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報廢後指標能保留多久
汽車報廢後車牌還能保留一年。原機動車號牌要使用3年才可以保留下來的要求,調整為使用一年後即可申請保留。同時,將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由自原車轉讓或報廢後6個月內提出,調整為一年內可以提出。
汽車賣了車牌怎麼保留
賣了車子後,車牌可以保留。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車牌保留時間
汽車報廢保留車牌號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六個月內向車管所提出申請。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三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有關如何保留原車牌的內容為您介紹。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二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一年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⑵ 車輛報廢指標保留多久
車輛報廢之後,指標可以保留六個月,如果六個月之後還沒有買車,那麼指標就會自動作廢了。
⑶ 機動車報廢指標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車輛報廢指標保留6個月。以下是有關報廢車的介紹:1、簡介: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耗油量超過國家標准規定值50%、依照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輛。
法律依據: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和公安部《關於實施於調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關問題的通知》(公交管[2001]2號)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車報廢標准中,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准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准後,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⑷ 賣車後指標可以保留多久
可以保留三十日。
《機動車登記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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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法條:
第三十八條 已取得校車標牌的機動車達到報廢標准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專用校車不得改變使用性質。校車使用許可被吊銷、注銷或者撤銷的,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拆除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消除校車外觀標識,並將校車標牌交回核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三十九條 校車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或者車輛、所有人、駕駛人發生變化的,經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應當按照本規定重新領取校車標牌。
第四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每月將校車標牌的發放、變更、收回等信息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
⑸ 機動車報廢後車牌可以保留多久
機動車損毀後車牌能夠保存多長時間依據《機動車登記要求》第四十三條,申請辦理機動車遷移登記或是銷戶登記後,原機動車每個人申辦購買機動車申請注冊登記時,能夠向車管所申請辦理應用原機動車車牌號碼。申請辦理應用原機動車車牌號碼理應滿足以下標准:(一)在申請辦理遷移登記或是銷戶登記後六個月內提交申請;(二)機動車每個人有著原機動車三年之上;(三)涉及到原機動車的公路交通安全性違紀行為和交通意外交通事故結案。聽一聽其他人怎麼講:產權過戶之日起6個月內,你買新車上牌能夠上原號碼。擁有升級指標值能夠車輛上牌,但不一定上以前的號碼。機動車報廢後車牌保存大半年(應該是統一的)而且在一年內買車(留意是新汽車)才還可以應用原來的車牌號碼這一損毀後就是指你的車應當損毀的年分換句話說就是指兩年前而不是如今因此這一車牌應該是沒有了
⑹ 賣車後指標保留多少時間
保留半年的。
賣車後指標可以保留半年的。賣車後指標保留方法,舊車過戶後,外遷的話8個工作日之後就可以取得更新指標,報廢或者本市過戶,3個工作日就可以取得更新指標。取得更新指標後,從上網登陸系統(車主所屬地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系統)列印指標之日起,6個月之內有效。
指標不列印的話,自更新之日起6個月之內有效。如果不急於購車,可以等到更新指標後快到6個月的時候在列印出來指標,列印後還可以在不超過6個月的時限內購車。
⑺ 車輛報廢指標保留多久
車輛報廢指標保留6個月。以下是有關報廢車的介紹:1、簡介: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且無法修復、耗油量超過國家標准規定值50%、依照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輛。2、年限: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日前聯合發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已經2012年8月24日商務部第68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3、程序: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