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偽造機動車牌照怎麼處罰
偽造機動車牌照按如下規定處罰:偽造機動車號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臨時通行牌證辦理流程如下:
1、到當地車管局填寫《臨時車牌申請表》,確定攜帶的資料齊全之後,協管員會讓填寫一份《臨時車牌申請表》,主要填寫車主的信息以及代辦人的信息,對應有關證件准確填寫即可;
2、將《臨時車牌申請表》填寫完畢之後,協管員會給一張號碼牌,需要排隊憑號辦理臨時車牌業務,由於辦理臨時車牌業務時間比較短,所以一般不會等太久;
3、叫號碼,可以到服務大廳的臨時號牌業務專用窗口進行辦理,這時候這需要把攜帶的證件資料以及剛剛簽寫的《臨時車牌申請表》提交即可;
4、辦理臨時車牌時需要收取工本費,交納費用後,工作人員會出具一張正規的收取。而後就需要短暫的等待臨時車牌被製作出來;
5、資料初審,在車管所或者交警支隊/大隊設置了咨詢台,辦理臨時車牌時從咨詢台開始,協管員會對帶的資料進行初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⑵ 套牌車怎麼處罰
行為人如果駕駛套牌車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予以收繳,扣留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牌照屬於嚴重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