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車輛年審多久審一次
不同車輛的年審時間是不同的,具體如下:
1.營運載客汽車5年內每1年內進行一次年檢,超過5年的,應每6個月進行一次年檢;
2.載貨汽車和大型和中型非營運汽車10年以內每年年檢一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年檢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進行一次年檢,超過6年的,每一年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年檢一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年檢一次,超過四年的每年年檢一次。
2020年11月20日起,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將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新車年檢時間的計算
年檢時間的計算應以新車注冊時間為基礎。如果是2013年購買的家用汽車,可以享受6年免檢,到2019年將需要年檢。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免檢期內,也需要每兩年申領一次年檢標志。
『貳』 車輛年檢多久一次
一、車輛年檢多久一次
1、車輛年檢多久一次,需視情況而定:
(1)新車前五年每年行駛證審核一次,超過五年每半年審核一次;
(2)載貨大中型汽車,十年內每年審核一次,超過十年每半年審核一次;
(3)小型非營運小汽車和摩托車,前六年免上線年審,超過六年到十年每兩年上線年審一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 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3.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4.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5.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二、機動車行駛證審驗內容是什麼
機動車行駛證審驗內容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2、身體條件情況;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叄』 汽車年審多久一次
一、汽車年審多久一次
1、汽車年檢時間是: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汽車年審需備哪些資料
汽車年審需備資料如下:
1、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
3、單位車輛要帶上單位證明;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即交強險保險單副本。
『肆』 車輛年檢多久年審一次
車輛多久年審一次,具體如下: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車輛年檢流程什麼
車輛年檢流程是:
1、申請人提出申請,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進行車輛檢測,領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3、提交材料;
4、車管所審查提交的材料並查驗車輛,民警蓋章簽注意見;
5、錄入相關信息,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