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勞動合同一般多久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一般一個月內可以解除。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隨時決定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其他情形。
一、怎樣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一)勞動者申請辭職
1、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3、工作交接後,單位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二)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單位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與解除合同的員工協商處理工作交接。
2、單位要制定經濟補償協議,勞動者辦理工作交接後,要按期支付經濟補償。
3、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報送勞動局和社保局,分別終止勞動關系和停繳社保。
4、單位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二、勞動合同解除需要多久
合同期到了就終止,或者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申請。
員工離職通常分為以下幾種類型:自請辭職、解僱離職、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如退休、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員工失蹤或死亡等。
1、自請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因此,對於自請辭職者,應注意審查其是否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時,要求其填寫《離職申請單》,經用人單位同意後可辦理離職手續。這里,應特別注意的是,員工在職期間造成用人單位損失需要賠償的,應在員工離職時一並結清賠付事項。
2、解僱離職或者自動離職:
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關規定的,用人燃頃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六種情形而被用人單位給予解僱處分的,用人單位應首先知會工會,工會同意解僱處分的,由人事部門製作《員工獎懲公告》,在單位范圍內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門製作《員工獎懲通知》,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該通知直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員工未經任何離職申請不告而別的情形,類似的還有嚴重違紀違規應予解僱處分之員工不告而別的、或員工未依照規定時間提出離職申請自行不告而別的,這些員工不告而別時間達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僱情形的,可視為其「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人事部門知會工會,經工會同意後,發布《員工獎懲公告》,自《員工獎懲公告》生效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與此同時,用人單位應在合理期限內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催告該員工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經催告後逾期仍未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員工放棄其所有權利。因段睜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賠償。
3、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
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在終止情形屆滿前30日內,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應出具《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因故失蹤或死亡的,勞動合同終止之皮燃陸離職交接手續由其部門主管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貳』 勞務合同提解除需要提前多久
如果勞務合同約定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麼出現約定的拍裂培情形後,勞務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如果沒有約定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襲唯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源搭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叄』 勞務協議提前多久解除
一般是要提前三十日。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6條、37條、40條等相關規定的,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其他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對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禪春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腔高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伍襲尺成協議的。
『肆』 解除勞動合同審核要多久
解除勞動合同時不需要進行審核,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就行。不同的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不同,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達成協議之後,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才可以辦理離職手續。『伍』 勞務協議的解除需要提前30天
協議解除跡旅勞動合同,協商一致的,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型枯合同,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協商不成的,姿租凳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陸』 勞務合同離職需要多久
勞務合同離職需要一個月。一般勞動者應當履行通知義務,並在離職時按流程辦理完離職手續,再離開公司。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
離職補償金是勞動法規定對於職工離職時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規定。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州弊歷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想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提前30天書卜廳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在試用期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通知後到規定期限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華律網進行咨詢冊搜。終止的時間,也是勞動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柒』 勞務合同提解除需要提前多久
勞務合同提解除,一般不需要向勞動合同一樣提前30天,只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如果存在單方面解除合同情形的,通知對方後,即可解除合同。
一、芹豎勞務合同提解除需要提前多久
1、勞務合同提解除,不需要向勞動合同一樣提前30天,只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如果存在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通知對方即可解除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尺襪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陵首激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勞務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勞務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如下:
1、協商處理;
2、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未約定仲裁協議或者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捌』 勞務合同自願解除多久生效
解除寬世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的,協商一致後,簽署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當即生效。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如果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玖』 勞務合同解除需要提前多久
民法典對解除勞動合同多長時間沒有規定,勞動合同解除的時間,依據合同解除的方式而定。如果是協商解除的,自當事人協商一致後解除。如果勞動者單方解除的,勞動者出具通知後30天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灶腔蘆同的證圓伍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隱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拾』 勞動合同多久解除
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般需要一周到一個月的時間。公司同意正常離職,但要按照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在月底才能離開公司的,正常情況下一周到一個月便可完成,而且員工要拿到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然後,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才能完成手續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逗模帆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山雹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碼彎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