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
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在現實生活中,汽車的使用范圍是很廣的,所以不少有想法的人就想代理4s店,趁機賺點小錢,那麼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下如何代理一個汽車品牌。
第一種:直接向廠里申請品牌1級代理(即4S店,按以下步驟執行。)
品牌代理一般要經歷以下步驟。總計經歷時間在6個月~1年左右
第一步,先找一塊地,地皮面積4000-7000平米。外延面積適當擴大。
第二歩,注冊一傢具有汽車銷售資質的公司。
第三步,下載經銷商加盟表,填寫並提交申請。等待審核。
第四步,如果審批通過,根據廠家要就進行店面建設並提交驗收申請。如果未批註,看是什麼原因,從新執行前三歩。
第五步,驗收合格後,支付首批貨款,支付保證金。簽訂代理合同,下發代理授權文件。
第六步,憑借授權文件,去辦理經營手續,(就是將銷售品牌寫入營業執照內)手續齊全。
1、地皮費用:
2、建店費用:
3、加盟費:單網1000萬左右。逐年有變化
4、銷售保證金:300萬。逐年有變化
5、貨款:單車進車成本X提車數
第二種:二級經銷商代理,很簡單
第一步,注冊一個汽車商貿公司。
第二歩,找你當地4S店的二級經理洽談二級代理事宜,需要保證金,最後不賣了把車退回去只要沒丟沒磕碰就會全額退款。
品牌代理,被許多人稱為利用「拿來主義」賺錢,就是廠商通過契約形式授予某個人或公司銷售其產品的權利。一般說來,品牌代理商可以一個較低的折扣拿到品牌產品,然後再以全國統一的零售價銷售,其中的差價成為品牌代理商的主要利潤來源。品牌代理商的核心就是開拓市場,市場越廣闊、銷售量越大,代理商賺取的利潤也就越大,它不需要動用自己的流動資金,不需要擁有大量庫存,承擔風險相對較小。
汽車銷售代理商:如何成為汽車代理商
如果你希望做4S店,可向相關的汽車廠家提出申請,並按照廠家提供的表格填寫相關內容.同時你應該有10畝左右的土地儲備,1000萬元以上的啟動資金
以一般的4S店為例,在一般中級城市征地成本為20-50萬元1畝,向廠家交納300-500萬元的保證金,每月的進車計劃為60輛,必須全款提車,設單車價格為8萬元,則每月需480萬元流動資金.一個4S店的每月最低折舊成本為30萬元左右.以上費用不含帶建設費、廣告宣傳費等其他費用。
如果你希望做一般汽車經銷商,首先應具備300平方米以上的展廳,5名左右銷售後勤財務人員,50萬元左右的啟動資金。一般來講,代理一個品牌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從5萬元到50萬元不等,(根據品牌不同而定)由4S店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樣車。
一般一個汽車銷售公司月場地租金為5000元左右,支付人員工資4000元,繳納各項稅費約占總營業額的30%左右。廣告宣傳3000元左右,其他雜費不計。
給你算筆帳,貴公司每月銷售15輛各型號汽車,按每台車毛利3000元計算,當月收入4萬5千元,扣除場租5000元,工資4000元,水電費200元,電話費300元,宣傳費3000元,各種稅費13500元,雜費1000元,理論收入24000元。
以上計算不涉及市場競爭環節,以下提供一些車型在殺價後的真實利潤: 上海大眾:桑塔納200元,帕莎特500-1000元,波羅500-800元 一汽大眾:捷達500元,高爾夫500元,奧迪1000-2000元 東風雪鐵龍:富康200元,愛麗舍500-800元 上
海通用:賽歐800元,景程1000元,凱越800元,別克1000-1500元 廣本:雅閣2000元、飛度800元、奧德賽3000元 在開店之前請務必做好當地的市場調查,分析當地的汽車銷量和競爭狀況,再下手也不遲。 祝你如願以償!
汽車銷售代理商:中國汽車銷售模式
中國最早的汽車銷售是由國營的汽車銷售公司壟斷。到了20世紀90年代中期,汽車廠商開始建立自己的銷售渠道,並逐漸形成以下四種汽車渠道模式。
總代理制。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總代理→區域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用戶。進口汽車主要採用這種模式,如賓士、寶馬等。
區域代理制。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區域總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用戶。這種模式與IT渠道的區域代理制基本一致。這是汽車渠道最早採用的`模式,目前使用這種模式的廠商已較少。
特許經銷制。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特許經銷商→最終用戶。區域代理制實施一段時間後,汽車廠商逐漸發現很難對經銷商的經銷行為進行規范,市場價格體系混亂,1996年後,汽車渠道逐漸向特許經銷制轉變。目前一汽捷達、神龍富康等採用這種模式。
品牌專賣制。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專賣店→最終用戶。品牌專賣制是1999年發展起來的渠道模式。主要以「三位一體」(包括整車銷售、零配件供應、售後服務)專賣店和「四位一體」(整車銷售、零配件供應、售後服務、信息反饋)專賣店為表現形式。目前廣州本田、上海通用是這種模式的代表。
汽車代理商怎麼加盟
1、品牌專賣制
主要就是目前大行其道的「4s」店。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專賣店→最終用戶。品牌專賣制是1998年以來由歐洲傳入我國並發展起來的渠道模式專賣店和「四位一體」專賣店為表現形式。
2、總代理式
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總代理→區域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用戶,進口汽車主要採用這種模式,如斯巴魯等。這種模式的優點就是能調動總代理的資源,充分發揮總代理的區域管理作用。缺點就是層級過多,廠家的調控手段會受到限制。
3、特許經銷式
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特許經銷商→最終用戶。這是由於汽車廠商逐漸發現很難對經銷商的經銷行為進行規范而產生的。
4、汽車大賣場、汽車超市
如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成都紅牌樓汽車交易市場等,嚴格說來這種營銷方式並不能算單獨的汽車銷售渠道,但是大賣場和汽車超市相對來說同樣能夠整合市場資源,促進銷售(比如,當年連4s店內都買不到的加價車,在汽車大賣場只要肯出錢就可以弄到手)。
5、區域代理式
渠道模式可表述為-區域總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用戶。這是汽車廠商,對區域進行劃分的代理模式,規定的區域內允許有一定數量的代理,防止惡意競爭產生的不利品牌形象的事情。
汽車代理商的加盟模式有很多種,在加盟之前首先要進行市場調查,確定汽車品牌,在選擇代理方式,最後進行各方面的資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