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車報廢年限一般是多少時間
汽車的報廢年限是需要根據車輛的使用類型來決定的,如果是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報廢,如果是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報廢,如果是專用校車使用15年報廢,如果是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報廢。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B. 車報廢年限多少年
法律分析:車一般開15年左右會報廢,具體年限要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來進行分析,一般來說,家用5座轎車和7座 SUV 屬於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就會引導報廢。在車輛年限超過15年後,需要每6個月檢驗1次,若不能通過檢驗就會被強制報廢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