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汽車折舊計算方法
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為5%,即使是二手車,折舊年限也是從夠入日算起5年。
舉例一台30萬元的車,折舊年限為5年,殘值率5%計算,車輛殘值率=30萬x5%=1.5萬,月折舊率=(30萬-1.5萬)/60個月=4750元,使用三年折舊費=4750元x36個月=17.1萬。
平均年限法計算公式:平均年限法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工作量法計算公式:按照行駛的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鑒定二手車折舊程度注意事項
整車從前往後查看一次,檢查車輛是否端正。如不正則說明已出過事故。
檢查漆膜有無脫落、色差。可通過太陽的反射光看出是否均勻、平滑,判斷是否「做過漆」;留意車身是否有明顯磕碰的痕跡。
檢查車身縫隙大小是否均勻或彎曲,裝飾條是否不整或脫落。
❷ 汽車一般折舊多少年,折舊率是多少
汽車通常的折舊率是通常折舊率為:前3年為11%,第4年起為10%,後3年為9%。前3年每一年折舊率為11%,3年的總折舊率為33%。
第4年起,每年折舊率10%,總折舊率40%;後3年每一年折舊9%,總折舊率27%。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折舊率越高,車輛的車況就越羞,剩餘價值也越低。折舊率與成新率一樣,都可以用來表示二手車價值(汽車殘值)。
直線折舊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定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相等。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凈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固定資產折舊率
❸ 汽車的折舊率是多少
汽車通常的折舊率是通常折舊率為:前3年為11%,第4年起為10%,後3年為9%。前3年每一年折舊率為11%,3年的總折舊率為33%;第4年起,每年折舊率10%,總折舊率40%;後3年每一年折舊9%,總折舊率27%。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舉羨斗舊年限5年,殘值率5%。
折舊率越高,車輛的車況就越羞,剩餘價值也越低。折舊率與成新率一樣,都可以用來表示二手車價值(汽車殘值)。
機動年輛的折舊率是指二手車在交易市場上的現時市場價值相對當前市場上同型號新車價值的喪失比率。
新車使用年限為10年來測算舊車折舊率,可將車子從開始使用到報廢作為100分,即可把10年總的折舊率定為100%,其中15%為不動殘值,85%為浮動折舊值。一般以報廢時間來劃分舊車的折舊時段派腔,可為三段:前3年、第4年起、距報廢時間的後3年來折舊。
通常折舊率為:前3年為11%,第4年起為10%,後3年為9%。前3年每一年折舊率為11%,3年的總折舊率為33%;第4年正磨起,每年折舊率10%,總折舊率40%;後3年每一年折舊9%,總折舊率27%。
❹ 汽車的折舊率是多少
汽車通常的折舊率是通常折舊率為:前3年為11%,第4年起為10%,後3年為9%。前3年每一年折舊率為11%,3年的總折舊率為33%。
第4年起,每年折舊率10%,總折舊率40%;後3年每一年折舊9%,總折舊率27%。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折舊率越高,車輛的車況就越羞,剩友巧孝余價值也越低。折舊率與成新率一樣,都可以用來表示二手車價值(汽車殘值)。
折舊率計算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率與折舊年限相關,所以應該先確定折舊年限。會計上沒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應按多少年計提折舊,原則上說固定資產按幾年計提折舊都好稿不能說是錯誤的。
但是如果會計上的計提折舊年寬塵限和稅法上的不一致時,年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要調整,相對較麻煩,所以最好是按照稅法規定來計提。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殘值率一般為5%。(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殘值率是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殘值就是固定資產報廢的時候的價值。
❺ 小汽車折舊年限和殘值率
小汽車折舊年限是五年,殘值率是大約3%。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❻ 汽車殘值率是多少
汽車的殘值率一般是5%。
汽車殘值是指在規定的汽車的合理使用年限之內,所剩餘的使用價值。在國外,消費者往往把殘值看作購車的第一考慮要素。汽車殘值的估價方法: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以及清算價格法等四種,其中最為基礎,也最為簡便易行的是重置成本法。
汽車殘值計算公式:
1、新車使用年限為10年來測算舊車折舊率,可將車子從開始使用到報廢作為100分,即可把10年總的折舊率定為100%,其中15%為不動殘值,85%為浮動折舊值;
2、一般以報廢時間來劃分舊車的折舊時段,可為三段:前3年、第4年起、距報廢時間的後3年來折舊。通常折舊率為:前3年為11%,第4年困臘起為10%,後3年為9%;
3、前3年每一年折舊率為11%,3年的總折舊率為33%;第4年起,每年折舊率10%,總折舊率40%;後3年每一年折舊9%,總折舊率27%;
4、如果是沒有用過的新車,它10年總的折舊率為:33%+40%+27%=100%。但使用有了一定年限的舊車,其10年折舊值的計算方法為:評估價=市場現行的新車售價×〔15%為不動殘值+85%為浮動值×(1-分階段折舊率)〕+評估值。
對於一輛車的殘值,目前汽車業內普遍用「十年折舊法」計算:前三年每年按價值減少15%算;中間四年每年按價值減少10%來計算;最後三年每年按價值減少5%計算。再綜合新車車價變化、折舊率和車況變化規律等方面:實際上第三年賣車或者第六年賣車最劃算。也就是說,使用了一至兩年「八成新」車輛的殘值率最低,因為4S店一經售出新車價就直接打8折;而到了改尺野第十年後,舊車基本就只剩下一成價值甚至不值錢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核喊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❼ 汽車折舊年限及凈殘值如何規定
汽車折舊年限為4年,凈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
固定資產的折舊,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下列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運輸車輛、器具、工具;
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機器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6、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二)下列固定資產,不得提取折舊:
1、土地;
2、房屋、建築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資產;
3、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4、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按照規定提取維簡費的固定資產;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資產;
7、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
8、財政部規定的其他不得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
(三)提取折舊的依據和方法
1、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應當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2、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於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小汽車凈殘值率為多少擴展閱讀
汽車折舊費計算例子:
皇冠車購買價值人民幣300000元,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該車殘值=300000元X5%=15000元
月折舊率=(300000元-15000元)/60個月=4750元
用了三年,折舊費=4750元X36個月=171000元
❽ 小汽車折舊年限的最新規定2022
小汽車折舊年限為5年,殘值率為5%。
以下是關於汽車折舊年限的詳細介紹:
1、概況: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築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
2、其他: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橡配嫌是從購買之日算起的5年。
貶低汽車有幾種不同的方法,很容易混淆。一般包括直線折舊法(直線法)、加速折舊法(MACRS)、特殊折舊法(特殊折舊備抵法)。
汽車的折舊費公式
1、平均年限法 公式: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那麼每年應按1萬元折舊費計算。比如:
(1)第一年末,汽車的價值就變成9萬元了;(2)第二年是8萬元;以此類推。
2、工作量法 公式: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例如: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梁手也就是說在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9萬元;在行駛2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8萬元;簡單吧?以此類推。
3、雙倍余額遞減法 公式:按折舊百分比的20%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賣漏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