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置換補貼多久可以領取
置換補貼一般15日內可以領取。置換補貼針對5年以上的二手車,計劃以現金補貼的形式。車主需要攜帶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淘汰老舊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新車發票、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授權委託書或單位法人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手續時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置換補貼在購買機動車後一至三個月內支付到所購車輛車主的銀行卡上。車輛置換補貼是廠家補貼,補貼的金額根據不同的汽車品牌和二手車的相關情況而有所不同。以置換補貼的方式購買機動車,需要滿足的條件是所售二手車需要與所購二手車為同一型號,車輛品牌可以不是同一品牌。車輛更換期間,原車輛號牌可申請保留,並在新車輛號牌上使用。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六條
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
(一)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應按照本規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計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15年;
(二)不同類型的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三)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和摩托車需要轉出登記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的,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四)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半掛車與其他載貨汽車、半掛車相互轉換的,按照危險品運輸載貨車、半掛車的規定報廢。
距本規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不得變更使用性質、轉移所有權或者轉出登記地所屬地市級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