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故車被拖走什麼時候拿
法律分析:拿到認定書的3天後就去可以提車了。所以扣車的天數一般在10日左右,一般情況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25天(如有其它情況需上報上級機構作出進一步決定。機動車發生事故後,交警要暫扣車輛,放車時間依據事故處理的程度而定。一般的小事故,交警應該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車輛的鑒定,主要鑒定車速、剎車系統是否好用、發生事故的碰撞痕跡等。完成鑒定後,就應該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認定書後的3天內,雙方對責任劃分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復議,3天內給予答復是否批准復議,批准復議的,必須在30天內給出復議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