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部門是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開辦汽車報廢回收廠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提出申請,即各地的商務廳所屬的廢舊汽車回收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七條 擬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資質認定書;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資質認定並書面說明理由。
B.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部門是哪個部門
一、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部門是哪個部門
1、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部門是廢舊汽車回收管理部門,申請報廢的方法如下:
(1)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回收企業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3)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管所;
(4)車管所給車主開具《機動車注銷證明書》。
2、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二、出車禍了車報廢了保險公司怎麼賠
1、如果是單方事故,車輛保著車損險且有不計免賠險,按照車輛的實際價值賠償;
2、如果是雙方事故按照責任比例賠償;
3、保險公司定損為報廢,保險公司的賠償不超過10萬;
4、如果保險公司定損不是報廢,按照保險公司定損的價格來賠償。
C. 報廢車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車輛報廢歸哪個科管 (一)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二)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五)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下的發動機、前後橋、變速器、轉向器、車架。(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D. 非法拆解報廢車輛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監管涉及多個行政主管部門,對報廢汽車回收的監督管理工作,由商務部門、公安部門、工商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進行監管。
法律依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第九條 經濟貿易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據各自的職責對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業務的申請進行審查;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得頒發有關證照。
第十條 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要求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將報廢汽車交售給指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