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發生剮蹭後 該怎麼辦 打什麼電話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一、三個級別
1、造成人身傷亡的
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2、未造成人身傷亡
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
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出現交通事故後應撥打的電話
1、122或者110
122報警服務台是我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為受理群眾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指揮調度警員處理各種報警、求助、同時受理群眾對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執法問題的舉報、投訴、查詢等而設的部門。
110電話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群眾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等。該號碼屬於特殊號碼,不收取任何費用。
2、撥打自己所辦保險公司電話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按照規定行駛汽車,減少事故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規定:
1、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2、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3、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4、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5、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