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丟失怎麼辦
汽車丟失了怎麼辦,先向公安局報案,也許他們能把車找回來,再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車找不回來他們會賠償損失。向公安局報案要在24小時內,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
如:丟車時沒及時發現;發現丟車後由於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或社會動亂不能及時報案等等)除外。向保險公司報案要在48小時之內,否則保險公司拒賠,不可抗因素同樣除外。不能親自前去的,也可打電話或發傳真報案,然後再補辦報案手續。
(1)汽車被盜多久能報警擴展閱讀:
丟車索賠程序:
1、報案帶保險單、行駛證、駕駛證,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出險通知書》、《權益轉讓書》,和一張盜搶險索賠所需手續清單。
2、等三個月保險公司報案後,耐心等三個月。因為公安部門需三個月後才能確認車已經丟失並給開《丟失證明》,有《丟失證明》後保險公司才能賠償。
3、開丟失證明丟車滿三個月後:寫一份關於丟車情況的報告,並拿一份填好了的權益轉讓書交給丟車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開丟車情況證明;之後,帶丟車情況報告、填好的權益轉讓書和分局開的丟車證明去市公安局二處十隊,由二處開出一份正式的丟失證明供索賠使用。
4、開停駛證明帶上市公安局二處出具的《丟失證明》,到公路局開一份車輛停駛證明供保險索賠時使用。
5、遞交索賠單證《出險通知書》、《保險單》、《行駛證》、《購車發票》、購置費繳費憑證和收據、《權益轉讓書》、《丟失證明》、汽車鑰匙、《停駛證明》、車主證件、養路費收據、《賠款結算單》。以上單證中,如有隨車丟失的需到原單位去補辦。《丟失證明》和《停駛證明》必須提供,否則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行駛證》、《購置費憑證》、《購車發票》、車鑰匙,每一項可能會增加5%的免賠率。
6、領賠款遞交完索賠單證後,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帶身份證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賠款。
Ⅱ 車子被偷了報警能找回來嗎
可以報警。抵押車被盜是屬於刑事案件,與汽車是否抵押並沒有關系,我們應該先處理汽車被盜問題,再處理抵押問題。以下是處理流程:及時辦理報案手續務必保留事故現場,並在24小時內向公安刑偵部門(110)報案。在案件發生地的市級報刊刊登尋車啟事,保存當期報紙,到車輛管理部門開具未破案證明。在汽車被盜三個月仍未找回時,看自己是否購買汽車盜搶險,如果沒有則只能自己承擔損失,如果已投保盜搶險,則可以申請由保險公司承擔。提供相關材料保險單正本、出險通知單、損失清單、車鑰匙、行駛證及副卡原件、駕駛證復印件、購車原始發票、附加費憑證、登報尋車啟事、停車場證明、停車費收據正本、權益轉讓書、公安報案受理單、公安刑偵部門3個月未破案證明、車輛管理部門封檔證明(或失竊車輛牌證注銷登記表)和養路費報停證明。估算損失。在被盜搶3個月之內找回的車輛歸被保險人,保險公司按實際修復費用進行賠償,當全車被盜3個月仍未找回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