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車使用年限如何計算
汽車使用年限是從機動車注冊登記的時間來算的。即2009年12月購買車的車輛在2010年元旦登記,則使用年限從2010年元旦開始計算。購買車輛超過兩年未登記的,按照車輛出廠時間計算。
㈡ 汽車報廢年限是多少
車輛報廢年限就是指汽車在使用期間根據車座的數量和使用時期規定的一項安檢制度。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2020車輛報廢年限最新規定還取消了對非營運轎車行駛年限的規定,同時將私家車報廢行駛里程限制為60萬公里。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㈢ 普通汽車一般使用年限有多長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汽車越來越普及。如今,汽車是人們的主要交通工具。對於車主來說,油價、保養和汽車使用壽命無疑是熱門話題。那麼,汽車的一般使用壽命是多少年?閱讀以下內容後,您將理解它。
重型卡車是我們在路上經常看到的大卡車。當其使用壽命達到15年時,必須予以報廢。
中型客車,也稱為公共汽車,使用壽命為10年,到期後直接報廢。
㈣ 汽車的報廢年限是多少
汽車報廢年限要分車的類型。通常情況下是: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㈤ 汽車有沒有報廢年限多少年
汽車有報廢年限,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參考鏈接:《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㈥ 中國的汽車報廢年限是多少
中國的汽車根據車型不同,報廢年限也不同,其中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等等。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6)汽車年限是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㈦ 小汽車使用年限有哪些規定
隨著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已經漸漸走進了百姓的生活中,有輛車必然需要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否則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不便,甚至是處罰。就相關政策進行梳理如下:
一、現行的汽車報廢規定
2017年前我國的汽車強制報廢規定是:私家車最高使用年限為15年,到了15年,不管你開了多少公里,都要被強制報廢!
現在的年限規定要求: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單獨審批,只要經過檢驗合格後可以延長使用年限,只要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車輛從第21年起每年檢驗4次。對於一般的車輛極少能夠達到如此年限,車輛安全性能已經大受影響,不建議開這種老舊車輛。
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車輛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根據當地車管所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檢測,可以延長使用年限但是最長不超過10年。
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需要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需要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需要每年定期檢驗4次。
對於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更改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需要根據當地車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溝通和准備。但是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需要每年定期檢驗4次。
備註: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的,一律全部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進行報廢,部分營運車輛由於使用強度高,安全隱患大,無法進行延期。
㈧ 一輛車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越野車),使用期限為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從第16年起開始,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期限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車主提出申請,經批准和檢驗合格,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19座以下(含19座)計程車,營運車轉為非營運車或非營運車轉為營運車,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期限一律為8年,不得辦理延緩報廢。
20座(含20座)以上營運載客汽車,營運車轉為非營運車或非營運車轉為營運車,使用期限一律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車主提出申請,經批准和檢驗合格,延長使用期限最長不超過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長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檢驗4次。
微型載貨(總質量小於等於1·8噸)汽車,使用期限為8年,不得辦理延緩報廢。
輕型載貨(總質量大於1·8噸,小於等於6噸)汽車,1990年7月7日後注冊登記的,使用期限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車主提出申請,經批准和檢驗合格,延長使用期限最長不超過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長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
其他重、中型載貨汽車,使用期限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車主提出申請,經批准和檢驗合格,延長使用,期限最長不超過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長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
帶拖掛的載貨汽車(指全掛汽車),使用期限為8年,不得辦理延緩報廢。
吊車、消防車、鑽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使用期限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車主提出申請,經批准和檢驗合格,可根據實際使用和檢驗情況,延長使用期限。延長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檢驗1次。
三輪農用運輸車和裝配單缸柴油機的四輪農用運輸車,使用期限為6年;裝配多缸柴油機的四輪農用運輸車,使用期限為9年。
㈨ 汽車年審年限為多少年
新車上牌後前六年,每二年一審;六年後,則是一年一審。
具體如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異地也可以年審
車輛可以異地年檢。異地委託年檢的程序要求車主必須首先向原注冊地提出申請,之後才能進行年審,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車輛注冊地車管所提出申請。
如果在車輛使用地有未處理的違章行為,必須提前處理完畢。
辦理委託異地年審需要提交機動車行駛證、有效期內的交強險保險單副本原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要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再由所屬車管分所開具委託異地年審的證明,就可以去車輛使用地進行車輛年審。
如果車主由於工作生活等原因,將長期離開一個城市生活在另一個城市,建議給辦理「車輛外遷」手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年檢
以上內容參考:中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㈩ 汽車使用年限是多久
對於非營運轎車來說,先前強制報廢的年限是15年,但這個不太符合我國機動車使用的現實情況,所以我國頒發了新的私家車報廢規定,取消了強制報廢年限,改為跑滿60萬公里強制報廢。
雖然取消了年限,但並不意味著任何車輛都能真正開滿60萬公里,新政已經對車輛使用標准進行了更嚴格的規定:
第一,新政中私家車自注冊登記後的第15年起車輛需要一年進行兩次年檢,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無法通過時就要宣告報廢了。
第二,年檢中對高齡車輛進行了嚴格規定,在私家車在進行功率檢驗時,底盤輸出功率不得低於發動機額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凈功率的65%。
第三,同時,新標准提出,在一個機檢周期內的車輛,安全不合格、環保不達標將強制報廢。功率檢驗項目也將取代現有的油耗項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標較差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