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車險出一次險保費上浮多少
車險出一次險保費上浮10-20%。
車險改革後,車險的定價因素變化很大,其中一個改變是出險次數造成保費上浮的規則(專業術語叫NCD系數)的改變。出險情況與保費相關的年數由一年變成三年(或者四年)改革前,未出險的獎勵最多是三年,出險的因素則只考慮一年,比如一年出險一次系數是一年出險兩次系數是1.25。改革後,以最近三年(連續承保年數,下同)的出險次數來確定系數,為了給多年不出險客戶更多實惠,如果三年都沒有賠款,則可看前第四年,如果前第四年沒有賠款,則按最低系數來,如果前第四年有賠款,則按照最近三年的出險次數來確認系數。
改革前後都是以出險次數而不是按出險金額來定的。
改革文件里有對於小額案件的特殊計入出險次數的方式,但目前還沒有正式出台相差規定。有一點需要解釋的是,改革後很多增值服務成為了車險損的附加險,比如非事故救援,那這種如果使用了是不是算出險次數,答案是不算哦。但是,改革後決定保費價格的更重要因素不是返利,不是出險次數,而保險公司的自主系數。改革後,車險的選擇上要更注重服務和保單價格。之前的經驗是各公司保單價格不一樣,只是返利有區別,未來保費發票價可能就是實際支付金額哦。
決定保費價格是三個因素:出險系數、基準保費和保險公司自主系數、(部分地區有違章系數),這三項中,出險系數和基準保費都是行業統一的,各公司沒有區別(違單系數也是統一的),所以各公司報價差異只有保險公司自主系數的差異了。保險公司的自主系數由各保險公司在行業規定的區間內,根據各自公司的風險管理模型確定,涉及到對人的對車的判斷,所以各家公司公司的定價都不一樣,最大的偏差達兩倍之多。所以,除了了解出險次數對保費的影響之外,車險報價盡量找身邊的業務員進行專業判斷。
② 出險一次保費增加多少
一年出險1次保費無變化;1年出險2次上浮25%;1年出險3次上浮50%;1年出險4次上浮75%。1年出險5次上浮1倍。也就是說,車險出險2次之後,保費將會有所上漲。
反之,對於一年未出險的車主來說,保費也會有所折扣。比如:車主唐先生是人保財險老客戶,因駕駛習慣良好,一年未出險,購買車損險(保額7.5萬元),三責險(保額15萬元),玻璃破碎險、指定專修險、不計免賠,折扣率為0.54折,最後所繳商業車險保費3448.51元,與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前相比,唐先生此次投保的機動車商業綜合保險共節省了460元。
從以上內容分析來看,注重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出險次數少的車主將獲得更多實惠。而駕駛習慣不好、出險次數多的車主,其商業車險價格將會有不同程度的上浮。比如1年出險2次保費將上浮25%、1年出險5次保費將上浮1倍。
通常,在保險公司有如下三種情況,下一年可以得到優惠的保險價格:
1、第一年沒有出險;
2、出險次數在兩次以下(包括兩次);
3、第一年賠付金額低於保費金額。所以,一年車子走兩次保險,一般都不會影響太大,如果是出險三次,那樣保費就會上漲比較大。
一般而言,一年車子走兩次保險對保費沒有多大的影響,而如果車主在第一年多次出險,汽車第二年保險費肯定要上漲,甚至比第一年保費還高。而且更換保險公司也無濟於事,因為目前大部分的保險公司的系統已經聯網,可查出車主的出險記錄,如果多次出險,保險公司就會將該車主列入「黑名單」。
人保出險在於當事人車輛出險多次事故,從而需要保險公司承擔理賠責任,保險公司由於自身利益的考慮,需要對於這些多次出險的人群,增長必要的保險費用,從而彌補一些賠償所使用的金額。另外出險的標准也有變化,在於事故的承擔責任是否屬於當事人所有。
③ 車險出險一次保費漲多少
交強險上浮百分之10;商業險上浮百分之10。
車險出險一次後,第二年保費一般就無法享受保費優惠折扣了,甚至會有輕微上浮。以交強險為例,交強險出險一次,若不涉及死亡,則第二年的保費無法享受折扣優惠,若涉及死亡,則第二年保費上浮30%;若出險兩次及以上,則第二年保費上浮10%。而商業車險的保費如何上浮,會上浮多少,則還是根據保險公司自己來定的。
拓展資料:
機動車輛保險即汽車保險(簡稱車險),是指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
機動車輛保險即「車險」,是以機動車輛本身及其第三者責任等為保險標的一種運輸工具保險。
其保險客戶,主要是擁有各種機動交通工具的法人團體和個人;其保險標的,主要是各種類型的汽車,但也包括電車、電瓶車等專用車輛及摩托車等。
機動保險
機動車輛保險是以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等機動車輛作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可分交強險和商業險兩大類,而商業險又可以具體分為基本險(也稱主險)和附加險兩個部分。 機動車輛保險產生於19世紀末,世界上最早簽發的機動車輛保險單,是1895年由英國「法律意外保險公司」簽發的、保險費為10英鎊到100英鎊的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單,但汽車火險可以在增加保險費的條件下加保。
機動險種
機動車輛保險一般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商業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全車盜搶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責任險和乘客責任險)。
附加險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自燃損失險、涉水行駛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車輛停駛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玻璃單獨破碎險、自燃損失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是車身損失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車輛損失險後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車上責任險、無過錯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等,是第三者責任險的附加險,必須先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後才能投保這幾個附加險;每個險別不計免賠是可以獨立投保的。
④ 出一次險保費上漲多少
一般來說,車輛出險一次保費會上漲,具體上漲幅度視事故嚴重性而定。具體如下:
保險如果第一年發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不浮動;立案數(包含結案數)1次,且上一年度賠償金額大於上一年度商業險保費的80%,最高優惠28%。
交強險第一年出險後上浮的百分比:如果第一年沒有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下浮10%;如果第一年發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不浮動;如果第一年發生兩次以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上浮10%;如果第一年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強險價格上浮30%;如果第一年發生酒後駕車,交強險價格最高上浮60%。
商業險第一年出險後上浮的百分比:商業險上一年度未出險優惠30%;立案數(包含結案數)1次,且上一年度賠償金額大於上一年度商業險保費的80%,最高優惠28%;立案數2次賠款大於保費80%,最高優惠20%;立案數3次,賠款小於保費80%優惠30%再上浮10%,賠款大於保費80%優惠23.05%再上浮10%;立案數4次賠款小於80%,優惠30%再上浮20%,賠款大於80%,優惠19%再上浮20%;立案數5、6、7次均上浮30%,立案數8次及以上的就禁止承保了。
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當年出險的次數比較多,不僅第二年保費會上漲,賠付率也會降低。
【拓展資料】
汽車出險是指車輛在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而且報告了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出險定損核價解決的事故。出險後首先要做的是,及時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警管理部門報案,告知保險公司損壞車輛所在地點,以便對車輛查勘定損,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咨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