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轎車汽車的主減速比一般是多少
轎車的主減速比一般是3.5-5。汽車主減速比,是指汽車驅動橋中主減速器的齒輪傳動比,它等於傳動軸的旋轉角速度比上車橋半軸的旋轉角速度,也等於它們的轉速之比。
主減速比:
是指汽車驅動橋中主減速器的齒輪傳動比,它等於傳動軸的旋轉角速度比上車橋半軸的旋轉角速度,也等於它們的轉速之比。例如主減速比是2的主減速器,輸入端旋轉兩周,輸出端才旋轉一周。所以主減速器的作用是降低從傳動軸傳來的轉速,從而增大扭矩。
主減速器的減速比,對汽車的動力性能和燃料經濟性有較大的影響。一般來說,主減速比越大,加速性能和爬坡能力較強,而燃料經濟性比較差。但如果過大,則不能發揮發動機的全部功率而達到應有的車速。
主減速比意義:
主減速比越小,最高車速較高,燃料經濟性較好,但加速性和爬坡能力較差。目前大多數汽車採用齒輪式主減速器,包括最基本的直齒齒輪,較好些的斜齒齒輪,更好的漸開線齒輪。而我們常見的前輪驅動汽車上,主減速器是由一對圓柱齒輪組成。
2. 汽車過減速帶的最佳速度是多少
汽車過減速帶正常應該是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減速帶為10~20公里h左右,人口不是很密集的地方應該為15~35公里h。
1、到減速帶,一定要減速,不然顛簸太多了,很傷車,要是減速帶破損有螺帽在外面,速度太快還可能扎破輪胎,也磨損外胎。
2、汽車過兩減速帶,過第1個減速板時減速剎車,待車輛前輪過減速板之後,然後松剎車踏板再緩加油慢速通過第1個減速板。
3、待後輪過去後輕踩油門接著到達第2個減速板時,減速剎車,待車輛前輪過減速板之後,然後松剎車踏板再緩加油慢速通過第2個減速板,待後輪過去後,加油門前進。
3. 汽車在行駛過程中,應多少米內開始減速呢
50到100米時逐漸減速。
通過紅綠燈或者斑馬線時,沒有時速限制,但不能超過該條道路的限速;如果紅綠燈是出現在道路的十字路口或者轉彎處,則時速不可以超過30碼。一般是30到60之間。
通過紅綠燈路口需知:接近路口提前減速,然後注意觀察,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以相對低的速度通過,高速過路口,容易沖撞電動車、行人或是計程車。
4. 在汽車坡道上設置減速帶的距離是多少,有什麼規范
車速20-40KM/小時 ,30米一條大於車速40KM/小時, 20米間距一條60以上 10米間距時速20 不用設置了
5. 車輛過減速帶多少車速合適
一、水泥減速帶,這樣的減速帶一般是半圓形的,高度較高些,車子可以快點過去,一般在20—30基本晃動不是很大,如果是大一點的車子,可以在30—40的速度過去。這樣的減速帶對車子的輪胎基本沒有傷害,但是,要考慮底盤的高度。
二、如果是鐵制減速帶,這樣的減速帶一般高度較低,外形呈現倒V形,這樣的減速帶沒有對車底盤的危害,就是會傷害輪胎。當然車速越快越容易傷害輪胎,按照情況一般在40左右就行了,如果考慮到輪胎可以再慢些是最好的。
三、如果是液體減速帶,這樣的減速帶是越遇到快速別就越硬越高,甚至會使車子彈跳起來。所以過這樣的減速帶越慢越好,一般在10以下基本沒問題的。
四、如果是橡膠減速帶,這樣的減速帶主要是高度高些,對輪胎沒有傷害,過這樣的減速帶一般在40以下,這也是設置這種減速帶地方的要求最好車速。
6. 機動車在通過交叉路口時 應在多少米內減速
機動車在通過交叉路口時應在50~100米內減速,用方向標燈表示行進方向。
交叉路口:也稱為平面交叉路口,是指兩條或兩條以上道路在同一平面交匯貫通的部位。平面交叉路口是道路交通線上的咽喉和樞紐,是各種車輛變換方向的地點和交通流的集散地。車輛在通過交叉路口時,容易發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車輛通過交叉路口的規定如下:
1、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又明確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①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②准備進入環形路口的機動車,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③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
④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⑤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⑦在沒有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2、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通過壓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又明確規定:機動車通過既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燎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③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在交叉路口停車等候的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在交叉路口停車等候的規定如下:
①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
②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
③機動車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的,應當每車道一輛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後的路口、路段。
7. 汽車在高速上面的最低限速是多少
正常的是120最高,超車道最低100,行車道是規定的是100,最低60。但是在實際中一般不超過120,最低限速是沒有監控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拓展資料】
1.正確的駕駛姿勢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駕駛姿勢的不同帶來的疲勞感也不一樣。調整好座位、後視鏡的同時,確實系好安全帶,用正確地姿勢駕駛。
2.適應車輛特性行駛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的大小、載荷的狀態對行駛有很大影響。上路前要充分了解車輛的特性再行駛。貨物裝的太多,提速很困難。
3.高速公路與一般公路相比,由於道路行車條件的極大改善,行車干擾小,汽車行駛速度的大大提高,易使汽車駕駛員的心理活動受到一些不良的影響, 妨礙了駕駛員的正確駕駛過程;同時,又由於汽車本身的安全性變差,對安全行車產生了嚴重的威脅。
4.高速行駛常使得汽車駕駛員的視覺能力減弱,視野變窄,對汽車行駛間距的辨認縮短,產生速度判斷錯覺。
5.在高速公路上,不要時快時慢,應利用油門的操作調節速度,保持一定的速度駕駛。即使需要大量減速時,首先分利用發動機阻牽將速度降下來,然後分幾次踩腳剎。此時,若有時間再降一下檔位效果更好。
6.方向盤的運用要領
在高速公路上,方向盤的操作,由於速度快,方向盤變得很輕。即使稍微動一點,車的方向也會有很大的變化。在超車等車道變更時要注意方向盤的變換千萬不能過大。
7.利用油門調節車速
出色的油門操作
在主幹道上,進行減速等調節設速時,利用油門的操作來進行。盡早獲取信息,預測危險,避免急打方向盤、緊急剎車等操作。
8.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減速多少
不超速就可以,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其餘的車速沒有規定,所以只要保證安全就行。如果有限速標志,不要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就行了。
9. 汽車過減速帶的最佳速度是多少
1、提前降低車速
要提前觀察前方路面情況,特別是車輛已經行駛到限速路段,降低車速,發現減速帶後線性剎車,提前降速,車速大概降至10~20Km/h。如果不降低車速,對輪胎和懸架傷害是最大的,嚴重時還會損壞輪轂。
2、兩個輪子同時過減速帶
保持兩個輪子一起過減速帶,左右車輪同時接觸減速帶可以將沖擊力平衡在兩邊輪胎上,使左右兩側的懸架系統受力平衡,最大限度減少傷害,坐在車裡面有可能稍微要更顛一點。但是車子有可能從比較大的傷害降為非常小的傷害,算是比較好的平衡。
3、合理利用剎車油門
在車輪准備通過減速帶前要放開剎車,這樣車輛中心會後移,釋放前避震的負荷,讓前避震器有良好的狀態迎接減速帶的沖擊。當前輪通過減速帶,即減速帶位於車輛中間部位時,先不要著急給油前進。等後輪依靠車輛前進慣性通過減速帶後再緩慢線性給油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