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家車汽車年限多長時間報廢
小型私家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駛60萬公里後將引導報廢。
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取消了對私家車最高15年的強制報廢年限,第一次提出了「引導報廢」的概念,其中,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公里之後,將引導報廢,但只要車況符合國家標准,能夠通過年檢,仍可以繼續使用。
報廢流程: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