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停車被刮蹭報警處理要多久
法律分析:停車被剮蹭報警要在48小時內:輕微刮蹭也屬於交通事故,可以隨時報警,並沒有報警的時效性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八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❷ 交通事故發生後多長時間報案有效
交通事故發生後十日內報案有效。在交通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就應該選擇報警,讓交警部門來處理事故。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講,其實並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的報案期限的,相關交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具體的報案時間,只是規定事後報警的,要經過交警部門核查,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應當受理。無法核查的不予受理。
根據有利於事故處理的角度出發,應立即報警。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後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規定: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❸ 車被撞了多久報警有效
法律分析:沒有嚴格時間限制,一般建議當事人當場報警。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的,應當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並記錄下列內容:
(一)報警方式、時間,報警人姓名、聯系方式,電話報警的,還應當記錄報警電話;
(二)發生或者發現道路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
(三)人員傷亡情況;
(四)車輛類型、車輛號牌號碼,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以及危險物品的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還應當詢問並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顏色、特徵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駕駛人的體貌特徵等有關情況。
報警人不報姓名的,應當記錄在案。報警人不願意公開姓名的,應當為其保密。
❹ 車被颳了報警了要等多久有通知
一、車被颳了報警了要等多久有通知
1、車被颳了報警了要等的時間有通知分情況而定:
(1)輕微刮蹭對方報警,如果對方知道車牌號,並報警的話,不出五分鍾就能收到通知;
(2)在不知道車牌的情況下,交警大隊需要去查看監控,比較耗時,可能需要幾小時才能收到通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二、報警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報警人的身份證明;
2、報案書,以及報案的基本情況說明的材料;
3、如果報案人能提供證據的,可以提交依法收集的證據;
4、不能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在公訴案件中,偵查機關會自行收集證據。
❺ 車子停著被颳了多久內報警
車子停著被颳了48小時內報警。輕微刮蹭也屬於交通事故,可以隨時報警,並沒有報警的時效性。報警之前應該使用手機或者是相機全方位的拍下事故現場,包括汽車發生事故的位置、汽車的受損部位,如果車輛並沒有違規停車,被颳了可以選擇報警,由交警通過監控攝像頭找出肇事車輛並索要賠償即可。
違章停車的認定情形有哪些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後,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❻ 車被颳了報警了要等多久有通知
車被颳了對方跑了報案時間在案發後48小時之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保險條款的約定,車主應及時報案,以便保險公司對事故進行勘察。如果車主沒有及時報案,索賠時將無法提供證明文件,導致保險公司無法核定保險責任,此種情況將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等待警察辦案結果的通知時間是不固定的,如果想了解案情可以去派出所咨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
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在接報案時能夠當場判斷的,應當立即口頭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向其他主管機關報案。
對於重復報案、案件正在辦理或者已經辦結的,應當向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作出解釋,不再登記,但有新的事實或者證據的除外。
❼ 車子被撞幾天內要定損
車子被撞48小時內要定損。國家對於交通事故後幾天內必須出定損並沒有硬性的要求,但是保險的報案卻有時間限制,一般出險後,被保險人需要在48小時內報險,然後有保險公司進行定損。
車險定損流程是怎樣的
1、首先是報警。保險公司的查勘人員是需要從事故現場來判定事故責任歸屬的,所以,車主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不僅不能夠離開事故現場,而且需要及時保護車禍現場。如果事故的理賠金超過了2000,且保險公司又無法從事故現場痕跡判斷事故責任劃分,就肯定會引發事故責任劃分的爭議。因為這涉及到理賠的比例問題,定不好車輛損失的話,保險公司手續也很難辦理;
2、當被保險人事故處理完畢後,10日內將索賠所需資料交與保險公司。具體的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和修理發票、醫療費發票、病例、誤工費證明、被保人身份情況以及保單、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駕駛員駕照復印件等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計算理賠;
3、保險公司會通知車主領取保險賠款。領款人同樣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包括,保單正本,被保險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如需委託他人代領,帶領人需要攜帶身份證以及被保險人出具的《領取賠款授權書》。賠款的最長有效期為事故報案當日起兩年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