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報廢車多長時間銷戶
一、報廢車多長時間銷戶
1、報廢車一般1天就能辦好銷戶。車輛報廢後只要拿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當天就可以去車管所辦理銷戶。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轉讓登記時,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轉出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查驗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讓和變更事項,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製作上傳機動車電子檔案資料。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申請機動車轉入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並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轉入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查驗機動車,採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電子檔案資料,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或者摩托車在轉入地交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
二、車輛報廢處理流程是什麼
車輛報廢處理流程如下:
1、機動車所有人持所需證件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申請表;
2、登記受理崗申請;
3、車主持有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
5、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⑵ 汽車報廢多長時間可以銷戶
車輛報廢後可以立即辦理銷戶。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在解體後七日內將相關資料提交車輛管理所。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出具注銷證明。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⑶ 車輛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銷戶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准、滅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國境內道路上使用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海關監管車輛,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四)交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於受理當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注銷登記事項,收回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對於因機動車滅失無法交回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應當公告該機動車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作廢。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准後一年內不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檔案自動注銷。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該車的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作廢。
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執法部門查實,機動車所有人利用假資料、假證明等領取了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機動車檔案,收回機動車號牌、《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
(3)汽車提前報廢多久不上路可以銷戶擴展閱讀:
申辦車輛注銷主手續
a、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XX市機動車報廢更新申請表》和《XX市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b、單位車輛蓋公章,私車車主簽名;
c、在《XX市機動車報廢更新申請表》第一聯上粘貼發動機和車架鋼印號的拓印;
d、攜帶報廢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獲得的不需)、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表(副)》、牌照兩塊;
e、在辦理車輛注銷手續時需要注意的是,報廢的車輛若遺失行駛證、牌照的,須同時辦理補牌證手續;
f、辦理登報聲明手續;
g、舊車必須送往拆車廠拆舊解體。
h、車主身份證明(單位是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證IC卡、私車車主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