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能跑多少公里會強制報廢
汽車強制報廢是按年限算,不是按行駛里程算。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達到下列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二)租賃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四)公交客運汽車行駛40萬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80萬千米;
(六)專用校車行駛40萬千米;
(七)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八)微型載貨汽車行駛50萬千米,中、輕型載貨汽車行駛60萬千米,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行駛70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行駛40萬千米,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千米;
(九)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50萬千米;
(十)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千米。
參考鏈接:《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Ⅱ 車報廢年限多少年
法律分析:車一般開15年左右會報廢,具體年限要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來進行分析,一般來說,家用5座轎車和7座 SUV 屬於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就會引導報廢。在車輛年限超過15年後,需要每6個月檢驗1次,若不能通過檢驗就會被強制報廢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Ⅲ 一般轎車正常可以開多少年
一般汽車都能開二十多年。
汽車行駛15年就需要進行報廢的政策已經取消,取而代之是60萬公里引導報廢。即汽車的行駛里程沒有超過60萬公里,只要汽車通過年檢,無論是20年還是30年,依然可以上路行駛。
排放:汽車的保有量逐漸提高,環保政策對汽車的排放要求也越來越高,隨著政策的更改,汽車排放不符合要求,就會變成不能在市區行駛的黃標車,進而報廢。
轎車行駛注意事項
開車上路時要記得系好安全帶,注意保持行車間距,開車嚴禁接打電話。
車內的掛件在行駛過程中會影響視野。如果發生緊急制動,物品會胡亂擺動,可能會擊中車內人員。且這些掛件會分散駕駛者的注意力,影響行駛安全。
Ⅳ 一輛車能開多少年
一輛車能開15年是一個門檻,現在的交通法已經對於汽車使用的年限做出了新的規定,非營運車輛,如果汽車使用年限超過了15年,車主每半年就需要去車管所年審一次,同時對里程數也有規定,規定如果小汽車的里程數達到了60萬,就要強制報扒衡尺廢。根據政策的推斷,汽車能行駛幾年也都只是理論,具體能行駛幾年,實質上還受很多現實因素影響。汽車行駛超過6年後,基本每年都需要進行檢查,超過15年後每年還需檢查兩次,汽車在使用的過程中零件會逐漸老化,性能也會逐漸降低,如果年檢不通過,汽車即便未到60萬公里,也會進行報廢。隨著汽車的保有量逐漸提高,環保政策對汽車的排放要求也越來越高,隨著政春高策的更改攔賀,汽車排放不符合要求,就會變成不能在市區行駛的黃標車,進而報廢。
Ⅳ 汽車多少年強制報廢
2021車輛報廢年限最新規定:
取消了對非營運轎車行駛年限的規定,同時將私家車報廢行駛里程限制為60萬公里。6年內免檢,6-15年每年檢一次,15年以上每年檢兩次,只要年檢能過就能繼續上路行駛。
計程車的報廢年限是8年,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的報廢年限是20年,微型載貨汽車的報廢年限是12年,半掛牽引車的報廢年限是15年,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的報廢年限是15年。
辦理機動車延緩報廢手續的程序:
1、車管所登記審核崗審核該機動車的相關資料,包括:《機動車延緩報廢申請審批表》原件如不與定期檢驗同時進行,須在背面粘貼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即車架車身號碼的拓印片;《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提交以上資料者可以是合法業主、業主指定的經辦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經辦人。
2、機動車檢驗崗核對該車輛識別代碼(車架車身號碼)、發動機號碼,並檢驗有無被鑿改嫌疑;將拓印片與原始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車身號)、發動機號碼進行對比;檢測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並審核該車的安全技術性能。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