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停放多久就會沒電打不著火
汽車停放半年左右的時間就會沒電打不著火。如果汽車上安裝有防盜器的話,那大概4個月上下就會沒電了。所以要是汽車很長時間不開,最好是一個月發動一次,每次發動半小時給電瓶充電。
所謂的電瓶徹底沒電了,並不是電瓶的電壓降低到了0V,而是下降到了10.5V。現在汽車電瓶的標稱電壓是12V,一般在空載情況下測量電壓應該在12.5~12.8V之間。而所謂的電瓶額定容量,是指把充滿電的新電瓶在平均溫度為30°C的條件下,以20h放電率連續放電,直到電瓶電壓降低到10.5V為止,電瓶所輸出的容量。比如說6-QA-60中的“60”就是額定容量,是以3A的電流持續放電20小時,電瓶電壓下降到10.5V所得到的。一般汽車電瓶空載電壓低於11.5V,汽車啟動就比較吃力了;低於10.9V,汽車基本就無法啟動了。
為了避免長期停駛的汽車電瓶虧電,最好的做法是定期發動,讓汽車自帶的發電機給電瓶充電。如果電瓶狀況良好的話,半個月左右發動一次,以兩千轉左右的轉速運行半小時左右,基本就可以把電瓶自放電補滿了。如果電瓶技術狀況不好,最好是每星期發動一次。(圖/文/攝: 李林偉) @2019
『貳』 車子三個月不開,還能打得著火嗎
汽車三個月不開的情況下,依然能夠順利打著火。
大部分人選擇購買汽車之後,基本上都會由於各種原因,選擇將自己購買的汽車長時間停放在安全區域或者是停車場。然而在這種長時間停放的情況下,又會比較擔心汽車所擁有的質量狀態。
盡量選擇經常駕駛汽車。
最後我個人覺得我們每個人在購買汽車的過程中,其實都希望汽車能夠成為自己的代步工具。所以當我們購買汽車之後,就應該確保自己能夠駕駛汽車進行出行。因為汽車只有在行駛的過程中,才能擁有比較高的使用價值。所以當自己出行次數並不是很多的情況下,或者是自己擁有特定的出行工具之後,其實都可以選擇不去購買汽車。畢竟在購買汽車之後,不僅需要承擔汽車的保險費用,而且也需要承擔汽車的保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