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通違章提出申訴幾天能處理
違章申訴期限一般五天時間內有結果,如果申訴成功的情況下,交警部門對車主的違章處罰就會撤掉。如果申訴不成功,就會維持之前的處罰,並且針對申訴不成功也會提供對應的理由。如果當事人依然不滿意,可以跟人民法院去提起訴訟。
一、申訴方法如下:
1、當車主收到違章的簡訊後,攜帶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前往交警部門處理違章,領取交警提供的《處罰決定書》。
2、之後攜帶這些材料,前往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取《行政復議申請表》,根據內容填寫表格。需要注意撤掉處罰的理由,需要寫的詳細一點,如果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證明,成功的幾率會更高一點。
3、等到表格填寫好之後,再去提交到相關部門的窗口裡面,然後工作人員就會進行受理。
4、等到所有的手續處理完成後,然後等待交警隊相關部門提供的審核結果即可。
二、交通違章期限是規定幾天處理
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期限是根據處罰單的情況來定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車輛違法後,被交警抓現行的,交警會當場出具罰單。這樣的罰單,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罰款,超過15天未交罰款的,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的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總額。
2、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根據事故發生的綜合情況劃分責任後,對有違法行為的一方要進行處罰,這個處罰單也是必須在15日內交罰款的。
3、機動車在行駛中被道路上的監控拍下的違法行為,例如超速、闖紅燈、壓實線、佔到轉彎、逆行等等違法行為,在網上查到或者在交警隊查到的。這個沒有時間要求,什麼時候去處理都可以,但也要在機動車年審前處理完畢,否則不予年審。
4、機動車停車時,停在了違停的路段,被交警貼條的。這個也可以暫時不處理,等到檢車前一並處理。
三、哪些違章可以申訴
1、號牌錄入錯誤
除了套牌車,有可能是好牌錄入錯誤,這種情況可以申訴
2、重復錄入
車輛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發生兩次同樣情況違章的可以進行申訴
3、正常行駛被誤拍的
比如車輛在正常行駛中,但是是貼線行駛,被誤拍壓線可以申訴
4、變更違法行為的
比如車輛在左轉紅燈直行綠燈時,從左車道直行,原認定為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實際應為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可以申訴
5、避讓事故的
車輛在行駛路途中避讓事故車輛時,發生的違章可以進行申訴
6、避讓違法車輛
車輛在行駛路途中,為了避讓違法的車輛而不得不違反某種交通規則,這樣發生交通違章可以申訴
7、避讓故障車輛的
車輛在行駛路途中,為了避讓故障車輛而發生的交通違章,可以進行申訴
8、信號燈故障的
車輛在信號燈發生故障的情形下發生的車輛違章可以進行申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
復議決定期限,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㈡ 交通違法申訴多長時間出結果
交通違法申訴一般六十天內回復。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的相關規定,申請交通違法的行政復議六十天內就會有結果,明確規定行政機關給出結果的時限,可以督促其及時處理當事人申請的復議,避免長拖不決。
以請求公安機關撤銷違章處罰的條件是什麼: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核實的,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消除:
(1)警車、消防救援車輛、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
(2)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報案記錄證明機動車被盜搶期間、機動車號牌被他人冒用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
(3)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證據證明機動車因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
(4)已經在現場被交通警察處理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
(5)因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違法行為;
(6)作為處理依據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不能清晰、准確地反映機動車類型、號牌、外觀等特徵以及違法時間、地點、事實的;
(7)經比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照片、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登記的機動車信息,確認記錄的機動車號牌信息錯誤的;
(8)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交通違法影響公務員政審嗎:
不會影響政審。 這是因為政審是對聘用人員的政詒審查,主要審查當事人有無犯罪,去交警隊扣分是你有交通違章。 違章不是犯罪,所以不會影響政審。 交通違法,只要不是交通肇事逃逸和惡性交通事故,其他的小違章什麼的對公務員考試政審沒有任何影響。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使用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對違法行為信息進行管理。對記錄和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信息應當及時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 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有違法行為記錄的,應當在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在規定時限內將違法行為信息轉至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