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報廢期從何時算起
從你買車上辦理手續時算起
2. 汽車的報廢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以前是按車輛的行駛年限規定報廢車輛的。其相關規定如下:
凡在我國境內注冊的民用汽車,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一、輕、微型載貨汽車(合越野型)、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重、中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公里,特大、大、中、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里,其它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 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其它車輛使用10年; 三、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四、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五、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准規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六、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七、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除19座以下計程車和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外,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貨車輛,經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機動車安全排放有關規定嚴格檢驗,性能符合規定的,可延緩報廢,便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准第二條規定年限的一半,對於吊車、消防車、鑽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還可根據實際使用年限。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都需按分安部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不符合國家有關汽車安全排放規定的應當強制報廢。 八、本標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標准發布前已達到本標准規定報廢條件的車輛,允許在本標准發布後12個月之內報廢。本標准由全國汽車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現在聽說這個規定即將作廢,按照行駛里程作為車輛報廢的標准。小轎車的報廢里程一般在50-60萬公里。
3. 怎麼查汽車什麼時間報廢
看行車證,對照下面國家規定:
國家汽車報廢新標准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和公安部《關於實施<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准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公交管[2001]2號)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車報廢標准中,非營運載客汽車和旅遊載客汽車的使用年限及辦理延緩報廢的標准調整為:
1、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2、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lO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4、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1997)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准後,不得辦理注冊登記和轉籍過戶登記。
5、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6、沒有調整的內容和其它類型的汽車,仍按照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於發布<汽車報廢標准>的通知》(國經貿經[1997]456號)和《關於調整輕型載貨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國經貿經[1998]07號)執行(註:輕型載貨汽車是指廠定總質量大於1.8噸小於等於6噸的載貨汽車)。右置方向盤汽車報廢的管理,按照公安部《關於加強右置方向盤汽車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號)執行。
7、對按規定需辦理審批手續的延緩報廢車輛,仍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對原已辦理延緩報廢手續,但未達到新的報廢標準的,按普通正常車輛管理,重新列印行駛證副證,並按規定辦理年檢簽章,不再加蓋廷緩報廢檢驗合格印章;對按照原報廢標准應當報廢但未辦理完畢注銷登記的車輛,按照新規定執行
到年限可繼續用 機動車如何延緩報廢?
如果機動車使用年限到了而車況仍然不錯,可不可以讓其繼續「發揮余熱」呢?回答是肯定的:經安全性能和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的車輛,根據國家規定其使用年限可適當延長報廢期限。
那麼,怎樣辦理機動車延緩報廢手續?一般來說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車管所登記審核崗審核該機動車的相關資料,包括:A、《四川省機動車延緩報廢申請審批表》原件如不與定期檢驗同時進行,須在背面粘貼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即車架車身號碼的拓印片;B、《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提交以上資料者可以是合法業主、業主指定的經辦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經辦人。
第二步,機動車檢驗崗核對該車輛識別代碼(車架車身號碼)、發動機號碼,並檢驗有無被鑿改嫌疑;將拓印片與原始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車身號)、發動機號碼進行對比;檢測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並審核該車的安全技術性能。
第三步,車管所業務領導崗審核,符合規定者,在其申請表原件上簽注意見,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記錄欄按照延緩報廢專用章格式,用計算機列印准予延緩報廢的使用期限和檢驗周期。
4. 汽車報廢期 是按出廠日期!還是按注冊日期請知道的朋友們告訴我!謝謝!!!!!
注冊時間,運營車輛8年必須報廢,非運營沒有強制報廢時間了,但是15年以後一年驗車兩次,驗不過去就得報廢。
5. 如何查看車輛報廢年限
你好 1、在搜索引擎上輸入「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選擇自己所在的區域,點擊進去
2、點擊右上角「信息查詢」,進入界面。
3、如果查詢車輛報廢情況,則點擊車輛報廢情況,輸入相應的車牌號碼和信息進行查詢。
4、如果查詢車輛違法信息,則點擊違法信息,輸入相應的信息進行查詢。
6. 請問:車輛的報廢年限是以出廠日期還是以上牌日期為准
是以車輛行駛證上的初次登記日期為准.