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免檢車輛領取合格標志能否提前一個月辦理
免檢車輛領取合格標志是可以提前一個月辦理的,機動車在年審日前的3個月,都可接受檢測申請年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汽車提前多久領標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准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2. 六年免檢標貼最早可以提前多少天申領
最多可提前三個月內辦理。六年免檢的實質其實指的是車輛檢測場檢測(這種年度檢測,我們稱作年檢)。以檢驗有效期月份為准,提前三個月的1日開始可以進行車輛檢驗。
《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五條: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3. 可以提前一個月領取免檢標志嗎
免檢車輛領取合格標志是可以提前一個月辦理的,機動車在年審日前的3個月,都可接受檢測申請年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3)汽車提前多久領標志擴展閱讀
申領免檢標志的條件:
1、免檢車輛范圍為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和其它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2、不包括麵包車、7座以及7座以上車輛;
3、不包括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的車輛;
4、車輛在免檢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傷人交通事故;
5、車輛處理完所有的交通違法,車輛狀態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