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車要多久時間年檢一次
汽車年檢時間規定有: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B. 現在汽車是幾年年檢一次
大家都知道自己購買了車子之後,隔一段時間需要進一個車輛年檢,只是不同的車子才兩年的時間會不一樣而已。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
因為現在私家車越來越普及,與每位車主都密切相關。5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車,新車6年之內是每兩年審證一次,這個審證是不需要上檢測線的,只要在到期月份的月底之前拿著行駛證、有效期之內的交強險保單到車管所去敲章、領取年審標識就可以了。
車輛幾年一次年檢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C. 機動車檢驗周期是多少
機動車年檢周期按規定年檢的,周期為一年,年檢一次算一個周期。
汽車年檢時間根據新車入戶的時間而定,如機動車行駛證的登記初始日期是2015年6月,那麼汽車年檢時間就是每年6月。
同時按照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也就是說如6月參加年審的車輛,可在4、5、6月前往檢測線參加年檢。各類車的年審時間: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
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對於車輛年檢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中有相關規定,在年檢前需要一些准備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關信息,網上預約,流程,車需要注意的問題等)以保證能夠正常順利通過,年檢有初次和定期年檢,也有一些相關政策。
D. 汽車年審多久一次
車子年審一般一年一次。但如果是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進行一次,五年以上的每6個月進行一次;如果是小型私家車滿6年內每兩年檢查一次,六年以上的每六個月檢查一次,如果滿十五年以上每六個月也需檢查一次。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 新規定汽車多長時間年檢一次
新規定家用汽車屬於新車還在6年以內,可以免檢2次(每兩年需要申請檢驗標志,不需要車輛上線檢測);第6年和第8年時,車輛上檢測線進行檢測。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年至15年的每年檢驗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1次。
12年購買的麵包車,到2021年9年,屬於10年內的車,不需要每年都參加年檢,按照要求是2年年檢一次。
關於年檢的規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以上內容參考濟源市政府——機動車年檢新規將於11月20日起施行
F. 車輛年審多久審一次
車檢的時間是: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如超過5年,需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如超過10年,需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每年檢驗1次,如超過15年,需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如超過4年,需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車輛年審(Vehicles inspection),又稱機動車檢驗。根據機動車使用性質不同,其檢驗項目與范圍也有區別。
根據RB/T218-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機動車檢驗機構要求》的定義,機動車檢驗包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排放檢驗、汽車綜合性能檢驗三類。
小車和藍牌麵包車,新車上牌後前六年,每二年一審;六年後,則是每年一審;十年後是一年一審,十五年後是一年兩審。貨車上牌後,每年一審,十年後,一年兩審。車輛年檢要用到的證件有:車輛的行駛證,有效的交強保險單和車船使用稅。
新規指出:從2020年11月20日起,6至10年的非營運車輛(麵包車除外)由之前的一年一審,改為兩年一審。換句話說,就是10年之內的車輛只需要上線檢測兩次,即第6年和第8年需要上線檢測。
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溫馨提醒:車輛必須按時年檢。
以上內容參考:車輛年審_網路
G. 小車年檢是幾年一檢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進行一次年檢,超過6年的,每一年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年檢一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家用小轎車在2年內免檢,並且6年內每隔兩年進行一次年檢。同時,法規也規定了小車是在第七年上檢測台,如果是7座以下的車輛,沒出過重大安全事故,6年以內免上檢測台,但是要依法年檢。
年檢之後貼年檢標簽:
相信有一些年頭的汽車都會出現這樣的場景,就是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右上角貼著滿滿登登的一堆年檢標志。但漸漸地,開始有不少車主都會發現,這些年檢標簽貼了就很難撕下來,然後在撕下來的同時也會留下痕跡,而且貼多了反而會遮擋視線。所以有不少車主都不怎麼想貼這個標簽。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年檢
H. 驗車多久驗一次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於到檢驗機構檢驗,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條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
I. 汽車年審一般多久一次
一般汽車購車後的6年之內是免檢的。車輛不需要去車管所檢查,但每2年需要車主去交警大隊領取貼紙,並在行駛證上敲章。車齡達到6年以上的,車輛每1年都要去車管所驗車一次;車齡達到15年以上的,每半年需要去車管所驗車一次。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