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賓士失控車主後來怎樣
賓士失控車主已辭職,孩子也轉學,並表示以後不再買賓士。
賓士汽車失控事件介紹
2018年3月14日晚上,車主薛先生開著剛買一個多月的賓士車從河南去四川出差,在高速公路上啟動賓士車的定速巡航後,剎車失靈,定速巡航的功能解除不了。最後車主報警,並通過開關車門把車速降下來。
018年3月22日下午,根據賓士公司方面和車主薛先生達成的初步共識,雙方共同將車輛貼上封條,賓士公司提供拖車,將事發賓士車從四川成都拖回河南鄭州薛先生指定的地點封存,對於下一步,雙方會繼續協商。
2018年4月9日,賓士公司給央視《法治在線》發來的一封情況說明,首次公布了對車輛情況的初步分析結果。初步判斷車輛的定速巡航系統及駕駛系統當晚運行正常,並表示正在與薛先生溝通下一步的車輛檢測工作。同時,車主薛先生也表示,希望可以盡快檢測車輛,回歸正常生活。
2018年5月26日,司法鑒定意見書綜合認定2018年3月14日車輛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不存在失控情況。
2. 鄭州一賓士擋住車庫出口,致全車庫的車被淹,車主是否需承擔法律責任
距離河南那場萬年不遇的暴雨,已經過去十多天了,但是在這個時候又爆出了一則新聞,那就是河南鄭州暴雨的時候,有一輛賓士車為了自己的車不被淹,所以把車停在了地下車庫出口那裡,因為那個地方的地勢比較高,所以他把車停在那裡,害怕自己的車輛被淹,可是因為他的這個舉動,把出口給堵住了,導致後面的好幾輛車出不來,全部都淹了。
據說這個賓士車的車主也是六十多歲的人了,一個人活了六十多歲,還這么的自私,可想而知他年輕的時候,做過多少的缺德事,你自己的車子值錢,人家的車子就不值錢了嗎?你的東西是東西,人家的東西就不是東西了嘛,就可以這樣糟蹋嗎?真的是太過分了,應該給這種人一個嚴厲的處罰,不然的話以後還會有人學他的。
3. 失控賓士檢測最終結果是什麼
3月14日晚,賓士車主薛立山在駕車從河南前往四川的過程中,遭遇定速巡航「疑似失控」。該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引發多方關注,「疑似失控」的賓士車隨後被封存。4月27日上午,經過車主及賓士方面共同協商,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對這輛賓士車進行了檢測,檢測持續了一天時間。該檢測機構的工作人員表示,完整的檢測報告將在兩三周後出爐。
檢測持續一整天時間
4月27日上午10時許,「疑似失控」賓士車車主薛立山發布微博稱,來自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測已經開始,請關注此事的人「耐心等待檢測結果」。
此前,賓士方面曾在本月9日發表過一份對車輛情況的初步分析結果,初步判斷車輛的定速巡航系統及駕駛系統當晚運行正常。而薛立山對賓士的表態並不認同,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他曾表示,會聯系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測,其委託律師付建告訴北青報記者,最終選定的檢測機構是從4家擬定的檢測單位中選出的。
賓士「疑似失控」事件回顧
薛立山最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3月14日晚8點多,其在駕駛賓士車沿連霍高速赴成都參加全國訂貨會時,曾啟動車輛的「定速巡航」模式,但在隨後試圖關閉「定速巡航」過程中發現無法關閉,車輛只能一直保持每小時120公里的速度前行,最後他是靠打開車門及解開安全帶的方式才將車停下的。
薛立山這樣的描述隨後遭到多方質疑,包括在每小時120公里的速度下極難打開車門、事發時的行車記錄儀內容緣何獲取不到等。
薛立山的委託律師付建表示,現在他們還是會將主要精力放在車輛的檢測上,薛立山會積極配合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於最終是否會接受檢測結果,薛立山方面將會根據具體的檢測情況決定。
4. 鄭州暴雨一賓士堵了全車庫,他的行為造成了哪些損失
引言:鄭州暴雨一賓士堵了全車庫,他的行為造成了哪些損失? 鄭州的這次暴雨引起了全國的關注,也是因為造成了很大人民的損失。問題是鄭州的地鐵第五車站好像已經去世了很多人,這次也有很多人緬懷這次的損傷。在這次災難下,很多人也知道了遵守規則的重要性。因為不能夠佔有公共的車倒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了,全車酷的車造成了全車庫的車輛損失。所以這就是為什麼遵守規矩,你才能夠有更好的交通支持和救援的幫助。
三、公共的利益在公共場所都是有公共利益的,這次賓士車主的做法其實就是危害了公共的利益如果嚴格追究起來其實是可以判刑的。有的人說這次是因為特殊情況,但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你就可以為所欲為的佔有公共的場所嗎!每一個人都是有限制的,只有在一定的自由下有限制,才能夠維持公共的安全,這是每個人都會明白的道理。
5. 鄭州賓士車主回應堵車庫一事,你如何看待這個回應
我們都知道,河南多地在七月底的時候遭遇了罕見的特大暴雨,很多地方都被水淹沒了,而且這場暴雨已經奪走了300多人的生命,真的讓人覺得非常的可怕。這次暴雨帶來的災害是非常的大的。這也是千年難遇到的一場暴雨了。
一、有一輛賓士的車堵在地下車庫的出口不走。在這場暴雨裡面,有很多令人感動的地方,但然也有很多令人氣憤的地方。比如說在鄭州特大暴雨的當天,有一輛賓士的車堵在地下車庫的出口不走,所以導致後面的車輛全部被水淹沒。在當時有人打電話讓他挪車,但是他執意不挪,所以讓後面的車都無法出行。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賓士車主實在是太自私了,也太囂張了,一定要通過法律形式讓他知道自己的代價。對此,你有什麼其他的看法?可以在評論區里說一下,大家一起來討論一下。
6. 鄭州賓士堵出口致全車庫車輛被淹,依據法律該如何處理
這事兒目前挺熱的,主要原因是這名賓士車主的行為實在匪夷所思。
事情發生在鄭州暴雨當天,這名賓士車主為避免自己的賓士車被淹,將賓士停放在車庫門口最高點,擋住了整個車庫門口。其他車輛想開出來,與賓士車主協商半天,都沒有結果。事後,除了這輛賓士車,其他車都被淹了。
從法律上來說,賓士車主需要承擔的責任可以從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三個方面來考慮,我分別展開說一說:
從民事責任角度,賓士車主需要承擔責任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賓士車主將車輛停放在車庫出口處,擋住了其他車輛的出行通道,顯然是存在過錯的。而且這一過錯導致其他車輛無法開出自救,被雨水淹沒受損,給其他車主造成了損失。
賓士車主需要對車庫中被損壞的車輛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在承擔賠償責任時,賓士車主需要賠償的是與他的堵車庫行為有因果關系部分的損失,也就是當天晚上具備移車意願卻被堵住的車主的損失。
如果是車主在外地,根本不可能移車,那麼不管賓士車有沒有堵住車庫門口,車主都不可能移車,那麼其損失與賓士車之間顯然是沒有因果關系的,也不能向賓士車主索賠了。
當然,這些被淹的車輛,如果買了車損險,損失是可以向保險公司主張的。而保險公司賠償之後,獲得了代位求償權,可以向賓士車主追償。
賓士車主將車堵住車庫門,在其他車主向其打電話,要求他移開時,仍然拒不移開,構成事實上的攔截行為。
因此,警方可以考慮認定其行為屬於治安違法行為,對其進行拘留並罰款。
有人提出賓士車主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確實,賓士車主明知其車輛堵住車庫後,可能造成其他車輛被淹沒,卻仍然停放在車庫門口,並且在其他車主打電話要求移開時,仍然拒不移開,最終造成眾多車輛被雨水淹沒損壞,在主觀心態上,對毀壞他人財物具有間接故意。而且其造成的財物損失數額顯然超過了5000元,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完全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
但是,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故意毀壞財物罪能否以不作為的方式構成,還是需要探討的。
你覺得能不能構成呢?
不是危言聳聽,該賓士車主可能已經涉嫌故意毀壞財物!如果能認定犯罪,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因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分析之前,簡單說下事情經過。
7月27日,鄭州的綠洲銀郡小區,暴雨使小區地下停車場被淹,一輛賓士車停在車庫出口的最高處,致使車庫內其他車無法出庫。後其他車主叫來賓士車主,好說歹說,但是賓士車主就是不肯挪車,結果造成車庫內的車被浸泡。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5000元)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最高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本罪主觀要求為故意,包括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毀壞公私財物結果,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直接故意,以及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發生毀壞公私財物的結果,並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間接故意。
如果賓士車主故意將車開至車庫門口堵住其他車主的車,意圖使其他車主的車出不來進而被浸泡,是直接故意;如果賓士車主一開始並不具有犯罪意圖,但其他車主叫其來挪車時,其拒不配合,結合當時的客觀處境,其明知不挪車可能造成車庫的車被浸泡,卻放任不管,有間接故意。也即是說,不管哪種情況,賓士車主都有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的故意。
本罪客觀上要求實施了毀滅或者損壞他人財物的行為。賓士車主的行為造成他人的車被水浸泡,產生巨額經濟損失,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的客觀要求。
需說明的是,犯罪行為不但包括作為,且包括不作為。如賓士車主故意將車開至車庫門口堵住,其屬於作為的故意毀財;即便其開始不是有意堵住車庫門口,但車主讓其挪車時,其拒不配合,也屬於不作為的故意毀財。因為車主小車堵門創設了一個先行行為,其有義務將車挪開,而且挪車是輕而易舉的事,有作為能力,但是其不作為,符合不作為犯罪的構成。
顯然,賓士車主的行為與其他車主車輛被浸泡、造成損失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其若無法定免責事由。可能觸發故意毀壞財物罪。
不過,刑法有謙抑性,可以通過民事途徑解決的問題,盡量不要上升到刑法。是否要將此事上升到刑法,這就得靠當地公安機關判斷了。
刑事案件的處理權在公檢法,以上純粹是探討。不喜,請諒解。
道德方面的,我就不多說了。反正做人還是低調點好,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能和睦相處,皆大歡喜!
7. 賓士車堵地下車庫門,造成庫里車被淹
河南鄭州發生了一件令人氣憤不可思議的事件。
特大暴雨期間,一輛賓士車堵在地下車庫門口,導致25量車被泡,報廢。而賓士車卻安然無恙。
當天大雨暴雨,物業通知車主盡快開車出車庫,但當車主們來地下車庫開車時,卻發現有一輛賓士車擋住了車庫出口。
物業打電話給賓士車主,是一個老頭,但他下樓也不把車開走,人們在爭論的時候,水已經向車庫里倒灌,為了生命安全,人們只好棄車逃命。
由於賓士車主拒絕為其他車讓路,導致25量車在地下車庫沒有出來,這25量車的車主已經聯名將賓士車主告上法庭,要求他給與賠償。這個自私的老頭,車雖然保住了,但他也要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的。
8. 鄭州賓士車主堵車庫致多車被淹,事件的後續處理進展如何
目前正在進一步處理中。在地下車庫的抽水排污工作進行大半後,有記者聯繫到賓士車主,對方稱無人要求自己的挪車,並且態度蠻橫,最後還說,如果有問題,可以去法院起訴自己。該名車主不僅在暴雨時堵住車庫入口,導致其他車輛如法開出,造成重大損失。也在抽水排污的工作開啟時,也不挪動車子,導致車庫的清理工作進行受阻,效率變慢。在暴雨停止後,賓士車主企圖偷偷開走車子,當做無事發生,不過被其他車主攔下,他才作罷。
一、事發經過在鄭州下大暴雨時,很多業主下樓挪車,去在地下車庫的門口被一輛賓士車堵住出路。隨著雨越下越大,其他車主通過物業公司聯繫到賓士車車主,對方得到消息後,來到樓下與其他車主發生爭吵。在對話中,賓士車主表示自己不願意挪車,因為自己車所在的位置比較安全,其他車主苦苦哀求也得不到回應,最終,其他車主放棄了愛車,很快車庫被水填滿,其他車主的車全被淹沒。
這位車主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所以說,賓士車主的行為,對其他業主造成了經濟損失,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其他車主是可以聯合起來,一同去法院起訴他的。
關於這個話題,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一起討論。
9. 河南暴雨一輛賓士堵住整個地下車庫,造成了多大的損失
從7月20號開始,河南遇到了半個世紀以來沒曾遇到過的特大暴雨洪水災害,其省會鄭州地區受災尤其嚴重,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全國各地的人民有力出力、有錢出錢,上演了非常給力的最美逆行。但有些人卻在這個節骨眼上自私自利,干出了一些令人咬牙切齒的事情。7月27日,鄭州連續暴雨,一個開賓士車的男人怕他的車被雨水泡了,居然將他的車停在了綠洲銀郡小區唯一的出口高地上,將地庫內的所有車堵在那裡面,讓其他車主無法挪車上來。真不知道是誰給這位賓士男如此大的膽子?難道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當車主們下來查看的時候,這些車已經全部泡在水中,無法挪動。網友們在網上紛紛譴責了這位賓士車主的自私自利的行為,說當時應該多下來幾個車主,抬也要把賓士車給抬出去。這些受損車主應該聯合起來將該事故委託給保險公司處理,共同起訴這一位賓士車車主,讓他賠個底朝天。這個事情本來應該是物業來進行干預,但從始至終看不到物業的影子,當記者走訪這家物業的時候,物業只是說有這個事,卻把他們的責任忘了一干二凈。
10. 鄭州一賓士堵住整個地下車庫,賓士車主為何這么做
在鄭州下特大暴雨的時候很多地下車庫都被淹沒了,當地下車庫產生了積水的時候許多車主都想要將自己的車開出來,放在地勢稍微高一點的地方防止車被淹沒。然而鄭州有一個小區的地下車庫唯一的出口卻被一輛賓士車堵住了,該賓士車的車主是故意將車停在出口處,因為將車停在這里不會被淹沒。小區裡面的其他車主都通過電話的方式聯系了賓士車主,希望他可以將車挪開讓車庫裡面的其他車開出來,避免產生更大的災害。
不被認可的行為如果不想讓自己的車受到傷害,完全可以停在一個非常安全同時又不會影響到別人的地方。像這個賓士車主的所作所為確實是保護了自己的車,可是卻將其他人的車置於一個比較危險的境地。當這個消息被曝光了以後迅速的登上了熱搜榜,可見大多數的網友都表示不願意接受這個車主的所作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