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輛違章扣誰的分
車輛違章扣誰的分 可以扣車主本人的,也可以找朋友消分,拿誰的駕駛證去處理就扣誰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幾種情況:1、一本駕駛證在一個扣分周期內,不能對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處理違章,否則屬於違法行為,或者對同一號牌機動車超過3名以上的駕駛人接受違章處理的,系統將暫停其違章處理業務;2、對於一個扣分周期內,對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處理違法行為的情況,將納入啟動嫌疑駕駛證調查程序;3、目前大部分車輛違章扣分最多隻能是3本駕照,實在不夠扣的話,可以等到駕照計分周期結束後再處理。 @2019
⑵ 開別人的車違章扣分扣誰的分
【法律分析】
如果開別人的車違章了,原則上是扣司機的駕駛證分,但是車管所很難認定具體司機,一般是對違章車輛的車主進行扣分處罰,但是可以讓借你車的人去處理消分,如果是現場處罰,登記了駕駛證信息的,那麼就是用駕駛員本人的駕駛證去扣分。拿自己駕駛證開別人的車違章了應該自己去車管所或交警隊處理。處理需要以下資料:
一、自己的身份證原件
二、自己的駕駛證原件
三、所開車輛的行駛證原件
四、足夠繳納罰款的現金和銀行卡,有的地方不能交現金,只能刷卡。
備齊以上資料後,自己帶上資料去車輛上戶車管所或轄區交警隊櫃台排隊拿號處理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因此,若車輛出借人無法向交警證明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則對車輛登記人進行處罰。
⑶ 三次違章未處理扣車嗎
不會。
違章未處理是否扣車與違章次數沒有關系,而是與違章行為有關系。但是在廣東省,車輛超過3次違法未處理,將扣證扣車。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
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送達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後拒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確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機動車。
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接受處理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返還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或者機動車。
根據條例的意思,機動車只要有3次以上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可以依法扣留駕駛證、行駛證,甚至扣車,直至車輛相關交通違法消除。
(3)汽車違章多次不處理扣哪個人的駕駛證擴展閱讀: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准嫌疑的;
(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⑷ 車是誰開的違章就扣誰的嗎
一、車是誰開的違章就扣誰的嗎
1、車是誰開的違章就扣誰的分。如果別人開車主的車主違章了,原則上是扣司機的駕駛證分,但是車管所很難認定具體司機,一般是對違章車輛的車主進行扣分處罰,但是可以讓借車主車的人去處理消分,如果是現場處罰,登記了駕駛證信息的,那麼就是用駕駛員本人的駕駛證去扣分,處理違章時需要駕照本人帶上駕駛證原件和車輛行駛證原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二、違章未及時處理的危害有哪些
1、如果駕駛員沒有對於車輛違章行為進行處理,那麼在期間一旦不幸發生交通意外,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有權力不賠償相關的費用;
2、如果駕駛員的車輛違章行為已經超出3筆沒有處理,那麼一旦行駛在道路上被交警查到,不但需要將駕駛員的駕照進行扣留的處罰,嚴重的情況下還可能直接對於駕駛員做出扣車的處理;
3、如果在現場被交警抓到的車輛違章行為,此時車主一定要及時將違章罰款繳納,因為超過十五日就會產生滯納金,每日的滯納金按照罰款金額的百分之三進行收納,直到將違章罰款繳納齊全之後結束。但是車主也需要知道滯納金不會超過罰款的金額;
4、如果現場收到的違章罰款單據沒有及時處理,那麼駕駛員需要給自己的駕照進行換證以及轉證時,這些操作都會被拒絕辦理;
5、若是違章行為在驗車前還沒有處理好的,那麼就會導致車輛不能順利的通過年審。
⑸ 車主是本人,車子是老公開,違章12分沒有去處理,到時會自動扣車主的駕照分嗎
不會的,但是如果車輛違章次數太多,並且沒有處理的話,可能會被交警查到,並且會被扣車,直到處理完違章為止。不會自動扣車主的駕照分的,因為誰違章就扣誰的分。
⑹ 車子扣分違章罰款很多不處理會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1、滯納金處罰:如果違章被交通管理部門開處罰單,車主在15天內未處理,罰單就會產生滯納金,但不增加扣分,滯納金每超過1天就增加3%,最多不超過罰款的本金;
2、如果是電子攝像頭拍攝到的違章和違章停車,要拿駕駛證和行駛證到交通管理部門換取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生成後,要在15天內處理,否則同樣會產生滯納金;
3、扣證扣車:違章超過3次不處理,路上被交通管理部門查到,會扣留駕駛證,如果有10次以上違章不處理,交通管理部門會依法扣車;
4、不能車檢:違章沒有辦理,車輛的季度審、綜合審和年審都不會通過;
5、保險拒賠: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沒有及時處理違章,保險公司有權不進行賠償;
6、不能過戶:汽車在過戶前,要將違章信息處理完畢,否則違章信息會由被過戶的車主承擔。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⑺ 車輛違章有扣分不處理會影響車主的駕駛證嗎
會影響,會記入下一個記分周期,累計滿12分就需要重新考試了,具體如下: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7)汽車違章多次不處理扣哪個人的駕駛證擴展閱讀:
違章如果不處理,還會影響審車,具體如下: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⑻ 處理非本人機動車違章扣分扣誰的分
非車主本人違章扣分可以讓駕駛車輛違章的人拿著他自己的駕駛證、身份證以及車輛的行駛證到車管所處理違章;當然,也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處理違章。但是如果違章的人不願意承擔這份責任,那麼只能夠車主本人處理掉違章了。
非車主本人處理違章流程
到車管所處理違章的規則大致上就是誰來處理就扣誰的分,處理人要帶上行駛證、駕駛證以及身份證到車管所的違章處理窗口領號排隊,然後按照流程確認違章和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