上對不斷出現的損害不良影響持縱容心態,客觀性上引起了重特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均已組成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
2、請介紹一下對三被告人定刑的考慮要素
此案過失致人重傷,嚴重後果,怎樣對三被告人判罪定刑,是此案審理的關鍵,也是各界人士普遍重視的難題。依據刑事訴訟法要求,犯以危險方法傷害公共安全罪,能夠被判十年左右刑期、有期徒刑或是死罪。
此案中,三被告人一同飲酒後,被告人譚明明開車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去,產生道路交通事故後,車子難以行駛,被碰車主和周邊人民群眾勸說時,劉松濤、張小渠唆使譚明明開車肇事逃逸,譚明明不管不顧周邊人民群眾勸說,再次開車肇事逃逸,快速碰撞受害人乘駕車子,釀出血案。
譚明明是刑事犯罪的立即主導者,系首犯,依規本應懲處,由於其開車時處在喝醉情況,主觀性上不期待、都不積極主動追求完美傷害結果的產生,歸屬於間接性過失犯罪,其主觀性惡變、人身安全危險因素與有意開車撞人與故意傷害交通安全的立即過失犯罪各有不同。
譚明明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身的罪刑,系挑明,且積極主動賠付遇害方財產損失,有悔過主要表現,可依規酌情考慮從寬懲罰。綜合性考量之上劇情,參照近些年相近實例裁判員狀況,決策對譚明明被判有期徒刑,奪走民事權利終生。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系從犯,違法犯罪劇情比較輕,積極主動賠付遇害方財產損失,有悔過主要表現,可依照法律規定對其可用判緩。
被追尾咚一聲但車沒壞
車被追尾撞了撞了一下,假如車輛沒有毀壞,另一方就無需承擔賠付責任,但這些狀況後才車輛下車時道個歉或是必須的。實際上 追尾盡管廣泛是車後承擔全部責任,可是也存有後才車輛無責的狀況:
1、前車轉向或是溜車造成 追尾
正前方車輛在街口調頭,但並沒有一次性調頭結束,而轉向提前准備第二次調頭的情況下,被直行車車輛追尾或是產生碰擦,依據道路交通法要求拐彎車輛讓直行車車輛,調頭的車輛應當擔起這起安全事故的所有 責任,恰當作法應該是未調頭結束的車輛,理應先等直行車車輛根據後再轉向。假如正前方駕駛員操作失誤掛掉N檔造成 溜車的,也應由前車承擔。
2、前車壓線行車
行車中途,正前方車輛發生壓線行車,造成 後才車輛追尾的安全事故,不管前車是原廠壓著虛線或斜線的,或是鄰近行車道壓線變更車道的,此追尾安全事故都應當由前車承擔。故意變道也是很容易造成追尾安全事故產生,因此也是故意變道者承擔全部責任。
3、前車駕車斗氣
堅信許多車主都遇見駕車斗氣的,比如,一輛一切正常駕駛的車輛,而正前方有一個喜愛斗氣的車友在安全駕駛車輛,應急剎車踏板或是應急變更車道來叫囂後才車輛,假如期內發生了追尾,那麼後才一切正常安全駕駛的車輛是沒有責任,責任應由叫囂的一方承擔。
此外的一些追尾的安全事故責任,是必須依據具體情況區劃的。
1、晚間駕駛前車沒有打開後尾燈,後車追尾後,由後車承擔關鍵責任,前車承擔主次責任。
2、前車在城市道路上未按照規定間距放置警示標識,產生追尾安全事故,那麼後車承擔關鍵責任,前車承擔主次責任。
總體來說,追尾安全事故經常發生,但諸位買車人或是留意要維持車距判斷,此外在車輛安裝行車記錄器也是十分需要的,可做為責任判斷的強有力直接證據,緊急狀況時還可以讓旅客用手機錄像紀錄。 被撞永城寶馬740車主背景 被追尾咚一聲但車沒壞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