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報廢汽車在哪兒辦理
法律分析:報廢汽車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貳』 車輛報廢該到哪個部門打申請
(一)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二)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五)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下的發動機、前後橋、變速器、轉向器、車架。
(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叄』 車輛報廢該到哪個部門打申請
車輛報廢該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相關法條:
第二條 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啟用機動車登記證書前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未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肆』 車輛報廢注銷去哪個部門
一、車輛報廢由哪個單位監管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當地車管所)辦理車輛報廢手續。車輛報廢手續如下車輛報廢所需要攜帶證件:應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和原車。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機動車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管所。
『伍』 報廢車回收電話多少
報廢咨詢電話:13077770056。
相關標准
汽車使用達到一定期限 ,各個系統的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 ,維護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車的安全行駛,應當及時報廢更新。凡在我國境內注冊的民用汽車,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1.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載貨汽車(含越野車)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車)、轎車累計行駛60萬公里;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
2.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其他車輛使用10年;
3.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4.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5.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准規定值50%的;
6.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7.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除19座以下計程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車)外,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機動車安全排放有關規定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定的,可延緩報廢,但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准第二條規定年限的一半。
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需按公安部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安全排放規定的應當強制報廢。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報廢車
『陸』 怎麼查詢車輛是否已經報廢
查詢車輛是否報廢的話,那麼第一個是要去看車輛的形成第二個車輛的連線,如果打到這個的話,那麼就。把車子開到交管所,繳納一些費用之後,車子就可以進行報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