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審車要多久
一般三四個小時就能辦完。主要還是排隊叫流水號比較耗時間。
年審手續: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身份證復印件、車輛(現車前六年免檢)。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給車輛做體檢,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
車輛行駛證副頁上都有車輛年審日期的提示,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年檢可以提前三個月進行(或拖延一個月),年檢合格的,才能開車上路。
汽車年檢需要走哪些程序
先准備好汽車行駛證和身份證原件,如果是委託辦理,則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都要齊全。帶上車上原本裝備的事故警示三角牌和微型滅火器,這兩樣東西都是必不可少的。
到檢測站辦事廳的咨詢領表窗口領取一份《機動車定期檢驗表》。如果是委託辦理,還須領取一份《委託辦理檢測業務申請表》,兩份表格均須詳細填寫,仔細填寫汽車的發動機號碼和車駕號碼。
把車停在專門的檢測場所,並按秩序排列整齊,一般會有站里的專業人員幫「刷」汽車發動機號碼,並將其貼在《機動車定期檢驗表》上,並在上面蓋章。
把《機動車定期檢驗表》和《委託辦理檢測業務申請表》一起,加上身份證再回到辦事大廳交錢,出示汽車的安全警示三角牌和微型滅火器等要求必備的安全裝備,會拿到一份電腦列印得很詳細的汽車綜合檢驗表。
領取表格之後,回到檢測場汽車上去。汽車排隊。
上檢測線。先「外檢」,就是汽車的外觀檢測。接下來,由專業的汽車檢測員把車開進電腦檢測線。電腦檢測完之後,汽車檢測員就會把車開回。
到辦事大廳外面檢測一下汽車的尾氣排放,看看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接著看辦理的是什麼保險,監測站里一般有保險公司駐點,到那簽字蓋章,以證明有辦理保險,當然強保一定要辦的,不保年檢過不了關。
帶著齊全的手續排隊。辦事人員會給開出檢驗合格的小牌子,上面註明期限。
⑵ 小汽車要多久年檢一次
一、小汽車要多久年檢一次
1、小汽車6年以內每2年年審1次;超過6年,每年年審1次;超過15年,每6個月審1次。審車時需要帶的相關證件有身份證、行駛證、交強險保單、車船稅發票,要在交強險有效期內去車檢,如果過期,應該先續保後年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審車流程有哪些
1、外觀檢測。到達檢測場後,第一步是外觀的檢驗,車主需要把車輛停在專門檢驗外觀的場地,把車輛中的滅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准備好,並把車輛的發動機艙蓋和後備廂打開,等待工作人員檢驗。
2、當外觀檢查結束後,工作人員會把表格交給車主,並通知車主去交費手續大廳交費;
3、交費後,車主就要把本人身份證和車輛行駛證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在系統中錄入車輛的年檢信息;
4、在上線檢測的檢測中,如果有不合格的項目,工作人員會通知車主,讓車主結賬後自行進行檢修,檢修後再來重新年檢;
5、檢測合格的車輛,車主會拿到已經簽好字的表格。這時,車主要拿著表格,並把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擺在車輛後面,有天窗的車輛需要把天窗的後部翹起,等待工作人員拍照。當車輛拍完照簽完字後,車主就可以去總檢處辦理最後的手續了;
6、最後就是把表格和交強險單據等交給業務台,由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和數據錄入。最後會把代表年檢合格的車標發到車主手中,車輛年檢的全部過程就結束了。
⑶ 審車需要多久
一、審車需要多久
1、審車當天就可以完成。車輛年檢的檢查時間有以下兩種:
(1)六年之內的非經營性汽車和其他小型微型乘用車免予檢查,並且六年一次的檢查每年進行一次;
(2)客車應在運行的五年內每年檢查一次,並在超過五年的時間內每六個月檢查一次。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審車流程是什麼
1、准備強制保險單副本、車輛行駛證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本人身份證原件;
2、確保沒有違章記錄,如果有違章記錄一定要在審車前處理違章;
3、把車洗干凈,准備三角警示架,確保剎車燈、倒車燈、轉向燈、遠光燈、近光燈、牌照燈都能正常點亮,還有雨刷也要正常;
4、繳納檢測費後將車開到檢測站門口等待檢測;
5、將車子交給檢測人員上線,車主等待提車;
6、檢測結束工作人員開檢測單、收款條,並將保險單副本裝訂好。年審又稱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做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給車輛做體檢。
⑷ 審車多久
大約需要2~3小時。
審車流程如下:
1、辦理送檢申請後,先進行上線檢測。將車輛駛入自動檢測區域,依次檢測尾氣、車速、燈光、側滑、底盤是否符合標准,所有項目合格才能通過。
2、外觀檢測,核對車輛號牌、類型、車身顏色、發動機號、VIN代碼、車架號的正確無誤;檢驗車身外觀:對保險杠、發動機艙、後視鏡、下視鏡、車窗玻璃、漆面、發動機運轉狀況及客車內部和車輪等細節進行檢查。
3、車主可以從檢驗員處索做鍵正取檢測報告和檢驗申請表,若檢測項目全部通過,就可以去支付檢測費,領取行駛證和合格證標簽;如果有不合格的項亮老目,車主要自行修理後則參加復檢,直到合格才能去辦理簽純悔證手續。
車檢的時間如下: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如超過5年,需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如超過10年,需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每年檢驗1次,如超過15年,需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如超過4年,需每年檢驗1次。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持有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發生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第七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二)身體條件情況;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審驗時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審驗。
⑸ 小型轎車幾年上線審車呢
小轎車年審的時間間隔時間具體為:
1、根據機動車年檢相關規定,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一審;
2、超過6年的,每一年一審;
3、超過15年的,每半年一審。而家用轎車屬於非營運載客車,那麼年檢周期是6年一審,在此期間只需每兩年到車管所獲網上申請領取年檢標志即可,等到第6年才需要上線檢測。一、車審需要准備以下證件:
1、強制保險單副本;
2、車輛行駛證原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車審的流程如下:
1、確保沒有違章記錄,如果有違章記錄一定要在審車前處理違章;
2、把車洗干凈,准備三角警示架,確保剎車燈、倒車燈、轉向燈、遠光燈、近光燈、牌照燈都能正常點亮,還有雨刷也要正常;
3、繳納檢測費後將車開到檢測站門口等待檢測;
4、將車子交給檢測人員上線,車主等待提車;
5、檢測結束工作人員開檢測單、收款條,並將保險單副本裝訂好。總而言之,購買私家車後的6年內免予檢查。如果車輛超過6年,則必須每年由車輛管理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檢查。車齡超過15年的車輛需要每六個月到車輛管理辦公室檢查一次。
拓展資料: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