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型黃牌客車幾年一審
1、計程車(小、微型)8年
2、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
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 20年
4、微型載貨汽車 12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 15年
6、半掛牽引車 15年
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❷ 小黃牌汽車的報廢年限是幾年
小黃牌汽車的報廢年限是12年。C3駕照能駕駛小黃牌汽車。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參考鏈接:《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❸ 黃牌電動車還能騎多久
小軒接到消息:自2021年2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貴港交警以貴港中心城區為重點區域,開展為期三個多月的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2月23日上午,小軒前往解放路路口、金港大道與聖湖路交匯處、迎賓大道市婦幼保健院路段等多個執勤點探訪,發現現場有不少市民正在登記信息或接受安全教育,其中因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接受整治的人數佔比最大。
據了解,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駕駛電動車不戴頭盔、不按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不按規定地點停放、不按規定登記上牌等交通違法行為。
在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市交警部門在城區設置了查處整治、教育勸導、機動巡邏等多個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執勤點,利用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抓拍系統(電子警察)對駕乘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整治行動多方位覆蓋。
小軒就此事采訪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周禮,來看看他怎麼說:
2020年4月,國家公安部下發通知,在全國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我市經多方宣傳及整治,仍有不少市民安全駕乘電動車的意識較為薄弱,全市電動車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貴港交警主要採取管、教、罰並行的方法,在加強違法整治的同時,通過線下現場設置教育點,線上利用微信公眾號、微博、電視台等多種媒體平台進行安全駕乘電動車的宣傳,進一步強化對廣大電動車駕乘人員安全駕駛的宣傳教育,提高電動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識。目前,對違法駕乘電動車人員進行現場教育人數日均達3000人次、處罰1000多人次。
宣粉們,
對於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是不是還有很多疑問?
別著急,繼續往下看...
騎乘電動車十問答
Q:
1.綠牌車車牌被盜,行駛證還在,能補辦回來嗎?去哪裡補辦?需要什麼材料?
答:車主本人帶身份證原件、行駛證原件、8元現金工本費到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二、三、四大隊車管大廳均可補辦。
Q:
2.綠牌車上路必須要帶行駛證嗎?行駛證遺失了怎麼辦?去哪裡補辦?
答:非機動車上道行駛需隨身攜帶行駛證,補辦行駛證需車主本人帶身份證原件、2元現金工本費並將車輛開至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二、三、四大隊車管大廳均可補辦。
Q:
3.藍牌、黃牌和綠牌,那種牌需要行駛證?那種牌需要駕駛證?
答:黃牌是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需要D、E任一駕駛證方能駕駛。藍牌(大)為輕便二輪摩托車車牌需要D、E、F任一駕駛證方能駕駛。小藍牌為新國標執行後的電動自行車車牌,大綠牌和小綠牌為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車牌,均屬於非機動車,無需駕駛證。
Q:
4.電動車行駛證需要年審嗎?外地車牌的電動車可以在本市行駛嗎?
答: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管理和使用應根據非機動車進行管理,根據現行法律,非機動車無需進行年檢。外地車牌的電動車可以在本市行駛。
Q:
5.老年人或者是文化程度較低的人,沒有辦法考取駕駛證怎麼辦?
答:駕駛小藍牌和大、小綠牌的電動車無需駕駛證,可正常使用。駕駛黃牌及藍牌(大)的電動車需駕駛證,無法取得駕駛證的,不能駕駛該類車,否則將依法進行處罰。因此建議駕駛非機動車類型車牌車的車輛。
Q:
6.掛藍色車牌和黃色車牌的電動車是不是歸入機動車系列?是不是可以走機動車道?
答:懸掛黃色及藍色(大)車牌的車輛歸為機動車,可根據法律規定走相應機動車道,但是使用上也需按機動車進行管理,如駕、乘須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車輛需購置第三者交通強制險,需進行年檢,需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強制險、年檢標志等。
Q:
7.是不是現在所有的新車都要上藍牌跟黃牌?
答:依目前現行的標准,車輛將按相應規定和數據辦理入戶登記。現可上牌的類型為普通二輪摩托車(黃牌),輕便二輪摩托車(大藍牌),電動自行車(小藍牌)三種。
Q:
8.可以出一期關於貴港電動車需要辦理的一些手續嗎?
答:黃牌和藍牌(大)的根據車輛實際數據和參數,車主本人持車輛合格證、發票、交強險、工本費及車輛到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二、三、四大隊車管大廳均可辦理。符合上非機動車參數的車輛,上非機動車藍牌(小)的,需到各派出所及便民點辦理,具體所需材料及手續請咨詢派出所。
Q:
9.電動車被偷,如何注銷戶名?
答:車主本人帶身份證原件、行駛證原件、車牌到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二、三、四大隊車管大廳均可注銷。
Q:
10.黃牌和藍牌的電動車能載人嗎?能載兩個嗎?乘坐人員也必須要戴頭盔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什麼是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
❹ 黃牌車多少年報廢
一般報廢年限是10年。輕貨、大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即15年;低速載貨汽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3年,即12年。
❺ 黃牌車多少年報廢
1、不同類型有不同的標准。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准後,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拓展資料
車輛報廢需要證件:除了行車證、身份證還需要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號牌。
機動車報廢注銷需要以下資料:《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加公章等,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原件,機動車號牌,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拓印膜。
❻ 小黃牌汽車幾年沒年檢就不能檢了
如果滿兩年沒檢的話,就沒必要去檢了。
❼ 小黃牌貨車15年新規定
2015貨車報廢年限為15年,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三條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以上內容參考商務部——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❽ 黃牌車年檢時間規定
黃牌車(中型載客汽車)如果是營運性質,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非營運性質的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6年內免檢,超過6年(含6年)的,仍按規定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含15年)的,仍按規定每年檢驗2次。
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後,方予檢驗:
1、車輛狀況與行駛證、檔案記載不符者。
2、號牌、行駛證破損不全、字跡不清或自行仿製號牌者。
3、車輛改裝、改型、技術改造未辦理審批和變更手續者。
4、未按照規定噴寫單位名稱和號牌放大字樣者。
5、不按照規定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者。
6、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路費和保險者。
手續
1、車輛單位或車主需填寫「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並按照當地車管所規定的日期,送指定地點進行年檢。車輛檢驗合格後,車輛管理機關在行駛證和「機動車年度檢驗表」上加蓋(**年**車管所檢驗合格)印章。
2、長期在外地執行任務不能按期參加檢驗的車輛,由車主提出申請,報經原籍車管所委託駐地車管所代為檢驗。檢驗後,將檢驗結果通知原籍車管所。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參加年檢的車輛,應事先向當地車管所申請延期。
其它規定
1、年檢的不合格車輛,應限期修復,逾期仍不合格的,車管所應收繳其行車牌證,不準再繼續行駛。
2、無故不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在道路上行駛,也不準轉籍。
3、符合報廢條件或使用超過規定年限的車輛,不予檢驗,並收回牌證,注銷檔案,予以報廢。
❾ 黃牌客車報廢年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輕貨、大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即15年; 低速載貨汽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3年,即12年。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❿ 小黃牌貨車幾年報廢
輕貨、大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即15年; 低速載貨汽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3年,即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