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撞報廢了保險應賠多少
當汽車撞報廢時,保險公司應賠償多少費用?
對於非營運車輛,其報廢年限是不同的。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沒有使用年限。當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將引導報廢。而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也無使用年限限制。
對於營運車輛,其報廢年限是有限制的。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報廢年限為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報廢年限為12年。公交客運汽車報廢年限為13年,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報廢年限為15年。微型營運貨車報廢年限為8年,輕型和大型營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
機動車報廢的流程如下:
申請報廢更新的車主需要領取並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並加蓋車主印章。登記崗將受理申請,並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於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特別說明: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條,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
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需要按照原營運車的規定報廢時間報廢。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貳』 報廢車輛保險公司的賠償規定及賠償金額
一、報廢車輛保險公司的賠償規定及賠償金額因為車輛報廢保險理賠金額遠大於車輛維修賠償,因此保險公司有著嚴格的報廢審核程序,要根據車輛評估結果決定是否能以車輛報廢申請理賠。達到標准時,可以按車輛報廢保險理賠。報廢車輛的理賠是根據報廢車輛的折舊,即實際價值進行的。如果不達報廢標准,只能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的條款劃撥賠償金用以車輛維修使用。
二、汽車強制報廢年限是多少年
汽車強制報廢年限是多少年要看具體情況,汽車類型不同,強制報廢的年限也是不同的。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三、車輛報廢有違章沒處理怎麼辦
車輛報廢有違章沒處理的要及時處理。
找法網提醒,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