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輛年檢去哪裡辦
車檢去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辦理。年檢內容: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㈡ 汽車年檢去哪裡年審
一、汽車年檢去哪裡年審
1、汽車年檢去哪裡年審,視情況而定:
(1)如果車輛屬於6年免審的,可以前往受理業務的車輛管理所;
(2)一般不屬於免檢車輛需要到機動車檢測站年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車輛年審都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車輛年審都需要准備的材料如下:
1、行駛證;
2、正副本齊全;
3、有效期內的道路交通強制保險單,如果副本頁已丟失,就帶上交強險的正本,並且A4紙復印;
4、車船稅繳納單,一般情況下這個稅費與交強險同在一張單上;
5、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公司單位的車需要公司代碼證及代辦人的身份證明。
㈢ 車輛年檢是去車管所還是去檢測站
一、車輛年檢是去車管所還是去檢測站
1、車輛年審需要去檢測站,也要去車管所。檢測站主要是針對機動車進行綜合性能檢測,車管所主要是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補領、換領、審驗及受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相關的其他業務,車主需要到檢測站驗完車,然後到車管所蓋年審章。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駕駛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持證人應當到車輛管理所換證。車輛管理所應結合審驗對持證人進行身體檢查、審核違章、事故是否處理結束,對審核合格的,應換發駕駛證。 因特殊情況下能按期換證的,應當事先申請提前或延期換證,事先未申請並超過有效期換證的,依法處罰後予換證。 持證人在換證期間,有義務接受交通法規教育。
第二十三條
持證人在暫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自願決定是否在暫住地申請換發駕駛證。暫住地車輛管理所對申請人的駕駛證、駕駛證登記資料和暫住證審核後,換發駕駛證。
二、車輛年檢需要帶什麼材料
車輛年檢需要帶以下材料:
1、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行駛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
5、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㈣ 汽車定期檢驗業務去哪裡辦理
車子年檢在車管所辦理。辦理方法如下:
1、車輛年檢需要到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可以選擇就近原則;
2、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均可在登記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檢驗車輛;
3、可以在任意一家有資質的機動車檢測站就近參加驗車,跨省也無需再開具異地驗車委託書。
汽車定期檢驗業務辦理流程是什麼
汽車定期檢驗業務辦理流程如下:
1、在辦證大廳辦理送檢申請後,將車輛行駛至停車區域,先外觀檢測,核對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的正確無誤;
2、由檢驗員將車輛行駛至檢測車間進行廢氣測量檢驗;
3、進入自動檢測系統,依次通過速度台、側滑台、制動台、燈光儀的檢測後,將車交還車主;
4、車主從檢驗員手中索取檢測報告和檢驗申請表,檢測項目全部通過,就可以去辦證大廳支付檢測規費,在簽證窗口領取行駛證和合格證標簽。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轉出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查驗機動車,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製作上傳機動車電子檔案資料。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屬於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或者摩托車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應當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並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查驗機動車,採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電子檔案資料,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轉入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㈤ 車輛年檢去哪裡
車輛去車輛管理所進行年檢,可以是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車輛年檢規定有什麼
1、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2、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3、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向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規定的換證、補證業務時,應當同時按照第六十四條規定辦理。
㈥ 汽車年檢去哪裡檢查
法律分析:
車輛年檢只需到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可以選擇就近原則,在網上查詢即可。值得一提的時,從2018年9月起,車輛將實現全國通檢,小型汽車、貨車和中型客車均可在登記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檢驗車輛,申領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你可以在任一家有資質的機動車檢測站就近參加驗車,就算跨省也無需再開具異地驗車委託書。年免檢新車年檢所需資料1.行駛證(正副本);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3.機動車交強險保單;4.車船稅納稅或免稅證明。免檢新車年檢流程:方法一:免檢車(辦理人)—車管窗口或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提交以上資料—民警受理、審核資料—行駛證副本簽章和核發標志。(免費)方法二:通過線上渠道(當地車管部門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進行申請,填寫相關資料,等車管所受理後,就會以上門收件的形式將所需資料快遞到受理處,核查無誤後,車管所會將所有的檢驗合格標志以快遞的形式送貨上門,而你只需交來回的快遞費即可(一般是35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衍生問題:
小汽車年檢需要什麼資料?
汽車年檢(個人)所需資料: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身份證復印件、車輛。如果是單位的車,還要准備代理人的資料,即包括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委託書(蓋鮮章)和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從2020年11月20日起,免檢車的范圍由6座以下(含6座)擴大至9座以下(含9座)。並且超過6年不滿10年的小微型客車,由原來的一年一檢調整為兩年一檢。車輛可以異地年檢。異地委託年檢的程序要求車主必須首先向原注冊地提出申請,之後才能進行年審,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車輛注冊地車管所提出申請。如果在車輛使用地有未處理的違章行為,必須提前處理完畢。
㈦ 車輛年檢具體去哪裡
一、車輛年檢具體去哪裡
1、汽車年檢可以到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或者是車管部門。如果是外地車牌的機動車也是可以選擇在牌照所在地進行年檢的,當然也可以在異地進行年檢。在對機動車進行年檢的時候,需要車主把機動車開到指定的地點之外,還需要本人攜帶個人身份證明、車船稅證明和行駛證以及交強險的相關文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二、車輛年檢需要哪些資料
車輛年檢需要資料分個人需要的材料和單位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
4、委託書(蓋鮮章);
5、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6、車輛。
㈧ 車年審要去哪裡年審
一、車年審要去哪裡年審
1、車輛年檢可以去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外地牌照車輛可以在牌照地年檢,也可以做異地年檢。車輛異地年審最重要的就是車輛異地年審委託書,在要進行車輛異地年審時,首先要辦理的就是異地年審委託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審車需要帶什麼資料
1、首先就是需要開車到車管所;
2、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如果是請人代理審車的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證、車輛行駛證原件;
3、車船使用稅的繳納完全證明;
4、機動車的交強險保單副頁的原件,但是必須在有效期1年以內的;
5、到達審車的地方根據自己的機動車填寫車輛檢測的登記表,如果是公務車進行審車的還需要蓋單位的公章。
㈨ 汽車年檢去哪檢
車輛去車輛管理所進行年檢,可以是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