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家車年審多久審一次
一、私家車年審多久審一次
1、私家車年審規定如下:
(1)6年以上10年以內的小車每2年年檢一次,在第6年和第8年時車輛上檢測線進行檢測;
(2)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年至15年的每年檢驗1次;
(3)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1次,自用轎車7座以下的新車6年內不用年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對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准。
二、私家車高速超載怎麼處罰
私家車高速超載處罰如下:
1、高速公路上私家車超載1人,一次記6分;
2、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3、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4、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