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十年以上的車多久審一次
十年的車需要每年審一次。汽車使用時間超過六年後,需要每年年審一次,使用時間達到15年後就需要斗棗每年審兩次,所以十年的小型客車一年要年審一次。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年審注意事項:
1、汽車的每次年審的時間在行駛證上,可以在年審時間提前三個月內都可以去年審,但是年審時間不能延遲,超時一天沒有年審也是超時。交警在路上抓到可以罰款200扣3分。審時需要把汽車的違法記錄處理掉,否則無法參加年審;
2、年檢需要的證件及材料:年檢車輛時,車主需要帶齊車輛行駛證、保險證和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其中初次檢驗(包括新車、過戶轉入)的車輛憑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進行檢驗,定期檢驗的車輛憑借相關要求進行檢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空稿拆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敬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