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車輛年檢多久一次
一、車輛年檢多久一次
1、車輛年檢多久一次,需視情況而定:
(1)新車前五年每年行駛證審核一次,超過五年每半年審核一次;
(2)載貨大中型汽車,十年內每年審核一次,超過十年每半年審核一次;
(3)小型非營運小汽車和摩托車,前六年免上線年審,超過六年到十年每兩年上線年審一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 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3.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4.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5.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二、機動車行駛證審驗內容是什麼
機動車行駛證審驗內容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2、身體條件情況;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Ⅱ 汽車年審多久一次
普通家庭運用的小型車,在前六年內,不用年年進行年審,而只務必兩年審一次,但每2年必須購車人去交警隊領取紙貼,並在機動車行駛證上敲章。
倘若駕駛了六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就務必年年進行核查了;十五年以上就務必半年審一次了。根據規定,年審必須在檢查有效期截止日期90天(約3個月)內到檢查所完成年檢,並在年審前完成該車的所有違規處理。只要超過年審有效期,即年審逾期。超過年審期限的車輛不能駕駛,如果被交警抓住,要扣3分,罰款200元。
Ⅲ 汽車年審多久一次
車子年審一般一年一次。但如果是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進行一次,五年以上的每6個月進行一次;如果是小型私家車滿6年內每兩年檢查一次,六年以上的每六個月檢查一次,如果滿十五年以上每六個月也需檢查一次。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Ⅳ 廣東佛山牌照車輛兩年一次的年檢需要居住證嗎
檢測不需要居住證的,單位的車需要的也是身份證。
Ⅳ 汽車年審多久審一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機動車應當在注冊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內每1年內進行一次年檢,超過5年的,應每6個月進行一次年檢。
2、載貨汽車和大型和中型非營運汽車10年以內每年年檢一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年檢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進行一次年檢,超過6年的,每一年年檢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年檢一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年檢一次,超過四年的每年年檢一次。
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
所以,該貼的還是要貼的,否則就會面臨扣1分,罰款20元的處罰。
Ⅵ 小車滿六年了以後幾年審一次呢
車輛年檢新規實施後,6年以上10年以內的小車每2年年檢一次。在第6年和第8年時,車輛上檢測線進行檢測。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年至15年的每年檢驗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1次。
車輛年檢簡介: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相當於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給車輛做體檢。
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對於車輛年檢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中有相關規定,在年檢前需要一些准備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關信息,網上預約,流程,車需要注意的問題等)以保證能夠正常順利通過,年檢有初次和定期年檢,也有一些相關政策。
Ⅶ 家用車年檢多久年檢一次
一、家用小轎車的年審時間有哪些
1、家用小轎車的年審時間規定如下:
(1)如果是新車,則需要每六年審一次;
(2)如果車輛購買超過六年的,每一年審一次;
(3)如果車輛使用超過十五年的,則每半年審一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車檢的流程有哪些
車檢的流程如下:
1、准備好車檢要帶的材料,如行駛證、車主及代辦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2、到達檢測場後進行車輛外觀檢測;
3、繳納檢測費用、錄入信息;
4、上線檢測;
5、總檢審核;
6、審核通過後,相關人員會把年檢合格的車標發到車主手中。
Ⅷ 車多久審一次
一、車多久審一次
1、車多久審一次,需視情況而定:
(1)新車前五年每年行駛證審核一次,超過五年每半年審核一次;
(2)載貨大中型汽車,十年內每年審核一次,超過十年每半年審核一次;
(3)小型非營運小汽車和摩托車,前六年免上線年審,超過六年到十年每兩年上線年審一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應當向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申請機動車注冊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 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3.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4.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5.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車型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二、行車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行車證辦理需要以下材料:
1、《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車輛相片2張;
5、單位車還需持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