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輛汽車的壽命有多久開多久就會報廢呢
我們都知道,過去私家車的報廢期是15年。達到固定年限後,採用強制報廢政策。目前的政策是引導60萬公里的報廢,取消固定期限,並放寬很多。因為他們現在開車不多,所以他們不修。現在更麻煩的情況是每年第二次檢查。此外,這輛車也有它的價格,也就是說,它可以在八年內行駛100多萬公里。此時,計程車並非無法繼續行駛,但國家運營政策是運營壽命為八年。事實上,許多報廢八年多的車輛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仍在行駛。二手車比製造商要貴得多。它們現在很值錢。
『貳』 一輛車最多可以使用多少年
1、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微型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使用八年,達到報廢期後,不得延長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輕、中、重型貨車,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4、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5、輕便摩托車、摩托車的使用期為9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審批。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3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6、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
7、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叄』 汽車多少年強制報廢
汽車現在是達到下面的條件就強制報廢的:
1、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以前的汽車報廢規定,非營運私家車一到15年期限就要強制報廢,這對於不常用汽車的車主來說就有些不仁道了,買了一輛新車沒怎麼開,也沒想換車,結果卻因為期限到了不得不報廢。
相較以往,現在的新規則顯得仁義多了,新規規定非營運的私家車不再有報廢年限,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後才會被強制報廢。其實一般的家用車一年也就開個2萬公里左右,而一般的家庭開個10年後就會考慮換第二輛車了。
所以這個報廢里程數還是相對合理的。
2、未通過年檢或沒有按時年檢車輛報廢標准除了對行駛里程有要求外,還有年檢,新規規定:新車6年一審,6年內每兩年去車管所蓋一次章,7年以後每年年檢一次,15年以後每半年年檢一次。如果不去年檢或者年檢不合格的車則會被強制報廢。
3、超出國家排放標準的在日益提倡節能環保的大環境下,機動車的排放標准也是越來越嚴格了,現在的小汽車都實行了國五排放標准,也就是說如果沒達到這個標準的,則不允許上牌。像北京等一些一線城市。
國四上牌都很難了,而國二國三的車子已經不允許上路了。
4、提前報廢獎勵補貼標准除了強制報廢,車主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報廢車輛,比如自己的車是國二國三的排放標准,剛好又是老舊車輛的則可以提前報廢,提前報廢還有補貼呢,對於那些車子老舊打算換新車的車主來說是非常劃算的。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肆』 國家規定車輛多少年報廢
法律分析:1.計程車(小、微型)8年;2.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20年;4.微型載貨汽車12年;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15年;6.半掛牽引車15年;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伍』 多少年的車輛必須要報廢處理了
最新的車輛報廢年限最新規定
1、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駛里程達到了60萬公里的,國家將引導報廢。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2、計程車使用年限是8年.
3、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
4、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5年。
5、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是15年。
6、微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是12年。《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陸』 汽車能開多少年報廢
如果你的車子保養得好,過得了年檢,開個20年也不是不可能;但如果你的車不按時參加年檢,可能10年不到就要被強制報廢。根據「私家車15年以上半年一檢」的規定,這輛車的年檢周期就是0.5年,3個檢驗周期就是1.5年。若車子1.5年未年檢,就會被強制報廢。
車輛報廢年限就是指汽車在使用期間根據車座的數量和使用時期規定的一項安檢制度。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2013年1月14日商務部網站14日發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明確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該規定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報廢新標
根據規定,已注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的情況包括: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輛報廢年限
『柒』 汽車可以開多少年必須報廢
車一般開15年左右會報廢,屬於家用汽車的沒有具體的報廢年限,其他車具體年限要根據實際使用情況來進行分析,一般來說,家用5座轎車和7座suv屬於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就會引導報廢。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方面,規定明確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等。
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捌』 汽車一般幾年報廢
2017年之前的私家車報廢年限為15年。按照新規定現在非運營汽車並無強制報廢年限限制,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改為了60萬公里上限報廢,其實國內大多數車輛都達不到那麼高的行駛里程。規定裡面有一條,假如一輛車十五年還沒有達到60萬公里,那麼就要面臨每年兩次驗車,20年就要每年需要年檢4次。
延緩報廢車輛
對按規定需辦理審批手續的延緩報廢車輛,仍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對原已辦理延緩報廢手續,但未達到新的報廢標準的,按普通正常車輛管理,重新列印行駛證副證,並按規定辦理年檢簽章,不再加蓋廷緩報廢檢驗合格印章;對按照原報廢標准應當報廢但未辦理完畢注銷登記的車輛,按照新規定執行。
『玖』 車輛使用報廢期限是多久
車輛使用報廢期:大型或中型營運客車的報廢年限為十五年,其他小型和微型的營運客車的報廢年限為十年。如果是營運客車與非營運客車相互轉換使用,非營運客車也按照營運客車的報廢標准,報廢年限均為十五年。非營運客車轉為營運客車的,報廢年限縮短到十五年。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五條第一款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