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改氣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汽車改氣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汽車改氣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1)車輛改裝前,應由車主向當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經車輛管理部門認可,填寫車輛改裝申請表;
(2)車輛改裝完畢後,應持改車單位發給的車輛改裝合格證,連同改裝申請表一起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輛異動手續;
(3)一般情況下正規的油改氣廠家都會為在該廠油改氣的車輛辦理該手續免代辦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
二、汽車改氣後有什麼優勢
汽車改氣後的優勢如下:
1、經濟,天然氣的價格較低,燒氣的車輛,單位里程的費用低於燃油車輛;
2、環保,與燃油相比,天然氣從制備到運輸、最終運輸中的污染很少。
② 汽車改裝天然氣需要什麼手續
首先要向交管部門遞交申請,在取得交管部門同意後方可改裝。改裝後可以到交管部門申請辦理機動車變更手續。
當車輛發生改裝之後,車載的燃氣設備需投保責任險。因為「油改氣」加裝的車用壓縮天然氣燃氣設備,這是對車輛燃油動力系統的具體性能進行改造,所以車主在對車輛進行改造時一定要注意車載燃氣設備廠商是否已經選擇了相應產品責任保險進行投保。
汽車改裝天然氣注意事項
每次出車前,應檢查各個零件的緊固情況,用洗潔精水測漏,發現漏氣應該即可關閉氣瓶閥門到改裝廠維修。
檢查方法很簡單,將空的飲料瓶注滿水並加幾滴洗潔精,搖晃後,塗到車的減壓閥、開關、管道接頭、氣瓶閥門等處,看有無氣泡冒出,一旦有氣泡冒出,就說明該車的天然氣存在泄漏,應當立刻關閉氣瓶總閥門然後回到改裝廠及時修理。
③ 汽車油改氣手續
以廣州市為例,汽車油改氣辦理變更登記沖慧手續如下:
一、車管所辦理流程
1、到車管所查驗崗查驗車輛並預錄信息;
2、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3、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4、到牌證窗口領取證件。
二、辦事所需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單位為組織機構代手判告碼證書)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車架號拓印一套;
5、單位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和其復印件;
6、變更發動機、車身或車架、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屬免檢車輛的除外)。
(3)汽車改氣手續需要多久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身份證明名稱、號碼的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第一點 登記審核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符合規定的,受理變更登記申請,收存相關資料,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受理憑證;
第二十八條車輛管理所辦理變更車身顏色、燃料種類、發動機、車身車架等業務流程和具體事項為:
第二點 變更後:
1、機動車檢驗崗審核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資料;確認車輛,屬於變更發動機、燃料種類、車身車架的,與全國被盜搶機動車信息畢明系統比對,並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測。符合規定的,向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出具受理憑證;
2、檔案管理崗復核資料。符合規定的,簽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製作《機動車行駛證》;
3、牌證管理崗將《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交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
4、檔案管理崗整理資料,裝訂、歸檔。
④ 汽車改裝天然氣需要什麼手續
汽車改裝天然氣在車管所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
一、【查驗崗】查驗機動車,製作標准照片。
二、【登記審核崗】審查憑證證明,錄入登記信息,出具受理憑證。所需憑證證明: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原件);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5、屬於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或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使用性質變更的,還應拆除標志燈具、警報器,清除車身外觀制式、標志圖案等;
6、屬於委託代理人(或本單位工作人員)代理的,還應提交機動車業務委託書(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繳費窗口繳費。
四、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
(4)汽車改氣手續需要多久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