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般小型車多少年報廢
1.計程車(小、微型)8年
2.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
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 20年
4.微型載貨汽車 12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 15年
6.半掛牽引車 15年
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根據規定,已注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的情況包括: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1)微面汽車多久報廢擴展閱讀:
如果機動車使用年限到了而車況仍然不錯,可不可以讓其繼續「發揮余熱」呢?回答是肯定的:經安全性能和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的車輛,根據國家規定其使用年限可適當延長報廢期限。
那麼,怎樣辦理機動車延緩報廢手續呢?一般來說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車管所登記審核崗審核該機動車的相關資料,包括:A、《機動車延緩報廢申請審批表》原件如不與定期檢驗同時進行,須在背面粘貼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即車架車身號碼的拓印片;B、《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提交以上資料者可以是合法業主、業主指定的經辦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經辦人。
第二步,機動車檢驗崗核對該車輛識別代碼(車架車身號碼)、發動機號碼,並檢驗有無被鑿改嫌疑;將拓印片與原始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車身號)、發動機號碼進行對比;檢測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並審核該車的安全技術性能。
第三步,車管所業務領導崗審核,符合規定者,在其申請表原件上簽注意見,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記錄欄按照延緩報廢專用章格式,用計算機列印准予延緩報廢的使用期限和檢驗周期。
❷ 汽車一般開多少年就報廢了
汽車一般開15年左右就報廢了。
1、家用5座轎車和7座的suv,非營運散陸的微型、小型汽車都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就會引導報廢。值得一提的是,當車輛的使用年限超過15年後,年檢時間就會變成半年檢(6個月檢測一次),當最後一次無法通過時,就要宣告報廢了。
2、皮卡及輕、中、重型載貨汽車這幾類車的強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過15年。也就是說,當車輛的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就算車況再好,也是要被強制報廢的。
3、沖沖頃微型載貨汽車這種車的強制性年限是不得超過12年,也就是使用年限超過12年的便強制報廢。
4、中型出租客運汽車這種車型的強制性年限是不得超過10年,當車輛開10年後,肯定不能通過年檢了,非報廢不可。
5、計程車由於計程車每天都在跑,而且跑的里程又多,所以計程車最多隻能使用8年,超過8年就得報廢。
車輛在行駛到了一定年限或者公里數之後,其實就需要申請報廢,也就是之後不允許再開車上路了,畢判猜竟這個時候的車輛是很危險的,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而車輛報廢也可以獲得一些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