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貨車10年後年審幾次
1、貨車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一次。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② 新買的微型貨車幾年審一次
新買的微型貨車一年審一次,按照機動車管理規定:1、營運中的載客汽車需要5年內每年年審一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查一次;2、載貨汽車及大型和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10年內每年年審一次,超過10年以後,也是每6個月檢驗一次;3、小型、微型的非營運載客汽車在6年以內每兩年年審一次,超過6年以後,每年年審一次,超過15年後,每6個月檢查一次。
③ 微型小貨車年審幾年一次
微型小貨車的年審周期根據車輛類型和使用情況有所不同。具體周期如下:
1. 對於營運中的載客汽車,前5年內需要每年進行一次年審。一旦車輛使用年限超過5年,年審周期縮短為每6個月一次。
2. 載貨汽車以及大型和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前10年內每年進行一次年審。當車輛使用年限超過10年後,年審周期同樣變為每6個月一次。
3. 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6年以內每兩年進行一次年審。超出6年後,每年需要進行一次年審。而對於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車輛,年審周期再次縮短為每6個月一次。
4. 摩托車則需在4年以內每兩年檢查一次,超過4年後,每年進行一次檢查。
5. 拖拉機及其他機動車則需每年進行一次年審。
請注意,上述年審周期遵循中國機動車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