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年檢多久年審一次
一、車輛年檢多久年審一次
1、車輛多久年審一次,具體如下: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歲寬絕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巧孫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二、車輛年檢流程什麼
車輛年檢流程是:
1、申請人提出申請,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進行車輛檢測,領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乎姿格證明》和《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3、提交材料;
4、車管所審查提交的材料並查驗車輛,民警蓋章簽注意見;
5、錄入相關信息,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⑵ 車輛多久年檢一次
一、車幾年年檢一次
1、車檢的時間,要根據具體車輛來決定的,具體時間如下: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二、車檢的流程是什麼
1、准備好車檢要帶的材料,如行駛證、車主及代辦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2、到達檢測場後進行車輛外觀檢測;
3、繳納檢測費用、錄入信息;
4、上線檢測;
5、總檢審核;
6、審核通過後,相關人員會把年檢合格的車標發到車主手中。
⑶ 審車多久審一次
車子的年審一般是一年進行一次。但如果是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進行一次,五年以上的每6個月進行一次;如果是小型私家車滿6年內每兩年檢查一次,六年以上的每六個月檢查一次,如果滿十五年以上每六個月也需檢查一次。
車輛年審最晚過期多久
車輛年審只有提前不能過期,過期一天都不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逾期未年檢,將對駕駛員處以罰款並記3分處罰。所以車主應該羨賣提前規劃好車輛年審的時間,建議可以提前3個月去年審。
汽車年審過期的後果:
1、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因為保險單上標注的拒賠對象包括年檢過期的車輛;
2、特別要注意的是,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強制報廢。
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一)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兄岩逗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棗漏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⑷ 車輛年審幾年一次
不同車輛年審次數不一樣,不同車輛的年審次數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第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機動車年檢類型共有三類
(一)、9座以下非營運小客車,直接到檢測站參加檢驗,檢驗合格後,檢測站在行駛證副本列印檢驗憑證,交還車主;
(二)、9座以上客車、貨車,車主應先到轄區交通大隊預檢點進行外觀檢測,項目有:客車座椅是否符合要求、貨車是否按規定粘貼了反游標志和側後部防護裝置等。預檢合格後,持憑證到檢測站檢測;
(三)、摩托車、三輪車等車輛,屬於人工檢測范圍。車主到轄區交通大隊預檢點進行人工檢測,檢測合格後到大隊車管窗口列印檢驗憑證。
⑸ 車輛年審多久審一次
不同車輛的年審時間是不同的,具體如下:
1.營運載客汽車5年內每1年內進行一次年檢,超過5年的,應每6個月進行一次年檢;
2.載貨汽車和大型和中型非營運汽車10年以內每年年檢一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年檢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進行一次年檢,超過6年的,每一年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年檢一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年檢一次,超過四年的每年年檢一次。
2020年11月20日起,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新車年檢時間的計算
年檢時間的計算應以新車注冊時間為基礎。如果是2013年購買的家用汽車,可以享受6年免檢,到2019年將需要年檢。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免檢期內,也需要每兩年申領一次年檢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