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車脫審多久會被處罰
按照相關規定,如果汽車脫審超過三個月,但未超過兩年,會被扣1分,還要繳納50至200元的罰款。如果汽車忘了審車的時間未超過3個月的情況,直接補辦就可以了。如果汽車忘了審車的時間超過兩年,那麼車輛的檔案就會被工作人員注銷,車主若想恢復汽車的檔案,就需要繳納相應的罰款。汽車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審車,這樣才能保證車輛能夠正常行駛,車主如果發現車輛已經脫審了,應該盡快補辦。
具體的補辦流程如下:
1、向相關部門提供行駛證、駕駛證、車船稅證明等材料。
2、到檢測站填寫年檢申請表。
3、通過了所有的檢測之後,准備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 安全技術 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