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汽車要多久年檢一次
一、小汽車要多久年檢一次
1、小汽車6年以內每2年年審1次;超過6年,每年年審1次;超過15年,每6個月審1次。審車時需要帶的相關證件有身份證、行駛證、交強險保單、車船稅發票,要在交強險有效期內去車檢,如果過期,應該先續保後年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審車流程有哪些
1、外觀檢測。到達檢測場後,第一步是外觀的檢驗,車主需要把車輛停在專門檢驗外觀的場地,把車輛中的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准備好,並把車輛的發動機艙蓋和後備廂打開,等待工作人員檢驗。
2、當外觀檢查結束後,工作人員會把表格交給車主,並通知車主去交費手續大廳交費;
3、交費後,車主就要把本人身份證和車輛行駛證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在系統中錄入車輛的年檢信息;
4、在上線檢測的檢測中,如果有不合格的項目,工作人員會通知車主,讓車主結賬後自行進行檢修,檢修後再來重新年檢;
5、檢測合格的車輛,車主會拿到已經簽好字的表格。這時,車主要拿著表格,並把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擺在車輛後面,有天窗的車輛需要把天窗的後部翹起,等待工作人員拍照。當車輛拍完照簽完字後,車主就可以去總檢處辦理最後的手續了;
6、最後就是把表格和交強險單據等交給業務台,由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和數據錄入。最後會把代表年檢合格的車標發到車主手中,車輛年檢的全部過程就結束了。
『貳』 小汽車多長時間年檢一次
法律分析:車輛年檢新規定:
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年檢驗2次。
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機動車年審時間根據新車入戶的時間而定,如機動車行駛證的登記初始日期是2007年6月,那麼,車輛年檢的時間就是每年6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叄』 私家車年審多久審一次
一、私家車年審多久審一次
1、私家車年審規定如下:
(1)6年以上10年以內的小車每2年年檢一次,在第6年和第8年時車輛上檢測線進行檢測;
(2)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年至15年的每年檢驗1次;
(3)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1次,自用轎車7座以下的新車6年內不用年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
二、私家車高速超載怎麼處罰
私家車高速超載處罰如下:
1、高速公路上私家車超載1人,一次記6分;
2、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3、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4、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