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違規停車提醒單要不要罰款的給協警貼的
不用罰款,只是提醒功能。
協管員粘貼的「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提醒單」,落款主體是交通協管員個人印章,因此提醒單並不等於交警開具的違停告知單,並非執法文書。也就是說,協管員粘貼「提醒單」時,並不對停車行為是否違法進行認定。
交通協管員(協警)是在交警的指揮下開展工作的。如果機動車駕駛人違停且人不在現場,交通協管員就會粘貼「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提醒單」,同時向交警報告。這些均符合《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規定,屬於依法履職行為。
協管員必須使用照相機、攝像機等設備,採集不按規定停放機動車的相關資料,並填寫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報告單,事後一並提交指派民警審核。
(1)汽車被貼溫馨提示單罰款多少錢擴展閱讀
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
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