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輛超重標准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根據車型的不同,具體的超重標准如下:
(一)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二)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三)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四)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五)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法律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准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准;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B. 小貨車一般超重多少算超載呢。。
貨車噸位超出百分之5就是算超重了。
根據規定,貨運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1000KG的,予以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相關說明
貨運車輛超載運輸造成的破壞與損失觸目驚心,有關部門不斷強調嚴加管理,但就是屢治不愈,時至今日超載狀況未見根本性好轉,有些地方還愈演愈烈,成為公路運輸的一種癌症。據有關部門調查,載重2.5噸的各類貨運車輛,超載超限比例高達30%到85%。這些超載車最大裝載率都在300%以上,最高達760%,即1輛額定載重2噸的貨車,實際運載量達到15噸。
據有關部門在一些重點超載地區調查發現,運輸車輛幾乎100%超載,超載程度一般都在一倍以上,有的達到5至6倍。如此超載,就是用鋼板鋪設的路面也要沉陷、斷裂。
超載還大量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由於超載,車輛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同時超載對公路造成破壞,使車輛行駛速度受到影響,一些超載車輛常常只能以一二十公里的時速爬行,大大影響了公路運輸能力的發揮,降低了車輛運輸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